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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03629 | 发文时间: | 2022-12-20 15:4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有效 |
来源: | 德清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发文字号: |
2022年6月27日至8月10日,省审计厅对德清县2020年至2022年6月底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我县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任务分解不够及时,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1月30日,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对2020—2022年的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行进一步梳理,明确责任部门,根据任务清单落实项目,2020-2022年已落实项目100%。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加快专项资金执行率,完善修订项目管理办法。
2.关于“部分乡镇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洛舍镇、下渚湖街道迅速分解下发资金,分别于8月10日和8月19日将涉及的173.56万元耕地保护补偿资金补发到位;对今后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发放后及时跟踪分解情况。
二、粮食生产发展方面整改情况
1.“对规模种粮大户补贴面积审核不严,补贴发放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2021年影像以及种粮主体所提供的生产管理佐证资料,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乾元镇等单位进一步核实2021年20户规模户的种植情况。对核实的不以收获为目的的924.42亩、共20.27558万元不规范发放的补助资金,2022年11月30日,分别退还至县财政局(库款户)、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2.关于“个别村组长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7月,徐某良、徐某明将0.71942万元退还至组级账户, 2022年11月30日,将退款退还至县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账户。对徐某良、徐某明冒领补贴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农田建设和管护提升方面整改情况
1.可供种植耕地少于耕地保护控制数。
(1)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情况较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合理划定国土空间“三区三线”,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22年9月30日,我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3.04万亩。针对2021年度新增的11828.39亩非耕地开展了核实,其中有3宗发生时间在2020年9月之后,已在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其余发生在2020年9月之前的存量问题拟结合“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稳妥推进整改恢复,确实难以恢复为耕地的,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确保在5年内整改到位。积极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加强耕地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发挥“耕地智保”数字化场景应用,及时发现处置疑似耕地问题。
(2)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10月底共完成61338亩(其中清理腾退47990亩),加强粮食种植指导,根据“非粮化”恢复情况,组织农技人员专项服务指导,提供基础支持。
2.已建成农田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造成投资浪费。
(1)关于“建设项目供地占用2615.79亩高标准农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建设项目供地占用高标准农田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梳理,掌握具体情况和数据;后续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逐步建立高标准农田储备库;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从高标准农田储备库中选取2615.79亩及时进行调整补,计划2024年10月9日前完成整改。
(2)关于“新建高标准农田中非耕地面积0.51万亩”问题整改情况:召开全县农田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镇(街道)、行政村主体责任。后续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逐步建立高标准农田储备库,并联合自规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对高标准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同时根据上级关于高标准农田占补的要求,对涉及的0.51万亩非耕地高标准农田从储备库补入,做到占补平衡。
(3)关于“新建垦造耕地部分地块未用于耕种”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0月31日,乾元镇联合村东枉土地开发项目养殖坑塘地块已进行清理腾退并种植水稻,下渚湖街道康介山等两村农整项目抛荒地块已清理并种植作物,阜溪街道龙胜村农整项目抛荒地块已清理并播种油菜籽;下一步将积极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结合“耕地智保”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强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巡查。
3.关于“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全县农田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镇(街道)严格落实《德清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落实管护人员、建立健全日常管护机制和巡查台账;根据管护面积及任务情况,确定每个村配备管护人员1—2名,进一步强化管护人员对高标准农田的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制度,于2022年11月30日上报各镇(街道)管护人员名单和巡查台账。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
(1)关于“无依据支付工程款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莫干山镇已提供项目工程款的相关支付结算单、签证单等支付依据,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资料管理。
(2)关于“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未按设计方案实施”问题的整改情况:乾元镇退回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实际建设地点与设计方案不符,变更至其他地块实施,且与拟建高标准农田地块相距较远、关联性不大的机耕路建设资金65.71万元退还至县财政局(库款户)。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压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批复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复,确保项目建设任务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
(3)关于“部分建设项目未按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差” 问题的整改情况:紫岭村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破损B60渠道U型板修复6米,按设计要求分层回填、逐层夯实B60未破损U型板渠道200米。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
