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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16-00110 发文时间: 2016-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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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德清县政府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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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行动纲要的通知

 

 

 

德政201650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行动纲要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德清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16129 

 


德清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行动纲要

 

十三五时期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面提质、补齐短板、走在前列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资源配置,明确保障任务和政策重点,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十三五划》、《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十三五行动纲要》、《德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中共德清县委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以来,全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德清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和《德清县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3-2015)》明确的目标任务,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扎实推进,实现度达90%以上

(一)现实基础

2008年以来,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教育普及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教育保障条件大为改善。就业与创业工作不断完善,有力推动了城乡居民、大学生和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以公平为导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类保险保障目标均已超额完成预定目标,保障层次和覆盖水平显著提高。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强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健康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基本租住需求得以满足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使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全县文化指数呈逐步提高态势。牢牢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开创了山水美、农家富、社会和、机制机统一的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的新局面,五水共治”“改一四边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基础生活设施建设更加完备,公共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总的来看,我县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我县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国家层面看,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共享发展,并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从我省情况看,我省综合经济实力将在十三五时期稳步跨入新兴高收入经济区行列,并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城乡居民随着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对各类公共服务需求将有新期待、新要求;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改革深入推进,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从我县情况看十三五期间着力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将加强统筹协调,展现城乡一体新面貌作为未来五年九大战略任务之一努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对新一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目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要求我们实现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满意度。

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和广大城乡居民的需求相比,我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需加强,补齐短板任务仍较重。基本公共服从无到有易,有到难,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获得感仍显不足。突出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仍存在差距;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在城乡间、区域间、领域间存在不平衡、不均等现象,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整体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和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压力增大,亟须社会组织、民间资本等介入。对此,十三五期间,仍需深刻认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意义,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以均等化为抓手,着力健全符合县情、覆盖城乡、县域均衡、全民共享、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八八战略总纲,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聚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更高水平新崛全面落实县委关的精神,进一步健全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补齐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短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网络化、法制化水平,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三、主要目标

按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加以大力推进。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高

(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并实现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健康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环境保护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制度更加完备,资源配置、管理运行、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督查考核机制、财政投入机制、市场融资机制、城乡基层服务机制、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三)供给格局更加完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切实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加快发展地区、弱势群体倾斜,资源共享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提效,政府主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更加完善

(四)共建共享总体实现。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弱势群体得到更多更好关爱,不同群体间的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

四、主要任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健康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环境保护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八大领域121项服务项目,5年计划投资超262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基本公共教育

健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不断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与水平,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持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公民综合素质。

1义务教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逐步推进小班化教育,基本覆盖全县农村所有自然小班学校,制定推进城乡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城区学校建设,增强教育资源满足教育需求的能力。积极探索区域学校联盟、名校集团化等组织形式,改进和加强薄弱学校内部管理。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逐步完善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受爱心营养餐、校车等服务。促进义务教育实现区域均衡,大力发展城乡教育共同体,支持优质中小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和新办学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落实相关政策和监督举报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逐步建成智慧型校园。提高师资队伍能力水平,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重点落实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和人事关系随迁,逐步引导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向农村及薄弱学校流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高中阶段教育。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推进优质特色示范高中建设,鼓励普通高中从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出发,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尤其是师资、实验室及功能教室、实践教学基地等资源,加强课程建设,着力培育和凝炼以课程建设为代表的育人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加快推广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建设,鼓励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创新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积极探索系统规划、资源整合、绩效明显的创新拔尖人才培育机制建设。积极实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市职教育现代化工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努力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融通发展。支持普通高中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加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完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转学制度,实现学生普职高中段学业的有序流转。推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教学资源共享。鼓励中职学校教师到普通高中开设职业类、技术类选修课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办为主、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保育质量,切实纠正幼教小教化倾向。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办园机制和县为主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幼儿教师的各项政策和待遇,公办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到在编专任教师的80%以上。逐年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健全完善教育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结合全面二孩政策实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努力实现广大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逐步建立由教育、卫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实行对各类幼儿园幼儿成长进步的常态监测。推动落实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特殊教育。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以增强残疾人强、自立、自信、自为核心,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加快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模式,在普通学校创办特殊教育星班,争取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能在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中等学校,建立卫星班工作机制,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深入融合轻度残疾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送教上工作体系。加强教育和卫计、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的合作,促进医疗康复与教育的更紧密结合,协调推四送合目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完善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规划开发继续教育资源,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探索建立学习成果框架,确定非学历学习成果与学历教育中相关层次、相关课程对应关系,细化认证方法,搭建学分认证和转换平台,为学校认可非学历学习成果提供支撑服务。拓宽学分认证转换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打通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界限,使各类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就业创业服务

坚持就业优先,完善和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就业创业全过程公共服务能力。鼓励以创业促进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平等就业制度和均等化服务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就业创业服务与管理。完善并全面实施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推进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拓展服务功能。完善基本服务标准规范,健全12333电话咨询服务保障,拓展新媒体咨询服务渠道,做好与12345政务热线整合联动工作,提升咨询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就业创业实名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统计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就业与失业动态监测预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把失业率控制在预定的目标范围内,有效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电子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扶机制,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建设,整合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的公共资源,提升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能力。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做好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2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以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为重点,扩大职业技能培训人群范围。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形成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全方位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市场监管和资源整合力度,引导协调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职业培训标准,改进政府购买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鉴定质量、资金使用的监管,实现职业培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实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劳动关系协调与劳动权益保护。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指导服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双爱活动开展基本实现全覆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其中通过调解结案达到70%以上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争议处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诚信机制改革,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及时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深化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建立健全仲裁法律援助、集体争议调处调裁审接等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调解仲裁程序,规范调解仲裁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三)社会保障服务

