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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政府办关于鼓励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2008-5-21 15:33:29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德政办发〔2008〕79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传统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盘活存量,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鼓励我县丝绸行业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鼓励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传统丝绸行业曾为我县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就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新兴行业崛起,产业结构优化,市场机制的完善,受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制约的影响,传统丝绸行业的优势逐渐弱化,竞争力下降,经济效益严重滑坡。目前,部分企业连续亏损,生存困难,如不给予必要支持,极有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倒闭、农民歉收和职工失业,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有必要鼓励丝绸行业调整结构,盘活存量,提升竞争力,提高效益。
二、鼓励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和范围
基本原则:稳定蚕桑生产,确保蚕农和职工利益;做好合理布局,鼓励企业联合重组,盘活存量资产,立足因地制宜,遵循市场规律,加快丝绸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经济效益。
适用范围:缫丝、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和部分茧站。
三、鼓励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扶持政策
1.鼓励缫丝企业联合重组(生产基地的合并)及技术改造。凡本县缫丝生产企业之间实行重组,引进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在不增加本县缫丝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做强做大。重组方案须经县发改委认可,实施联合重组及技术改造后,对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以上的缫丝生产企业,两年内入库税金(增值税和所得税)县得部分60%补贴给企业。
2.鼓励缫丝、纺织、服装等生产企业转型。对有条件的缫丝、纺织、服装等生产企业实行转产,通过招商引资,盘活存量资产,筹建新项目,可参照享受《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德清县临杭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05〕23号)中有关政策。
3.鼓励盘活茧站存量资产。经县发改委确认,在不影响茧农售茧的情况下,对全县茧站进行合理布局,盘活部分茧站存量资产,通过招商引资,筹建新项目,可参照享受《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德清县临杭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05〕23号)中有关政策。
四、鼓励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发改委负责对需联合重组、技术改造和盘活存量资产的缫丝、纺织、服装等生产企业及茧站的结构调整方案实施备案及监管。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做好合理规划,分步实施丝绸行业转型升级。
2.确保稳定。在丝绸行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保障职工利益,维护蚕农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做到有序、稳妥地推进全县丝绸行业结构调整优化。
本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期限暂定两年。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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