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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2-02526 发文时间: 2022-04-08 10:3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关于印发《德清县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德清县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1日

 

 

德清县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交〔2021〕72号)和市局《湖州市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交〔2021〕19号)和《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德发改发〔2021〕50号),持续深化“信用交通县”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信用交通省”及“信用湖州”建设,现制定我县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交通运输数字化改革要求,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纵深推进“信用交通县”建设,依法依规夯实信用制度基础,集成提升信用数字化水平,加快构建信用交通新型监管体系,深化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多场景应用,积极打造诚实守信行业环境,为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县和推进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提供信用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谋划,分步实施。立足德清实际,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按照部、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发展阶段特征,加强信用交通顶层制度设计,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统筹推进,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发挥信用对行业治理现代化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依法依规,规范发展。坚持信用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归集、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应用等相关工作,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不断提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法性、精准性和安全性。

(三)数字赋能,创新应用。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省市县信用监管平台,集成提升信用数字化支撑能力,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奖惩协作;加强信用与交通运输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共治,根据监管需要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融入业务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实现信用交通惠民便企提质扩面。

(四)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中突出问题和矛盾,强化源头分析、精准施策、全力突破,着力推动解决行业治理痛点、难点、堵点。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德清交通运输信用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交通县”建设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信用交通制度保障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制度实现全覆盖,行业信用建设法制化、规范化程度持续提升;信用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省、市、县信用系统推广应用率100%,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覆盖率100%,数据合规率达到98%以上;信用赋能交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信用与交通运输业务融合共治,实现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覆盖率100%;信用创新应用取得有效突破,“信易+”等信用场景应用进一步拓展,实现 “信易行”应用覆盖率100%;全行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多方共建、合力推进的诚信宣传教育体系,信用交通知晓率和认可度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交通制度化保障

认真贯彻高水平交通强县建设战略部署,统筹谋划全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设计,开展信用交通基础性、前瞻性、实践性重大问题研究。配合交通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融入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经验做法,将实践证明有效的信用监管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聚焦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在上级顶层设计框架下,根据交通实际,制定出台本地特色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二)提升信用交通数字化水平

1.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在全行业全面推广应用省、市、县信用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市县两级内部数据应归尽归和及时归集,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全量化、规范化、自动化。

2.信用数据互联共享。按照省市县要求,实现与全省数据平台的融合互通,推动信用数据“最多录一次”。积极推动信用数据与市县相关部门、第三方系统间交互共享,推动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数据可追溯、问题可检测。

3.信息服务便民高效。依托省、市、县信用管理平台及行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查询、分类监管和智能分析等信用信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信用信息公示,以省政务服务网、“信用湖州”和“信用德清”网为载体,及时依法公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信息,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三)推动信用交通全周期监管

1.创新事前监管。完善推广信用承诺制。依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推进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应覆盖、全覆盖,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推动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促进各类型承诺规范化信息化。推行主动型、行业自律型承诺,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公示自身资质、经营等信息,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广泛开展准入前诚信教育。依托交通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和门户网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要求,开展法律法规和信用知识教育,加强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中的诚信教育,不断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积极推行信用查验机制。充分依托省、市、县信用管理平台,实行交通政务服务信用查询办,在公共信用查询基础上,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的查询调用。2025年实现行业信用查询办率100%。

2.加强事中监管。建立健全从业主体信用档案。根据省、市、县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准确全面采集、归集行业重点领域从业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并动态更新信用档案,同时根据省厅综合信用系统开发进度,积极鼓励从业企业自主自愿补充完善并更新相关信用信息,健全完善信用记录。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与监管资源挂钩机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关联度,增加信用等级低、风险大的从业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力争问题发现率稳步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探索加强信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跟踪监测市场主体的信用动态变化,探索实施风险分析、监测和预警等创新举措,提高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规范事后监管。规范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工作,并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从业主体,按照各领域相关规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相对应的监管措施。深入开展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超限运输、道路危货运输、水上交通等诚信缺失问题突出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根据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失信程度,依照相关规定实施约谈、警示、限期整改甚至行业禁入等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细化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在巩固既有治超联合执法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行业内部及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奖惩协作,特别是持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规范开展信用异议和修复。规范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和修复等工作,明确异议修复条件、程序和途径,进一步优化流程和修复方式,提高修复效率。