(4)关于“超标准支付设计费”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8日和11月1—2日,莫干山镇和新安镇落实相关行政村收回超额支付的设计费,其中新安镇舍东村收回超额支付设计费1.135万元,下舍村收回超额支付设计费1.0908万元,劳岭村收回超额支付设计费2万元。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类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农业绿色发展方面整改情况
1.“肥药进—销—用—回”未实现全链闭环管理问题。
(1)关于“部分农业生产者未真实完整记录使用肥药的信息,甚至存在使用禁用药问题”的整改情况:对6家未按规定完整记录使用肥药信息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对一”批评教育,要求补充建立并完善当前生产记录。另外两家涉嫌使用违禁药物的主体,2021年12月31日,姚某初案件已移交德清县公安局。2021年11月24日,徐某林案件行政立案处罚。
(2)关于“大量收购不在规定范围的鱼药废弃物,而农药玻璃瓶该收未收”问题的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德清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方案》,把鱼药废弃包装物和玻璃材质农药废弃包装物纳入回收范围;确定玻璃材质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企业和处置企业,确保县内玻璃材质农药废弃包装物能回收,并能够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2.关于“农产品检测靶向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德清县健全和完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德农[2022]74号),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抽检力度。科学合理制定2023年年度监测计划。
3.关于“农产品定量检测及处理时效性不强,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承检机构协调和沟通,要求其接到样品后1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如检出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招投标中明确要求承检机构在10内出具检测报告;加强对不合格样品、线索的收集,一旦发现有不合格样品和相关线索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依法查处,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结合日常监管、产品抽检、技术指导等,依托镇(街道)力量,加强对主体的生产检查,提高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依法依规生产。
五、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德清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园区项目财政补助比例。做好项目谋划,统筹抓好项目建设,对今后新建园区项目加强监管。
2.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
(1)关于“部分项目前期规划踏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的项目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时对园区内11个省级以上补助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未发现问题。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2.1)关于“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的项目实施主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2)关于“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完成园区绩效评估工作;健全园区管理架构,强化园区日常运营管理;按照要求上报园区年度总结;开展园区建设检查工作,跟进项目落实情况。
(3)关于“项目后续运维管护不到位,部分项目闲置或改变用途”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的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展示角清理及修复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展示功能。督促指导两个渔业服务平台继续发挥作用。完成农业园区内4家非农企业清理工作,现承租4家企业均为涉农企业。督促指导田园综合体项目按要求完成内部装修,下一步将限期恢复游客接待中心功能。
(4)关于“建设项目未有效落实绩效评价机制和建设类农业项目工程跟踪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在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下一步将按照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完成相应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
(5)关于“部分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快未完成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县级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已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和县级验收。针对第三方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强化项目管理培训,提升县农业农村局、镇(街道)的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审核、审计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6)关于“中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中部分项目实施主体不符合补助条件”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的项目实施主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在下步工作中将加强项目审核管理,切实提高创建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7)关于“部分农业科技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园区承担单位对不规范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列支渠道,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对剩余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使用。
六、农业“双强”突破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未完成省级创建任务”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做到千亩示范方,不折不扣创建内容落实到位, 2022年12月底我县8个示范点已全部达到1000亩示范面积,1个常规粳稻攻关方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2.关于“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德清县小根水产养殖场水产品加工项目2022年11月,完成项目土地平整、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下一步加快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全部内容,预计2023年一季度项目房屋开工实施,二季度完成项目基建60%,三季度完成基建90%,四季度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验收拨付资金。
七、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情况方面整改情况:2022年10月,全县共完成61338亩(其中清理腾退47990亩,整治优化13348亩),组织农技人员分区分类指导,并根据农事季节确保及时种上粮食(油)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