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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4-00044 发文时间: 2024-04-22 14:51: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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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120日,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浙政发〔20244号),28日,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湖政发〔20245号)。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改革创新高地 品质生活新城,县发改局着手牵头起草《德清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形成过程

省政策出台以后,我县立即响应,学习研究,21日由县政府办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了我县政策制定落实碰头会。对照参考省市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若干政策》初稿,24日已公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323日通过常务会议审议,同时按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了公平竞争性审查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括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科技创新政策“‘415X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政策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交通强县政策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八个部分,共64条,主要参照省市文件框架,具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第一部分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强化用能保障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五大领域补短板7个方面(省政策7条、市政策7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提出2024年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0亿元、增长5%、全力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等目标。参照市政策、省政策无新增或减少条款,其中强化用地保障条款中与省政策相比减少用林用海内容。资金方面,2024年预算拟安排11.77亿元,向上争取25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德安高速(中段)、杭湖锡线两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全力争取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

第二部分是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优化资源要素配置10个方面(省政策10条、市政策14条)。    

该部分主要为贯彻落实省、市政策精神,在延续现有科技政策条款的基础上,提出研发投入强度达4.22%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省地联动的省重大科技项目,并给予配套;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省市县联动给予补助。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对企业研发投入实行奖补政策,以及突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支持建设共享实验室,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等。此外,省市政策中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实际在该政策中未予以体现。市政策中提升科创孵化载体质效”“加大科技创新奖励相关内容已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德政发〔20236号)中体现,本政策不再重复。资金方面,统筹教育、科技、人才等专项资金2.09亿元,向上争取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774万元,无新增资金。

第三部分是415X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政策(由县经信局牵头实施)。共涉及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县产投基金引导作用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支持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建设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场主体分类培育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10个方面(省政策9条、市政策10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与市政策条款保持一致,并结合我县新一轮《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德清县支持企业稳工稳产助力开门红、开门好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和我县实际进行调整完善。资金方面,统筹安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4亿元,向上争取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无新增资金。

第四部分是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涉及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推动服务型制造提升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8个方面(省政策8条、市政策8条)。

该部分主要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我县2024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在省市政策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的基础上,明确我县特色政策措施,当年获得县服务业成长之星企业明星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奖励10万元、30万元考虑我县地信产业发展特色,延续省政策并提出支持信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最高补助200万元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的具体政策措施;参照市政策,在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明确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特色)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成长型文化企业、文化+互联网创新型企业等,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方面,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服务业、旅游、交通等专项资金2550万元,向上争取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创建资金180万元,无新增资金。

第五部分是交通强县政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稳步推进交通惠民4个方面(省政策6条、市政策4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与省政策相比减少了加快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强化港地协同要素保障(主要针对宁波港等重要港口航线及重点港口码头建设),同时明确继续实施县境内高速公路客车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对规上物流企业新增营运车船给予资金补助等我县特色政策。资金方面,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35亿元,其中普通公路建设资金8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5463万元。向上争取各类交通补助资金8500万元。

第六部分是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县商务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全力推动外贸稳中向好”、“创新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利用外资质效”等6个方面(省政策6条、市政策6条)。    部分主要政策与省市政策条款保持一致,同时结合《“地瓜经济”三十条》等政策文件和我县稳外贸优外资促消费工作实际,提出我县相关举措、目标。其中考虑到外贸企业抢单和应对国际贸易风险防范需要,参照省市文件,开展新一轮“百展百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全年重点支持展会110场以上,服务企业150家次以上。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不高于60%,并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出口信保全覆盖。考虑我县B保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德清B保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商1210项目运营,力争全年服务企业超50家次。新增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奖励政策,对获得省市示范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的给予支持;同时对新增入驻我县电商产业园区的企业给予物流补贴。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招引、重大服务业外资项目招引、总部项目招引和外资研发中心引育、外资企业增资扩股。资金方面,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资金6184万元,向上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资金621万元。

第七部分是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大力推动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加快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1个方面(省政策12条、市政策11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同时按照《德清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2022—2024年)》(德政办发〔202266号)、《德清县2022—2024年发展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德政办发〔202259号)等政策和德清实际明确政策条款,对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等特色内容,加大了县财政扶持力度。市政策中建设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产权交易平台贯通等内容我县不涉及,故在该政策中未予以体现。资金方面,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4.87亿元,向上争取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全域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等专项资金6559万元。

第八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共涉及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8个方面(省政策8条、市政策8条)。

该部分主要承接省市政策文件内容,同时在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方面,结合德清实际,新增加快形成高中一体两翼发展格局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升级,形成产业加学院 导师带学生的产教深度模式,融合加快打造地信特色专业群等内容。在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方面,新增新增老年助餐点位28个、老年助餐人次达到100万,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到17,新建、改造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5等指标。资金方面,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资金13.16亿元,预计向上争取资金合计2.01亿元,无新增资金。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以及向上争取资金合计支持总额为64.58亿元,无新增资金。明确8大领域及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要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同时在后续深化细化政策措施过程中,需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和发展特点,优化修订调整一批原有相关领域政策,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重大事项可按规定流程实施一事一议。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的,按最优惠项执行。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县发改局

联系方式:0572-80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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