(四)创新信用交通多场景应用

1.创新信用融合监管服务。坚持信用应用需求为导向,围绕信用+联动应用场景,丰富拓展、迭代完善系列信用产品应用体系,重点紧抓从业主体最关联利益,大力推进“信用+政务服务”“信用+执法监管”“信用+行业管理”“信用+招投标”“信用+风险监控”等场景应用,力争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示范。

2.创新信用惠民惠企举措。以信用赋能公众便捷出行为主题,大力推动“信易行”等应用服务,打造德清“诚信公交”,积极创新发挥信用的正向激励作用。全县“信易行”应用服务实现全覆盖。

(五)深化信用交通重点领域监管

1.交通工程领域。一是开展交通工程领域信用评价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信用评价效能,有效管控信用评价廉政风险。二是严格落实信用评价程序。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开展交叉互检活动,提高信用评价透明度和公正性。三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联合应用。根据省厅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规则,推动交通工程领域信用联合应用,在交通工程领域承接多类项目的,开展分开评价、综合应用。

2.公路管理领域。一是强化大件运输许可监管。继续加强对大件运输许可办理书面材料的审核,及时发现查处虚假填报、“大车小证”、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办证、合规运输。二是加强违法公路超限超载联动管理和信用治理。根据省厅信用治超工作方案,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货车、货车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继续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认定、公示和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三是开展公路养护信用评价。对养护设计和施工企业从业主体行为、业绩进行监管,每季开展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并公布,依据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在公路养护从业资质审批、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招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承担应急养护工程及示范、试点项目评选等工作中开展应用。

3.道路运输领域。一是完善“两客一危”全周期信用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等业务协同,推动信用融入监管全过程。二是加强出租车、网约车合规化管理。建立健全出租车服务质量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获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延续经营权的重要依据。深化出租车经营者信用调查,建立交通和公安信息交流机制,将出租车驾驶员违法驾驶记录及时纳入驾驶员信誉考核,完善出租车信用评价标准。鼓励和引导出租车企业开展内部信用评价工作。三是加强驾培维修行业信用监管。深入推进汽车维修信用信息公开,加快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广应用,促进维修市场规范发展。四是持续开展道路危货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和动态评价工作。对我县危货运输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提高精准管理水平,推进危货运输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安全化方向发展。

4.港航管理领域。一是加强港口危货信用监管。通过信用信息应用,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资质核查,将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信用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开展水上交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非法营运、逃管船舶、水上通信秩序等水上交通突出问题监管,对失信主体办理业务严格审查,通过行政处罚、协查、重点跟踪、约谈、违法记分等措施开展整治。三是开展海事智慧卡口监管试点。集成应用船舶船型、历史安全监督检查缺陷、行政处罚、事故发生情况等相关信息数据,与海事智能卡口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综合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结合现场监管,科学选择执法目标船舶实施差异化监管。四是建设绿色水运信用管理系统。搭建水运绿色信用体系框架并同步完成水运内循环试点,营造低碳绿色经营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信用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协调和考核机制,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统筹指导本行业信用交通工作,参照省、市、县实施方案出台具体计划,细化实化举措,有序推进方案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挖掘基层优秀实践和典型经验,鼓励各单位在顶层设计框架下创先争优,因地制宜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

(二)广泛宣传教育。开展持续深入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选树行业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激励作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以“信用交通宣传月”和各种特色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培训和专题研究,培养一批懂信用、会管理的行业信用人才队伍。

(三)夯实工作基础。整合系统资源,健全协同机制,注重上下互动、条块结合,加快形成信用工作合力。将信用交通建设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信用交通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严格依法依规采集、使用信用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四)强化监督考核。健全信用交通工作考核机制,把信用体系建设列入县局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以考核为导向推动全县信用交通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建设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动态评估,及时把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优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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