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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1-00521 发文时间: 2021-04-13 11:09: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有效
来源: 德清县政府 发布机构: 德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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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德清县新居民积分入学的通告

关于2021年德清县新居民积分入学的

通  告


全县各新居民:


2021年德清县将继续实行全县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限为2021年5月6日—6月4日,新居民应向居住证所在(以县公安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系统所载内容为准)镇(街道)新居民窗口申请积分。


(一)积分入学条件如下:


1.本人取得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


2.父母一方申请积分;


3.小学新生年满6周岁,符合国家和省学籍管理规定。  


监护人向新居民服务窗口递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学生本人浙江省居住证、户口本、学前管理系统《幼儿基本信息表》或中小学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全部积分材料。


(二)新居民积分材料、新居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请咨询各镇(街道)新居民窗口。


二、各镇(街道)新居民积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武康、舞阳、阜溪、下渚湖、康乾街道积分入学详细划分:



德清县公安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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