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租房申请办事指南
一、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组成:①申请人;②配偶;③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其他人员不能计入家庭成员。现役军人,监狱服刑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本县户籍5年以上,配偶须具有本县户籍。年龄未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得单独申请。
(2)申请家庭上年度(申请前12个月)人均年收入低于59431元。
(3)申请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一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6平方米。(现有住房核定范围: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县范围内所有的房改政策购房(包括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包括货币安置、待安置房),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途径取得的各类自有房屋,自建房(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申请家庭各类住房转让时间未满5年的,应计入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但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特殊病种而造成住房转让的,不受转让时间限制。离异时间未满5年的,离异前原住房面积按离异时人均(含未婚子女)计算,并计入离异后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不能提供有效建筑面积的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为使用面积乘1.25。)
(4)新就业无房职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县户籍。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满7年。3、申请人在本县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须持有本县工商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完税证明。4、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5、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59431元。6、申请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住房。(住房面积核定同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①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②购有10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为准)或两辆(含)以上消费性车辆的。③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况。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出具单位 | 备注 |
身份证 | 纸质或电子 | 一份 | 必要 | 公安部门 | 未实现数据共享前由申报者提交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纸质或电子 | 一份 | 必要 | 申请者提交 | 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收入单位盖章证明 |
四、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40工作日
承诺期限:14工作日
五、受理机构
各镇(街道)、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具体地址: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27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武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永安街332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南路682号)三楼303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阜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长虹中街198号)三楼325室城市建设管理办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下仁公路181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0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乾元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乾元镇苕溪东街58号)一楼综合窗口4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文昌路148号)政府二楼210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洛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洛舍镇西直街208号)二楼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钟管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钟管镇环城北路838号)二楼村镇规划建设办一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莫干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莫干山镇育才西路1号)二号楼210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雷甸镇便民务中心(德清县雷甸镇大桥南路25号)二楼101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禹越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禹越镇振兴路66号)一楼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具体地址:德清县新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新安镇新安大道1号)政府大厅一楼城建办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076629;0572-8066895
九、咨询电话
0572-8363535;0572-8363537
十、监督电话
电话投诉:0572-8074487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附件一:
公租房办理流程图
审核不通过
附件二:
公租房申请表范本
注:请详阅填表须知后如实填报。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武康街道 | ||||||||||
申请保障类型(勾选一项) | □实物配租 R租赁补贴 | |||||||||
申请类型(勾选一项) | R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新居民 | |||||||||
申请人姓名 | 张三 | 身份证号码 | 3305211980010123XX | 手机号码 | 137XXXXXXXX | |||||
配偶姓名 | 李四 | 身份证号码 | 3305211982020223XX | 手机号码 | 138XXXXXXXX | |||||
居住地地址 | 德清县武康街道XX小区XX室 | |||||||||
家庭成员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张五 | 儿子 | 3305212010010123XX | 137XXXXXXXX | |||||||
申请人数 | 共 3 人(包括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 |||||||||
各类特殊保障群体(可勾选多项) | □残疾人 □优抚对象 □低保家庭 □三属家庭 □患特殊病种人员 | |||||||||
申请家庭具结 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阅读了填表须知,同意由德清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所有申请材料保留存档,同时授权贵单位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并承诺遵照《德清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德清县公共租赁住房(本县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实施方案》等文件及相关通告、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张三 配偶签名: 李四 家庭成员签名: 张五 2020年 1月 1日 | ||||||||||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上年度总收入:10000元。 现是否承租单位自管房(面积、承租人、地址):否
审查人:王XX
(盖章处) 2020年1月1 日 | 配偶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上年度总收入:10000元。 现是否承租单位自管房(面积、承租人、地址):否
审查人:赵XX
(盖章处) 2020年1 月1日 |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上年度总收入: 元。 现是否承租单位自管房(面积、承租人、地址):
审查人:
(盖章处) 年 月 日 |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上年度总收入: 元。 现是否承租单位自管房(面积、承租人、地址):
审查人:
(盖章处)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盖章处)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盖章处)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