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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0044 | 发文时间: | 2024-04-22 14:51: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1月20日,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浙政发〔2024〕4号),2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湖政发〔2024〕5号)。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改革创新高地 品质生活新城”,县发改局着手牵头起草《德清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形成过程
省政策出台以后,我县立即响应,学习研究,2月1日由县政府办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了我县政策制定落实碰头会。对照参考省市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若干政策》初稿,2月4日已公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3月23日通过常务会议审议,同时按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了公平竞争性审查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括“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科技创新政策”、“‘415X’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政策”、“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交通强县政策”、“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八个部分,共64条,主要参照省市文件框架,具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第一部分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强化用能保障”、“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五大领域补短板”等7个方面(省政策7条、市政策7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提出2024年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0亿元、增长5%、全力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等目标。参照市政策、省政策无新增或减少条款,其中“强化用地保障”条款中与省政策相比减少“用林用海”内容。资金方面,2024年预算拟安排11.77亿元,向上争取25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德安高速(中段)、杭湖锡线两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全力争取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
第二部分是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等10个方面(省政策10条、市政策14条)。
该部分主要为贯彻落实省、市政策精神,在延续现有科技政策条款的基础上,提出研发投入强度达4.22%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省地联动的省重大科技项目,并给予配套;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省市县联动给予补助。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对企业研发投入实行奖补政策,以及突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支持建设共享实验室,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等。此外,省市政策中“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实际在该政策中未予以体现。市政策中“提升科创孵化载体质效”“加大科技创新奖励”相关内容已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德政发〔2023〕6号)中体现,本政策不再重复。资金方面,统筹教育、科技、人才等专项资金2.09亿元,向上争取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774万元,无新增资金。
第三部分是“415X”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政策(由县经信局牵头实施)。共涉及“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县产投基金引导作用”、“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支持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建设”、“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场主体分类培育”、“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10个方面(省政策9条、市政策10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与市政策条款保持一致,并结合我县新一轮《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德清县支持企业稳工稳产助力“开门红、开门好”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和我县实际进行调整完善。资金方面,统筹安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4亿元,向上争取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无新增资金。
第四部分是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涉及“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推动服务型制造提升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等8个方面(省政策8条、市政策8条)。
该部分主要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我县2024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在省市政策“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的基础上,明确我县特色政策措施,当年获得县服务业“成长之星企业”、“明星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奖励10万元、30万元;考虑我县地信产业发展特色,延续省政策并提出“支持信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最高补助200万元”和“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的具体政策措施;参照市政策,在“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明确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特色)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成长型文化企业、“文化+互联网”创新型企业等,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方面,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服务业、旅游、交通等专项资金2550万元,向上争取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创建资金180万元,无新增资金。
第五部分是交通强县政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等4个方面(省政策6条、市政策4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与省政策相比减少了“加快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和“强化港地协同要素保障”(主要针对宁波港等重要港口航线及重点港口码头建设),同时明确“继续实施县境内高速公路客车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和“对规上物流企业新增营运车船给予资金补助”等我县特色政策。资金方面,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35亿元,其中普通公路建设资金8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5463万元。向上争取各类交通补助资金8500万元。
第六部分是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县商务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全力推动外贸稳中向好”、“创新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利用外资质效”等6个方面(省政策6条、市政策6条)。 部分主要政策与省市政策条款保持一致,同时结合《“地瓜经济”三十条》等政策文件和我县稳外贸优外资促消费工作实际,提出我县相关举措、目标。其中考虑到外贸企业抢单和应对国际贸易风险防范需要,参照省市文件,开展新一轮“百展百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全年重点支持展会110场以上,服务企业150家次以上。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不高于60%,并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出口信保全覆盖。考虑我县B保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德清B保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商1210项目运营,力争全年服务企业超50家次。新增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奖励政策,对获得省市示范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的给予支持;同时对新增入驻我县电商产业园区的企业给予物流补贴。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招引、重大服务业外资项目招引、总部项目招引和外资研发中心引育、外资企业增资扩股。资金方面,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资金6184万元,向上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资金621万元。
第七部分是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大力推动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加快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11个方面(省政策12条、市政策11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同时按照《德清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2022—2024年)》(德政办发〔2022〕66号)、《德清县2022—2024年发展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德政办发〔2022〕59号)等政策和德清实际明确政策条款,对“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等特色内容,加大了县财政扶持力度。市政策中“建设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产权交易平台贯通”等内容我县不涉及,故在该政策中未予以体现。资金方面,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4.87亿元,向上争取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全域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等专项资金6559万元。
第八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等8个方面(省政策8条、市政策8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同时在“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方面,结合德清实际,新增“加快形成高中‘一体两翼’发展格局”、“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升级,形成‘产业加学院 导师带学生’的产教深度模式,融合加快打造地信特色专业群”等内容。在“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方面,新增“新增老年助餐点位28个、老年助餐人次达到100万,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到17,新建、改造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5家”等指标。资金方面,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资金13.16亿元,预计向上争取资金合计2.01亿元,无新增资金。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以及向上争取资金合计支持总额为64.58亿元,无新增资金。明确8大领域及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要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同时在后续深化细化政策措施过程中,需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和发展特点,优化修订调整一批原有相关领域政策,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重大事项可按规定流程实施“一事一议”。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的,按最优惠项执行。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县发改局
联系方式:0572-806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