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适度保障、统筹协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努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

1社会保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全民参保数据实时维护更新上传工作。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情况,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及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正常调整机制,形成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导向。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促进人员有序流动。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结构,坚持个人账户实账积累。积极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人才集合年金,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积极配合市里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根据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机制的推进情况,调整相应政策和制度。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坚持以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为基础,全面推进总额控制下的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包括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等方式。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有效谈判机制,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第三方监督和制约作用。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施分级诊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差别化政策,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建立健全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推进完善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补贴政策,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支持残疾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障制度,将符合规定的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2社会救助。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各类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机制。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促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及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最低生活保障从满足生存需求转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从收入型贫困救助转向收入型和支出型贫困救助并重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进救急难作,探索向常住人口提供医疗救助等救助服务。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保障受灾群众基础生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完善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丰富救助形式和内容,探索对救助对象实施综合援助。(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3社会福利。以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为主要对象,健全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围幸福养老标,进一步提升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推动产业化养老,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加快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农村养老,完善养老机构建设,强化不同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功能整合和资源共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临终关怀为核心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完善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康复补贴制度和收养寄养孤残儿童家庭补贴制度。完善儿童福利三级服务网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拓展儿童福利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健全收养评估社会化工作机制,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制度。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动构建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扎实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工程。适度扩大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整合镇(街道)、村(社区)养老助残资源,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居家安养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维护,促进烈士褒扬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城乡一体安置制度。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增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受助对象范围,及时落实省出台的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种类相关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全面推进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托养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残联

推动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7~18周岁残疾少儿康复服务。深入开展残疾人助听、助明、助行行动,调整项目结构,适度增加辅助器具品种。落实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全额保障制度。加强社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机构为骨干的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体系,继续实施阳光庇护中心,支持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责任单位:县残联)

4社会事务。完善婚姻收养管理和服务,更好维护广大婚姻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婚姻颁证仪式,引入社会力量推进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倡导祭祀改革,推行生态安葬,推进殡葬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殡葬惠民政策,规范殡葬管理服务。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设施建设,拓宽长期滞留人员安置渠道,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及时得到临时生活救助、长期滞留人员可以得到妥善照料。(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基本健康服务

全面推进健康德清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到2020年,健康促进型社会初步形成,人人享有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平、可及、高质量的基本健康服务,全人民健康素质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1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机制,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健全基层公共卫生综合服务网络,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等基本功能。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推进健康档案使用。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基层急救网络建设。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检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居民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成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整合共享,实现相关业务信息协同应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卫生计生资源,改善基层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深化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深双下沉、两提升作,全面推进城市医院与县级医院合作办医,大力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形成合作办医共同体。加强县医院建设,重点办好1家县办综合医院、1家县办中医类医院和1家县办妇幼保健机构。提高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县域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和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深化基层医改,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百千万医学人才服务基层计划,结双下沉、两提升推动百名卫生高层次人才帮带服务基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优化急诊服务和预约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动形成急慢分治格局。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结构布局,完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薪酬、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价体系,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医药费用控制、经济运行状况等监管。积极推进社会办医,鼓励创办特色化、规模化医疗机构。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计划生育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家庭扶助关怀力度。(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4全民健身服务。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提高公民体质与健康水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利用,建全覆盖、高水平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力构建市十分钟健身圈。坚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大力推进体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责任单位: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

(五)基本住房保障

住房是城乡居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创新基本住房保障和供给方式,加快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结构、布局调整完善,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继续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满足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保障居民住房安全。

1公共租赁住房。落实省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相关政策,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整合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资金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予以适当减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享有优先农村危房改造服务。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布局,完善设施配套,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住房的宜居性。面对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和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中出现的新需求,德清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实施重点也将面临转变,保障种类将以原来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房为主,转型为具有提升城市发展内涵的棚户区改造为主,同时积极运用保障性住房政策优势,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改造运营,实现保障性住房投社会化转(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2危房改造。完成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房救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强化危旧房改造的事前、事中、事关和指导。建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长效住房救助机制,将低保标准200%以内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减免相关费用。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的申请、评议、公示、审查、核准、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六)基本公共文化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机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有效、惠及全民的具有德清特点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

1公益性文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全县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德清大剧院、县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镇(街道)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设施完善,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提档升级。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的载体作用,建设基层文艺团队,创新推出周周有约等品牌活动突出智慧文化建设,以数字技术为核心,开展公共文菜单式服务。加强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馆藏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加快智慧文化社区建设,将丰富的数字文化资源传输到村(社区)文化中心(室),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鼓励将非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纳入免费开放范围,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积极推动种文化文化走亲动的开展,提高农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城乡文化资源互动共享。广泛开展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提供针对性的精准化公益文化服务,充分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组织开展游子文化节、乾龙灯会、新市蚕花庙会等品牌活动。加强全民阅读活动宣传推广,举办全民阅读节系列活动,提高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加大少数民文化保护,促进民族文化交流。推动流动文化服务社会化运作模式,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送戏下乡、引戏进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文创特色小镇建设,推进特色文化产业集聚,适应文化产业发展新常态(责任单位:文广新闻局(体育局

