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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MB0U48247C/2024-00022 发文时间: 2024-01-31 17:1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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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自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国际场合宣布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要求,研究起草《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个顶层设计文件,分别于2021年9月22日、10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随后,浙江省委 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也于2021年12月23日正式印发。

德清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先行示范标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在立足德清县发展实际基础上充分衔接落实省、市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各领域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系统谋划德清特色的碳达峰路径。

二、形成过程

前期,在省政策出台以后,我局积极开展学习研究,并与市发改委进行了沟通对接,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主要经历了2个阶段。一是认真调研起草。深入分析我县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结构,对标对表识别关键碳排放领域和重点行业。按照与国家、省、市保持总体一致、重要目标有对应、重大行动有落实的编制原则,突出“数智”建设、绿色交通、低碳共富等具有辨识度的优势举措,提出碳达峰十大重大行动和十大示范工程,形成《实施方案》初稿。二是多轮修改完善。方案制定前期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加强《实施方案》与各相关文件的整体统筹,形成《实施方案》汇报稿。向分管县领导多次专题汇报,并征求相关县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同时按要求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于2023年12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总体考虑

一是注重与国家行动方案、省市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划协调衔接。《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对标省市与彰显特色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对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制定重点领域具体行动举措,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立体行动体系,确保全县有力有序碳达峰、循序渐进碳中和。《实施方案》全面衔接市县“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各领域专项规划,在认真研究基础上进行充分吸纳,做到可以用定量数据指标量化实际工作成效,实现总目标和子目标相衔接、具体目标和行动任务相衔接。

二是注重把握全市能源及产业结构现状。从能源供给来看,我县属于典型的一次能源匮乏区域,能源自给能力不足,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高。从能源消费看,我县能源结构已完成从化石能源消费为主到以电力消费为主的优化调整,2020电力消费占比达52.48%,天然气消费占8.03%,煤炭消费仅占9.50%,煤炭压减空间相对有限。新能源方面,我县境内水能资源已开发量接近上限,受地域影响,风能、太阳能资源也不甚丰富,新能源发展收到土地、资金、技术等较多因素限制。从产业结构看,我县产业结构偏重,工业领域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占比在65%以上。短时间内实现全县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仍面临诸多障碍和制约。综合考虑我市经济体量、产业和能源结构的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在目标设定和任务安排上注重寻求碳排放、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生态保护、居民生活等多维度的最优解,确保可以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稳扎稳打做好碳达峰工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正文和附件2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主要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四个方面。

1.关于总体要求。围绕“一个总目标”,实施“十大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探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为打造绿色低碳和谐共富德清夯实基础。

2.关于主要目标。重点提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总体目标和“十四五”“十五五”两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均完成市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建成高质量的全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性突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市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实现碳中和愿景奠定基础。

3.关于重点任务。重点谋划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是能源低碳发展行动(由县发改局牵头)。包括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构建完善能源供应系统,深入实施能耗双控制度,不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四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了《德清县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德清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等政策文件和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力争全县非化石电力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装机容量占比达70%以上,城乡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30%以上的具体工作目标。

二是工业低碳转型行动(由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牵头)。包括加快培育低碳高效产业、坚决遏制高碳低效产业、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构建,推动重点碳排放企业有序达峰四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力争印染行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达50%的具体工作目标。

三是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由县发改局牵头)。包括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进循环生产方式、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超过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的具体工作目标。

四是绿色建筑推广行动(由县建设局牵头)。包括提高新建建筑水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四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了《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德发改发[2021]25号)》等政策文件和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75%;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达50%以上的具体工作目标。

五是低碳交通建设行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包括促进交通结构性节能减排、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升级、加强智慧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全县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80%的具体工作目标。

六是农业降碳增汇行动(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包括推动农机设备低碳高效转型、推动养殖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巩固提升自然空间碳汇四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畜牧业机械化率达到70%,水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的具体工作目标。

七是绿色生活倡导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包括全方位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绿色产品供给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引导三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完成民宿服务认证100家的具体工作目标。

八是低碳科技强基行动(由县科技局、县委人才办牵头)。包括全面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三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家以上;力争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0项以上的具体工作目标。

九是低碳助力共富行动(由县发改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包括建立多元生态产品体系、拓展生态价值转化通道、探索践行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实践三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了《德清县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德政发[2021]24号)》《德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德委发[2021]16号)》等政策文件和我县实际,提出了到2025年,培育创建千万亿级核心景区2家,培育1个5A级景区、4个4A级景区,全县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乡村旅游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全力打造共富转化新高地,争取每年入选省级“两山合作社”典型案例1个;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下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并稳步提升等具体工作目标。

十是试点示范建设行动(由县发改局牵头)。包括构建全域近零碳试点体系和全面推动重点领域示范先行两个方面。

该部分在承接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要通过深化低碳县-低碳乡镇-低碳村多层级低碳试点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示范工程建设,有效落实全域低碳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

4.关于组织实施。为确保责任能落实、任务能落地,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能力建设、推进合作交流等4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具体举措。

联系人及电话:县发改局,李寅斌,0572-806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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