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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再次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2007-8-8 9:47:25
德清县再次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为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德清县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人员享受待遇标准在去年调整的基础上,今年于7月1日起再次提高享受标准,调整后每月领取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一档260元/月,二档215元/月,三档200元/月,每档提高20元;每月领取生活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一档170元/月,二档140元/月,每档提高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