2新闻出版。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让更多优秀出版物进入家庭、社区、校园、农村、企业和机关。健全市、县(区)、乡镇、社区(农村)四级出版物发行网络体系,提供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推动农家书屋提效升级,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小城市、农村出版发行网点。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不断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德清新型主流媒体。推进公益性数字出版产品免费下载、阅读和使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3广播影视。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广播电视资源传输渠道。全面实施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实现中央、省、市、县级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同时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进一步巩固提升无线广播电视覆盖效果和服务质量,从而实现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以及广播电视户户通。不断提升广播电视涉农节目质量,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巩固提广电低保程,有条件的电视台要在节目中加配手语或字幕。继续加强对畲族等少数民族的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站点建设。(责任单位:县新闻中心

(七)环境保护服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1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治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VOCs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到2020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以AQI指数计)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城市细物颗粒(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1微克/立方米。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总体上有所提升,达到80%2020年,市控以上断面-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县控断面-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V类水质断面,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优化生产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畜禽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组织化、设施化程度,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达标验收,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反弹;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扩大有机肥、配方肥和新型肥料使用;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推进科学用药、精准用药,切实减少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推进和延伸民生市场建设,完善乡村农贸市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生活品质,逐步缩小农贸市场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

2环境安全。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加大垃圾治理力度,实现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四边三化动,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加快转型升级,构建和谐社会。推三改一拆行动。通过三改一拆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拓展产业空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环境。将涉及推进城市交通、医疗、教育等一大批民生重点基本项目作三改一拆动的重要攻坚任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开无违建建。依法处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类型内存量违法建筑,严控违法用地面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强化拆改结合。四边三化治。按全域覆盖、打造精品、长效管原则,深入开三沿围内治乱治违,建筑立面整治,工业建筑和附属设施色彩整治,矿山整治,绿化建设,全面促进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全力助两美德清设。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推进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危险废物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提升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处置能力。强化辐射监管,健全辐射安全联合执法监管体系,建立以环保部门为主体,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辐射安全联合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20辆,新建公交场站3个,新辟、优化公交线路36新建公交港湾式停靠站200个,确保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保持100%,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A(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八)公共安全服务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完善以生活安全、生产安全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为重点的公共安全服务制度,构建安全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

1生活安全。构建城乡居民生活安全保障体系,以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消费安全为重点,提高人民生活安全感。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建立严格的、全程的监管制度。强化基层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提高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立食品安黑名单期发布制度。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快处置。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完善监管体系,促进企业自律,推动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健全消费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人身财产安全。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市场准入,增强商品和服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商品定价,保障支付安全。落实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推动明码实价。净化网络市场和广告市场,加强网络购物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消费场所安全管理。建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快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和消费维权窗口。完善多方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健全交通安全体系,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对国、省道平交有坡度的路口进行改造,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常态滚动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书面报请有关治理责任主体,督促有关治理责任主体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信息化管理,健全交通信息采集与处理、信息发布与交通组织诱导、突发事件监测与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加强对特殊车辆的路面行驶跟踪管理,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一、二、三类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车全部安装具有行使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健全邮件、快件寄递和物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伤亡及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泄露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建立事故救绿色通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依法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公路安全执法管理力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

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德清建设。完善巡逻防控机制、公共交通安保机制、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推进重点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治安保卫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按市再加密、农村全覆盖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和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健全实战指挥机制,推行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减少指挥层级,畅通指挥关系。建立完善社会面等级防控制度,因时因地制宜调整勤务制度,确定防控等级、重点部位、力量投入,确保警力投向违法犯罪高发时段、重点地区和防控薄弱部位,提高防控效能。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严打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违法犯罪。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落实保障,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政法委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建设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手机和网络用户实名制,推进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建设覆盖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网站监测平台,开展7*24小时实时安全监测,全面掌握网络安全态势。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开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整治专项行动整治通过互联网传播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及低俗信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综合部署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积极推进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体系建设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环境不断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有效增强;消防力量实现多元化增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较大发展,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得到巩固和加强,农村志愿消防队伍普遍建立,扑救火灾和处置其它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日趋健全;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普及,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全民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2安全生产。紧紧围绕深入实改革创新、接沪融杭略和平安德清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红线意识和底线维。注重安全发展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融合,注重安全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相互促进,注重推动全民参与安全发展。坚持依法治安,深入查补短板,着力解决机制性、根本性和基础性安全问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全民安全素质教育,推进社会共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卫生防治联席会制度。完善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建设推进镇(街道、平台)按行业分类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辖区内的职业危害普查工作,并录入E监管系统,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建设管理,强化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职业病防治机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更加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安监县卫计

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和户外标志、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和手段,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社会公众中牢固树人人珍惜生命意识、人人重视安全意识、人人学法守法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加险识别和隐患排查能力、岗位操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建设。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在全社会形成安全共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持续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结合我县产业特色,在矿山、建材、机械、建筑、危化等领域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标杆企业,设立标杆标准、制定培育政策,引导企业开展争创标杆企业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动企业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融合,不断充实和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模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开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中、小学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完善中、高等院校学生就业前的安全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深入推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级避灾安置体系,充分保障转移安置群众基本生活。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健全灾害预警评估和灾害损失评估机制,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促进防灾减灾救灾文化建设。深入推综合减灾示范社建活动,提升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完善政府综合应急信息平台和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能力储备和资金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弘扬应急文化,提升全社会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办)

五、保障机制

公民都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完善保障机制,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坚持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扩面提质、有所作为。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本纲要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本领域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

(二)健全财政保障。加大财政统筹力度,保证本级财政承担的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推进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共财政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确保全县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利用债券、信贷等多种融资形式,拓宽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渠道,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建立联动机制。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稳提要求,以及总体谋划、逐年推进思路,进一步形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合力推进机制。结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十三五动纲要和服务项目清单,抓好县域内均等化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进展情况。全县一盘棋,上下联动。

