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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项目


2006-5-12 15:01:35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
是否行政许可
许可
依据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期限
收费标准
收费
依据
1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申请理由的证明材料(如出口订单);
3、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具体实施办法;
4、《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一式二份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无收费
 
2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申请→受理→填表→审查→发证
1、企业要求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报告(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安置情况、申请理由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5、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
6、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所有在职职工花名册复印件一份;
8、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汇总名册一份;
9、企业上一个月工资发放名单复印件一份;
10、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情况;
11、主管下达安置富余职工的文件通知;
12、企业招录失业人员证明和录用备案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符合条件的颁发《证书》, 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无收费
 
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申请→受理→审查
→发证
1、本人提供1寸、2寸免冠证件照各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表格及相关证书(学历、职业资格证书)
承诺期限:中、高级资格证书考核鉴定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初级资格证书考核鉴定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核发证书不收费。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理论考试:社会人员35元/人、在校学生20元/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社会人员180元/人、在校学生100元/人、证书工本费4元/本,(实际技能考试中一次性消耗材料按进价计算)。
 
4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申请→受理→核准
→发证
1、申办报告;
2、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育大纲;
3、单位申办出具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办学批准文件、法人资格证明,个人申办提供身份证;
4、具有法人资格单位需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协议;
5、培训机构内部管理办法(教育、行政、财务管理);
6、培训、实习、办公场地证明;
7、校长、财会人员、教师资格证明;
8、注册资金15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不含固定资产)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无收费
 
5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申请→受理→审查
→发 证
 
 
1、申请开业报告(需注明所申请项目);
2、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职业指导员)三人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6、机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业务范围;
7、有不少于五万元的注册资本。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