通知通告
关于2005年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通知
2005-6-2 0:00:00

  为做好省科技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要求

   2005年省科技奖励的推荐,请按照省奖励办法规定和评审范围进行推荐。

   1、凡在2002年—2004年经过有效的技术鉴定或成果评审,并持肯定性意见的项目,可以推荐。

   2、授予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权,并在有效期限内的项目,可以不受上款约束推荐。

   3、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完成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4、2005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办法,你单位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 项。超出限额推荐的项目一般不予接收。

   请各推荐单位着重推荐具有国内外竞争力,对推动全省在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作用,对保护环境和保证社会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原创性明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

   推荐基础类研究成果项目,其相关论著截至推荐时间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主要论著要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推荐技术发明类成果项目,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的证明,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对所提供的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申请号、专利号并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一项所熟悉专业的基础类研究项目或技术发明类项目。其他四类成果(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软科学类)不在推荐之列。

   为保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的严肃性,推荐时,每位院士必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的学术或技术成果评价意见,评价不得少于300个字。下列情况的推荐无效:

   (1)院士跨学科推荐;

   (2)由若干院士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的形式,对某一项目进行的推荐和书面评价。

   4、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二、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必须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书面材料及计算机软盘,具体要求是:

   1、推荐书正文每个项目16份,附件材料一份。其中推荐医学、卫生、医药、医疗器械类项目,推荐书正文20份,附件材料一份。

   2、推荐单位必须在推荐书封页上写明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盖上推荐单位印章。

   3、软盘数据应根据我厅2002年下发的“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推荐管理软件”生成,该软件不得自行更改、设计。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统一采用二OO三年版本,以前所有推荐书一律停止使用。

   4、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

   如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附件材料主要指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或评审证书原件),科学研究或技术总结、检验报告、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原件)、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查新报告等。

   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三、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5年6月15日至30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1、推荐书封页上的成果类别、行业评审组代码、编号必须填写齐全。成果类别及行业评审组代码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成果类别:①基础研究类;②技术发明类;③技术开发类;④社会公益类;⑤重大工程类;⑥软科学类。行业评审组代码:①机械、电力;②电子、通讯、信息;③化工、冶金、环保;④建设、建工、建材、交通、水工、地矿、煤炭;⑤轻工、食品、纺织;⑥农业;⑦畜牧、林业、渔业、气象、农田水利;⑧医学、卫生;⑨中医、医药、医疗器械(器材);⑩软科学。在填写行业评审组后,评审时一般不作调整。编号用七位数字:如05××001:05表示2005年推荐,××表示推荐单位代码,001表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流水号。

   2、推荐书封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鉴定证书一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与鉴定证书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推荐单位签具意见。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5年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4、2005年省科技奖励项目不收评审费。

   联系人:周剑 电话(传真):87054041

   地 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电子邮箱:cgc@zjinf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