(四)完善督查机制。成员单位于每年7月、10中旬及年底,将推进和完成均等化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均等化办和市对口部门书面反馈;县均等化办将调整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调小组,县区行动纲要和年度的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的督查通报,以文件形式及时向市均等化办反馈。县均等化办将适时开展督查并综合全县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均等化办等,通报县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

(五)强化考评机制。成员单位要将行动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与本单位本系统的年度工作一并研究部署、督查通报、考核验收;按照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体系,由县统计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积极配合,负责完成我县各年度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和对接工作,确保应统尽统,确保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县均等化水平。

 

附件:十三五时期德清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行动

计划表

 

 

 

 

1

 


附件

十三五时期德清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行动计划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支出责任

覆盖水平

十三五时期

责任单位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任务

计划投资

(万元)

合计

8大领域121个项目

 

 

 

 

 

2626406

 

一、基本公共教育项目(共13个)

 

 

 

 

 

30445

 

1

义务教育免费

适龄儿童、少年

免除学费、杂费、课本费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费;生均公用经费省定最低标准:小学660元,中学860元,标准每年逐步提高。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免除学费、杂费、课本费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年逐步提高。

19000

县教育局

2

寄宿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年生均补助小学不低于1000元,初中不低于1250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照标准做到应助尽助。

20

3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农村中小学生

每生每年1000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

600

4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农村学生、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免学费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7000

5

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和困难学生补助

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级学生

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每生资助2000元助学金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国家助学金。

450

6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每生每年2000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国家助学金。

500

7

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

省级财政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学费。

500

8

普惠性学前教育

适龄幼儿

财政合理分担在园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具体标准由地方制定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认定为普惠性的幼儿园实行奖补。

1680

县教育局

9

学前教育资助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

全年按政策对困难幼儿实行应助尽助,资助标准按所在园的收费标准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低保家庭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幼儿以及残疾儿童,每生每年按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给予补助。

30

10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根据需要享受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普通教育卫星班就读等服务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实行一人一案

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大中城市不能到校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送教上门服务。

400

11

学前特殊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

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享受专门的残疾儿童幼儿园提供的教育,根据情况在普通幼儿园享有保育安置服务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发展三类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入班(园)需求。

40

12

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强化举办职业高中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完善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实训基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推进三类残疾少年职业高中教育和职前培训,基本满足残疾少年高中段职业教育需求。

120

13

残疾人教育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

逐步实现残疾人教育全免费;享有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补助

省和市县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义务教育免除住宿费;高中阶段教育免除学费、代收费;残疾人中专学生免除学费。

105

二、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共10个)

 

 

 

 

 

7305

 

14

就业服务和管理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等服务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全县新增就业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多渠道搭建用工求职平台,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就业服务管理能力。

1030

县人力社保局

15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0.5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

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树立典型,举办创业大赛,营造创业氛围;推荐创业项目,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培育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创业平台的孵化作用;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65

县人力社保局

16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有培训和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

为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服务;为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为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费基础培训服务网络平台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及时就业援助帮扶;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落实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举办人力资源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等服务。

300

17

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费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咨询和申报、享有公益性岗位推荐安置、就业岗位信息即时服务等、帮扶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累计帮助0.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完善公益性岗位政策,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开展就业援助,落实政策,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推荐岗位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即时的就业援助,确保两个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1425

18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

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等免费享有适应不同岗位需求的基本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享有职业技能鉴定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培训鉴定各类技能人才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2万人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城乡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3000

19

劳动关系协调

存在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劳动关系政策咨询、集体协商促进等服务

县政府负责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建立和谐共享劳动关系

50

县人力社保局

20

劳动保障监察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

县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

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加大劳动用工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完善劳动监察执法网格化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欠薪的预防、查处和化解,扎实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投诉举报等劳动监察活动,加强欠薪案件源头预防

125

21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

县政府负责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4%50%以上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优化仲裁办案机制,对困难人群维权开展绿色通道;缩短办案时限、简化办案流程,加大案件调处力度,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率达到70%以上。加强调裁衔接,指导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效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完善预防调处体系,扩大企业调解组织覆盖范围,实现到2020年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全覆盖。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派出庭和标准仲裁庭建设,加强仲裁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兼职仲裁员业务培训,打造阳光仲裁服务品牌。

100

22

12333电话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各类服务对象

免费享有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制度、人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信息查询服务。人工服务为县定工作时间,自助语音服务为7×24小时

县政府负责

综合接通率达到93%以上

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制度、人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信息查询服务。人工服务为5×8小时,自助语音服务为7×24小时。

40

县人力社保局

23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

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孵化、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失业登记、劳动权益维护等服务。就业困难者享有支持性就业、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免费参加各类政府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残疾人创新创业给予政策扶持。目标人群服务比率70%以上。

700

县残联

三、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共33个)

 

 

 

 

 

1904480

 

2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计发养老金,调整最低养老金标准

用人单位和职工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全面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一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各类人群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通道。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整体功能。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二是强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保障和助推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机制,强化失业保险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开发人力资源的积极作用。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人才集合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

2.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深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工作,实现户籍人口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积极创新完善政策,稳妥解决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一是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统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二是合理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努力缩小城乡、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三是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扩大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四是健全失业保险金调整机制;积极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五是规范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适当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

1061100

县人力社保局

2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6周岁以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

落实政府补贴,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及相应补贴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负担,个人缴费政府适当补贴

