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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19-00884 | 发文时间: | 2019-02-28 09:2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2019〕1号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关于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
2019年2月28日,副县长陈永明召集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审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听取了各单位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传达了2月26日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高兴夫副省长关于该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了排查清欠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会议认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县“三进三服务”活动深入实施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年纪委监委督查企业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明确,1.县减负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县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县财政局负责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的清欠工作,包括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和高新区;县国资办负责所属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即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集团)的清欠工作;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县审计局要加大对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2.清欠工作的范围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平台公司、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不包括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欠款,不包括依据地方性法规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保证金仅限工程领域政府部门收取的四项涉企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3.清欠工作时间节点为2018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逾期欠款,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中第一步优先清理的欠款在2019年1月底前已完成清欠,第二步着力清理的欠款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同时要严防新增拖欠的发生。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按照明确的边界和节点,进一步组织排查,及时摸清底数并制定详细的清偿计划(包含具体债权债务双方名称、欠款金额、欠款类型、计划清偿日期等)。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力社保局要及时组织做好职责范围内排查情况和工作台账报表报送汇总工作,并于3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排查情况和工作台账报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报送县减负办,同时统一建立月报制度,从2019年4月起,在每月4日前将清欠工作情况和工作台账报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减负办。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附件
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单 位 姓 名
县政府 陈永明
县政府办公室 徐国荣
孙 伟
县经信局 尤晓春
沈文杰
县财政局 陈 强
县国资办 马 应
县人力社保局 蔡永昌
县审计局 冯华英
分送: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