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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3-01004 发文时间: 2023-04-28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8

德清县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现集约建设、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统一标准和严格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理念、整体智治、创新机制、集约节约,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牵头负责、镇(街道)联动配合、统分结合的体制机制,围绕用户“全主体”、服务“全领域”、入口“全渠道”、运维“全天候”,全面构筑身份证照服务一体化架构,不断深化我县“一网通办”改革成效,全面链接长三角证件类标准人像共享应用平台,高质量支撑数字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统一人像服务架构。通过打造“一平台、两端、N个应用及一个驾驶舱”,构筑一套“采集、共享、调用”的标准化服务架构,最终实现人像融合采集、群众自主使用、部门按需共享、数据无感调用。“一平台”,即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平台,由公安牵头实施建设,通过平台、接口实现部门共享。“两端”,即桌面端和移动(手机)端。整合公安照相室、拍照软件,在全县实现“一套设备、一次采集、全民共享”;通过上线浙里办小程序,实现群众自主下载、自主上传,多场景应用。“N个应用”,即梳理各部门应用场景,推出人像服务自助机,实现证件去纸质照片服务。“一个驾驶舱”,即建设一个人像服务驾驶舱,实时显示人像数据采集、应用情况。

(二)统一人像采集程序。由县公安局牵头对户籍、出入境照相软件及拍摄硬件、照相室进行整合,统一人相采集,改原来的“多头拍摄、分开采集、分别入库”为“统一系统,一次采集、分类裁剪、共享使用”,新的采集程序遵循利旧原则,自动关联现有照相设备,拍照界面统一,功能上要全县贯通,实现一地拍摄、全县共用。

(三)统一质量检测流程。使用当前各类证件照片最高要求的出入境证件照检测标准,PC采集端通过前端安装,网络采集端通过存储端安装照片质量检测程序的方式,对入库采集照片进行质量检测,最大限度确保采集照片的质量,实现各类场景的安全使用。

(四)统一分类入库要求。梳理全政务服务领域个人证件照片使用场景和签证照片等各类社会化应用需求,开发上架基于长三角证件类标准人像的应用,实现按需裁剪,分类入库,自主管理,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的证件照片服务。

(五)统一身份存储标识。推动公安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公安证件照片库和业务系统库改造,实现公安证件照片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号码存储,同时在政务服务端和公安业务端两端保存采集生成母片,为通过实名认证后的个人获取使用提供人像资源。如遇照片库没有规范证件类标准人像照片,可通过窗口现场拍摄、“浙里办”内“照片全域通”子应用拍摄等方式增列。

(六)统一共享应用标准。由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德清县证件类标准人像共享应用工作规范》,通过部门间证件类标准人像共享平台,在保证证件类标准人像信息安全的同时,对证件类标准人像信息实现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按需共享。共享平台依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通过IRS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申请使用和提供共享数据,同时可以组件等数据产品形式提供应用间调用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立项阶段梳理应用场景,制定完善方案,完成项目立项。(20234月底前)

(二)全面推进阶段组织实现项目建设,完成全县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点位建设。(20236月底前)

(三)总结提升阶段总结完善经验做法,优化提升工作机制。(202312月底前)

四、职责分工

建立德清县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协调推进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工作,审定证件类标准人像采集应用工作的重大规划、决策;统一政务服务涉及证照使用人像照片的标准;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证件类标准人像采集应用工作的配套政策;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证件类标准人像应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推动证件类标准人像相关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协助考核工作情况等;编制证件类标准人像采集应用实施方案,向协调工作组报告;不定期(遇有重大协商事项)组织召开县领导小组会议,负责会务安排、纪要整理、决定事项督办等工作;汇总并通报相关部门推进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证件类标准人像工作的有关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政务办:负责牵头协调项目前期需求梳理、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项目督办、后期应用等日常工作。

2.县公安局:会同县大数据局负责项目具体建设实施,统筹推进整体规划、运维保障、技术性规范制定、安全监管等工作。

3.县司法局:研究以“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改革政策法规制度保障,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系统内相关应用场景进行梳理。

4.县财政局: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建设经费保障和管理;负责落实县级建设经费,按规定纳入年度预算;对系统内相关应用场景进行梳理。

5.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等部门根据需要开展相关技术性规范的制修订及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系统内相关应用场景进行梳理。

6.县大数据局: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和技术支撑工作;协同县公安局依托“一窗通拍、全域应用”平台推动证件类标准人像采集、应用、存储符合共享标准。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配合,积极提出建设需求和可实行的建设模型,共同做好建设应用工作。同时,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形成闭环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深入推进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建设,全面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领导小组定期调研推进,及时交办相关问题,形成闭环处置。

(二)科学实施,规范推进。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范证件类标准人像图像信息调取、查看、下载、发布的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安全推进。

(三)善于总结,优化成果。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在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政策法规制度保障,探索涵盖建设模式、技术标准、联网共享、运维服务、安全管理等建设应用一体化管理体系。

附件:德清县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德清县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章陈立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海忠县公安局副局长

汤群晓县政务办党组成员

成员:顾建明县司法局副局长

冯杨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潘根良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姚朔舟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刘海忠兼任办公室主任,汤群晓、陈志荣(县公安局)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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