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

90800

2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用人单位和职工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146600

27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

用人单位和职工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

363300

2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政策范围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率为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

个人和财政共同负担

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

132500

县人力社保局

29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按照湖州市统一的标准享受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7600

30

失业保险

职工

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金标准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用人单位和职工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参保达14.8万人

5000

31

工伤保险

职工

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伤残、护理和工亡等待遇;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及护理待遇、5-6级伤残津贴待遇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用人单位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15.8万人

31000

32

生育保险

职工

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

用人单位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13.8万人

11100

33

社会保险保费补贴

重度和贫困残疾人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社会保险费补贴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费补贴,确保应补尽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840

县人力社保局

34

最低生活保障

本地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

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不低于10%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100%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低保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实现社会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

16000

县民政局

35

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免费享有临时基本食物、住处、疾病救治和返乡服务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100%,设有标准的救助机构

做好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拓宽精神病人的救治渠道和滞留托养人员的寻亲等工作,争创国家三级站。

400

36

特困人员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规定: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我县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934元,201611日起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4960

县财政负责低保部分,超出部分由镇(街道)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按照上级的关于特困人员类别救助标准,建立新的补助标准,健全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1500

37

自然灾害救助

因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

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100%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推进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灾害应急保障机制。

300

38

医疗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及县(区)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020年,医疗救助地方财政人均筹资额(按户籍人口筹资)达到26元以上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100%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即时结报范围,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力度。

4700

39

临时救助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一次性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1000

县民政局

40

孤儿养育保障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确定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160

41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由于家庭或外界原因而陷入基本生存发展和受保护危机,需要帮助的儿童

在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自身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保障标准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确定。在低保家庭中,其他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确定。在其他家庭中,重残(包括精神、智力残疾四级以上)和重病、罕见病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按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50%确定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适度普惠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500

42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享有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教育和关爱保护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10

43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

根据《湖州市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湖民[2013]82号文件精神,对一类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补贴按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全额享受。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为15000/年,其低保金615/月计入养老服务补贴;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标准为6000/年,其低保金不计入养老服务补贴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对象评估,并适时提高补助标准。

200

县民政局

44

添翼计划

具有本地户籍,肢体一二级残疾或智力残疾的儿童或患重病相关证明(病情不稳定,癫痫或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儿原则上不集中抚养),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和康复意愿的7—18周岁贫困家庭儿童(自闭症儿童需经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确诊)

按照市定标准执行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全县户籍人口

利用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医疗人才资源的优势,为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提供集中养育和康复训练,不断提高孩子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应对能力。

70

45

生活困难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救助

生活困难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精神三、四级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按低保标准纳入低保范围

2500

46

抚恤优待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

根据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及时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按规定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直招士官)入伍一次性奖励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全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入伍义务兵

定期为抚恤优待对象发放抚恤补助。

15000

47

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

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

保障光荣院优抚孤老的生活水平、医疗待遇

县政府负责,上级财政适当补助

全县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优抚孤老

做好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医疗保障工作。

150

48

退役军人安置

退役军人

按标准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政府负责

全县当年度退役的士兵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落实岗位。

3500

县民政局

49

基本殡葬服务

支持国家殡葬政策家庭

为全县城乡居民免费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尸体冷藏、免费赠送骨灰盒、特困户的减免等基本殡葬服务,凡在殡仪馆火化的外来人员也享受以上减免政策

县政府分级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100%

在保障殡葬四项基本免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

2050

5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并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按规定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500

县残联

5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并逐步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按规定落实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

3000

52

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其他专业托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县政府负、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80%

新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2个,目标人群托养庇护服务率≥80%

300

53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

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每人每年享受2.4万元康复训练补贴,对听力残疾儿童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另外给予1.2万手术费补贴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0—6岁残疾儿童覆盖率达100%,逐步扩展到7—14岁脑瘫、孤独症儿童

目标人群康复服务率≥90%,对符合条件、有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实施助听助明助行;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对0-14周岁残疾儿童开展基本康复服务,按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补贴。

500

54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符合条件,有需求有适应指征的残疾人

为符合条件、有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以服务。有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比例达到85%以上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比例达到85%以上。

50

县残联

55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人

继续实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对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地面平整及坡化、房门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等无障碍改造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2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或无障碍改造。

50

56

司法救助

受到犯罪侵害、因举报、作证、鉴定受打击报复、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生活确有困难,愿意接受司法救助后息诉罢访的信访人

享有救助金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

县政府负责,省市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判、执行中困难群众的国家司法工作,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款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

200

县法院

四、基本健康服务项目(共27个)

 

 

 

 

 

27485

 

57

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

县政府负责

免费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应用率超过80%

1700

县卫计

58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免费享有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县政府负责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3%

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开展送健康知识、送医疗卫生服务活动;创新健康促进与教育渠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完成五进活动。

200

59

智慧健康查询服务

城乡居民

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实时的电子健康数据网上查询服务

县政府负责

覆盖到所有携带医保卡、社保卡和身份证就诊的城乡居民

建立健全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人口信息和卫生计生资源四个基础数据库,为健康信息共享协同和面向居民的智慧健康服务提供支撑服务。加快建成统一、高速、稳定的德健康信息专网。

3000

县卫计

60

医师培训

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进入培训基地接受为期2-3年的系统、规范培训,培训分全科和专科方向。保障标准: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培训学员2万元//年,补助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1万元//

我县学员在县外基地参加规培的,省财政直接拨付培训基地;在县内基地参加规培的,由县财政转移支付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的新进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每年在县内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25名。

375

61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根据国家扩大实施免疫规划的要求,对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全县以镇(街道)为单位,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率要求达到95%以上,重点人群接种率达到80%以上

提高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比例,完善各项政策,落实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实施,确保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率达到要求。

750

62

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依托监测网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评估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艾滋病等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100%

完善全县传染病报告管理网络体系,确保不发生因防控不力而造成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传染病报告率达100%

755

63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0—6岁儿童

免费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评价和健康指导

县政府负责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8.5‰

加强对新生儿、婴幼儿健康管理,督促卫生院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规范进行儿童健康检查。

485

县卫计

64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

免费建立保健手册,接受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

县政府负责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10

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包括流动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并在孕16-2021-2428-3637-40周进行产检。

535

65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60岁及以上老年人

每年免费对60岁以上城乡居民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

县政府负责

全县60岁以上城乡居民老年人健康体检率65%,健康管理率65%

重点做好城乡居民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工作,对老年人慢性病进行定期上门随访,并进行健康指导。

750

66

慢性病管理

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免费享有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

县政府负责

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

加强社区管理,提升能力建设,做好高血压的和糖尿病人的规范管理工作。

1950

67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全面实施国家重性精神病疾病规范管理治疗项目,完善社区关爱和社会救助体系

县政府负责

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治疗率分别达到95%,年人均免费诊疗费用不低于2000

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防治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规范社区管理。

490

68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结核病患者

免费为结核病患者提供抗痨药品和基本相关检查

县政府负责

覆盖率达100%

以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结核病报告率达到100%、结核病确诊或疑似病例转诊率达到98%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以上;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达到90%以上;全县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9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达到90%以上。

360

69

中医药健康管理

65岁以上老人、0-3岁儿童

65岁以上老人中医体质辨别和中医保健指导;儿童中医调养

县政府负责,省市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 40%;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4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达到60%

300

县卫计

70

艾滋病患者健康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免费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CD4检测

县政府负责

覆盖率达100%

减少艾滋病传播,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基本遏制艾滋病疫情持续快速上升的势头。免费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CD4检测、随访和关怀救助;针对重点人群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并推广安全套使用和开展健康宣教;提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主要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吸毒人群)干预措施月均覆盖比例达95%以上;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5%以上。

600

71

疾病应急救助

在本县辖区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缴费的患者

按符合条件救助对象所产生的急救费用据实支付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在本县辖区内发生的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的疾病应急救助

每年安排50万元,救助在本县辖区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缴费的患者。

250

72

环境卫生监督协查

城乡居民

农村饮用水质监测、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村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

县政府负责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自来水受益率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分别达到97%60%以上

加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力度。加强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做好农村水质卫生监测。

1800

73

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常住参保居民

享有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享有责任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享有预约门诊、双向转诊、健康管理和上门服务等

县政府负责

规范签约服务覆盖50%人口

全县规范签约服务率达到20%

3500

县卫计

74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

育龄群众

免费获取避孕药具、免费享有查环查孕经常性服务、术后随访服务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服务

县政府负责

本地常住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1.已婚妇女享受一年二次的查孕查环服务;2.免费发放避孕药具;3.开展计划生育随访服务。

450

7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育龄群众

免费享有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

1.已婚妇女享受节育手术费免费;2.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治疗。

360

76

再生育技术服务

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

免费享有再生育相关的医学检查、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服务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再生育对象免费享受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孕前优生检测、育后结扎手术等服务。

135

77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服务

育龄群众

免费享有青春期健康教育、生殖健康教育、咨询,优生两免为主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

1.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2.免费婚检率、孕前优生检测率达85%以上;3.免费开展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

900

78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奖励扶助金夫妇每人每年不低于960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每年做好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的复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对象不重不漏。

2800

79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子女伤残死亡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未纳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的,每人每月700元;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200元;二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400元;一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600

县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每年做好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的复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对象不重不漏。

1600

县卫计

80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已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子女未满14周岁的夫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夫妻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1.指导各单位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各级政府落实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

20

81

职业病防治

用人单位以及雇员

提供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服务和宣传教育

县政府负责

重点覆盖非煤矿山、陶瓷、铸造、水泥、冶金、木质家具、制鞋、化工、造纸、制革等行业企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和政府职业卫生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通过专项整治逐步推进我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监管,基本覆盖我县的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

60

县安监

82

体育场馆开放

城乡居民

室外公共体育场地免费开放,收费的室内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公益性收费,并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儿童实行免费、半价或规定时段免费、半价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所有公共体育场馆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法定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县政府负责

100%的公共体育场馆

坚持以公益为主,免费、低价的开放原则。室外篮球场、网球场、门球场、足球场、田径场全年(重大活动日除外)免费对外开放。室内健身房、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实行公益性收费,并对老人、残疾人、学生、儿童实行免费、半价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所有公共体育场馆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国定节假日全天开放,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延长。

2500

县体育局

83

全民健身服务

城乡居民

制定《德清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大力开展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德清县第十二届运动会。组织开展德清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测试工作

县政府负责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8%

制定《德清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大力开展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德清县第十二、十三届运动会。组织举办德清县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工作。

860

五、基本住房保障项目(共2个)

 

 

 

 

 

327000

 

84

公共租赁住房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租金水平由县政府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享有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标准由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县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应保尽保

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续建项目建设工作,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达到1000户以上。

20000

县建设局

85

城乡危房改造

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

1、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危房改造,实施农村低保收入标准200%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2、城镇危房改造: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具体标准由县政府确定(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省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市县政府按不少于省级标准配套;城镇危房改造:省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县政府按不少于省级标准配套

农村危房改造,目标家庭覆盖率100%

城镇危房改造应保尽保

1、加快危房改造,争取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城乡危房改造任务,预计完成350户。

2、棚户区改造安置5128套。

307000

六、基本公共文化项目(共14个)

 

 

 

 

 

9586

 

86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城乡居民

公共空间设施和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县政府负责,省适当补助

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向社会开放

统筹完善全县公共文化设施整体布局,建设德清大剧院和瓷之源遗址公园,建成开放文化馆和陆放艺术馆,力争县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一级馆。以农村文化礼堂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50%的行政村建成农村文化礼堂。

4000

县文广新(体育

87

公益性培训讲座服务

城乡居民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举办公益培训讲座不少于12/年;公共博物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或讲座不少于6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举办公益培训不少于6/

县政府负责,省适当补助

覆盖所有镇(街道)

严格按照保障标准落实该项工作确保公益培训讲座规定场次的完成

365

88

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城乡居民

平均每年为各镇(街道)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5场以上;免费提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借阅等流动文化服务;县级文化馆配备一辆流动文化车

县政府负责,省适当补助

覆盖所有镇(街道)

根据群众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继续做好文化下乡活动和文化走亲活动。

400

89

观看电影

农村居民

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县政府负责,省适当补助

覆盖所有行政村

实现10140场公益电影。

220

90

看戏

农村居民为主

每年为各镇(街道)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5场以上

县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镇(街道)

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确保每个镇(街道)群众有戏可看。

300

91

公共图书馆开放

城乡居民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镇(街道)特色分馆不少于6个,年接待读者200万人次

县政府负责,省适当补助

覆盖所有公共图书馆

落实经费,确保每周开放时间和藏书量的增长,落实送书下乡工作。

2500

92

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

城乡居民

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保持正常开放

县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镇(街道)公共阅览电子室

确保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保持正常开放

25

县文广新(体育

93

农家书屋开放

农村居民为主

农村行政村设置农家书屋,实用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

县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农家书屋

做好农家书屋的图书增量、流通工作。

151

94

公共阅读服务设施服务

城乡居民

及时提供各类新闻和服务;建设特色图书分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县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镇(街道

完善网络接入设置,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内无线WiFi全覆盖。

500

95

文化遗产参观服务

城乡居民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

县政府负责,省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落实减免政策

400

 

96

残疾人文化服务

残疾人

在公共图书馆得到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

县政府负责

全县

确保公共图书馆内设有盲文阅读区域,根据读者量相应增加相关读物和设备。

25

能够收看到有字幕和有手语的电视节目

县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镇(街道)、村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开设有关残疾人的专版、专栏和刊播公益广告,宣传报道有关残疾人政策、残疾人风采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情况,为残疾人营造更好的生存环境。

50

县新闻中心

97

收听广播

农村居民为主

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每天播出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过直播卫星免费提供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免费提供不低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免费提供不低于15套广播节目

市县政府共同负责

乡镇有线广播联网率达到100%,有线对农广播覆盖率达到90%

确保乡镇有线广播联网率达到100%,有线对农广播覆盖率达到90%;通过数字电视平台提供11套数字音频广播节目。

200

98

观看电视

城乡居民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低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市县政府共同负责

有线电视联网率达100%,农村有线数字电视实际入户率达99%以上

确保有线电视联网率达100%,农村有线数字电视实际入户率达99%以上;通过数字电视平台提供68套基本电视节目。

150

99

应急广播

城乡居民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后及时获得政令、信息等服务

市县政府共同负责

覆盖全县范围

完成农村应急广播151个行政村全覆盖,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后确保城乡居民能及时获得政令、信息等服务。

300

县新闻中心

七、环境保护服务项目(共10个)

 

 

 

 

 

299800

 

100

污染减排——环境质量保障

城乡居民

城南翻水站地表水考核断面稳定保持III类,京杭运河及东苕溪水系基本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41μ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

县政府负责

全县

 完成省市下达减排任务,开展金属表面处理、农副食品加工、砂洗等行业整治,开展大气VOC污染整治、负责熔炉、煤气发生炉、窑炉、茶炉淘汰,协同负责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核查验收。

100000

县环保局

101

饮用水水质保障

城乡居民

城镇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指标的要求

县政府负责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00

102

环境风险源重点监控

城乡居民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县政府负责

全县

重点完成废酸洗液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等项目建设;配合推进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落实放射源长效管理,及时收贮闲置放射源,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2500

103

污水处理

城乡居民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80%以上

县政府负责

全县

2016年实施500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000

县农办

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

各级政府

全县

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扩建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污水收集管网80公里

40000

县建设局

104

污染物处理

城乡居民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县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城覆盖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工作思路,建立统一保洁、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统一养护五统一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新模式,涵盖城区、公路、河道、集镇、行政村五大区域,采取企业化、网格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五个化工作措施,解决全县生活垃圾统一处理问题,使全县生活城乡垃圾收集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城乡环境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

63100

县城管局

开展新一轮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开展温室龟鳖清零行动;继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

县财政、镇(街道)负责,省补贴

全县

保留生猪养殖场7家,全部建设成美丽牧场,生猪存栏控制在4万头以内。开展规模水禽场整治。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新型肥料等项目;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高效农药替代等项目,调整肥药施用结构,提高肥药利用率,有效减少肥药用量。继续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5000

县农业局

105

公共交通

城乡居民

全县行政村村通公交车

县政府负责

全县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100%,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A

新增更新公交车120辆,新建公交场站3个,新辟、优化公交线路36条,新建公交港湾式停靠站200个。

6900

县交通运输局

106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城乡居民

全省乡村农贸市场星级创建五年行动2016-2020年)为载体,推动民生市场向农村延伸发展,着力推进乡村农贸市场的软硬件升级,逐步缩小农贸市场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

县政府负责

全县

进一步推进和延伸民生市场建设,完善乡村农贸市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生活品质,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美丽乡村示范镇至少建成1家一星级以上农贸市场,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有农贸市场的,应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

2500

县市场监管局

107

通信服务

城乡居民

深入实施共建共享,推动4G铁塔、基站建设,推进光纤到户及改造工程

县政府负责

基本实现全光纤网络覆盖,农村区域实现20M以上接入速率;着力推进4G网络建设,力争达到100%全覆盖。

加快互联网骨干节点升级,提升网络流量疏通能力,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网构架,保障连接性能。加快县域宽带建设,在主城区推广百兆光纤入户。加大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力度,大力推广“i-zhejiang”无线网络覆盖服务,实现县城主要公共区域范围内wifi全覆盖。着力加强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设施建设,全面扫除4G网络覆盖盲点,并逐步开展5G试点相关工作。

60000

县经信委

108

社区服务

城乡居民

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每百户50平方米以上,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达到600平方米以上

县政府负责

全县

全面开展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幸福邻里中心建设。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依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平台,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

2500

县民政局

109

地名服务

城乡居民

免费享有地名公共服务包括城区的居民住宅楼门、楼牌设置,地名咨询,网上查询等

县政府负责

全县

继续依法管理好行政区域界线,完成区域界线界桩联合检查工作。巩固平安边界创优成果,创优率达100%,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地名监督管理力度,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德清县地名志》《德清县地名故事》和地图集等成果利用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发使用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提升数字地名建设与运用水平,完成地名文化博物馆建设。

300

八、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共12个)

 

 

 

 

 

20305

 

110

交通安全

城乡居民

享有安全的交通环境

县政府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3.58以内

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加大路面秩序管控力度,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优化交通组织,着力提升城区道路通行效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3800

县公安局

111

社会治安

城乡居民

享有安全的社会环境

县政府负责

全县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100%,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100%

全力打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提供更高效的安全保障,加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 2016年已新增视频监控点位600个,以后按照每年递增上一年基数的10%的要求进行建设。

5500

112

信息安全

城乡居民

享有安全的网络环境             

由县财政补贴及各网站主管单位分别负责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及主要信息系统

计划购买覆盖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网站和主要信息系统的监测与云防护服务,提供对全县100余家网站提供7*24小时实时安全监测及云防护,全面掌握网站安全态势,提升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和网站服务质量。

300

113

消防安全

城乡居民

享有高效消防服务

县政府负责

全县

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德清乾元消防站迁建、临杭工业区机场消防站。车辆建设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县常规消防车辆报废更新15辆。装备建设任务:完成全市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统型升级。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设施。

7835

县消防大队

114

消费安全

城乡居民

完成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抽样检测费用20万元/年以上(逐年递增);五进规范化建设保持100%.;消费纠纷和解率达90%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达100%

县政府负责

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95%以上

完成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抽样检测费用20万元/年以上(逐年递增);五进规范化建设保持100%.;消费纠纷和解率达90%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达100%

170

县市场监管局

115

安全生产监管

用人单位以及雇员

 

接受生产技术援助、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

县政府负责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相比2015年下降38%,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相比2015年下降9%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着重推进危化企业安全现状诊断、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智慧型电力托管、安全管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工作,逐步在全县形成规上企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促进安全生产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配套政策;设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广泛应用E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提升企业安全标准化和诚信管理机制建设质量,以诚信机制等级评定结果运用为突破口,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的监管,提高达标创建工作质量。

600

县安监

11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城乡居民

免费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参与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县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按职责负责

每年各类人员培训总量达到50万人次以上;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全县45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技能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实训基地、计算机考试中心,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室,推动企业自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中、小学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完善中、高等院校学生就业前的安全技能培训。

300

县安监

117

防灾减灾

城乡居民

享有防灾减灾服务

县政府分级负责

目标人群100%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搭建社会组织、救灾志愿者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工作者参与救灾工作。

250

县民政局

118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城乡居民

免费、及时、准确获取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应急避险宣教服务、救助服务,行为能力人每年应参加、观摩所在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一次

县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免费、及时、准确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应急避险宣教服务和救助服务,学校、危化企业等重点人群每年接受或观摩应急救援培训或演练一次。

250

县应急办

119

公共法律服务

城乡居民

按需保障

县政府负责

全县

坚持民需导向,通过项目化、产品化和菜单化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推介实施一批民生类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950

县司法局

120

旅游法律法规宣传

旅游企业、来德访客以及德清居民

宣贯《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旅行社设立、旅游规划促进、旅游安全、旅游纠纷处理等知识讲解,开展旅游普法等

县政府负责

全县

做好重大政策法规工作的制定、落实和宣传工作,全面确保落实并宣传好《旅游法》,全面落实宣贯方案《浙江省旅游条例》。

50

县旅委

121

公共气象服务

城乡居民

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量达到30分钟以上,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县政府负责

全县

实施以暴雨为主的精细化监测、无缝隙预报、辅助决策、预警与服务的系统工程。气象灾害敏感区、城镇重点区域观测密度达到1-3公里。按《浙江省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规范》推进60个行政村标准化建设。每年举办县级气象防灾减灾培训班,开展气象科普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300

县气象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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