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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002569516C/2024-00025 发文时间: 2024-03-27 09:04: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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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

(一)编制本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出台指导本地教育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

(三)制定或修改与师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影响较为广泛、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教育改革政策;

(四)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教育行政措施;

(五)制定或调整关系到师生群体利益的管理政策;

(六)其他对教育事业发展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

一、充分认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此项工作的推进,有利于着力解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模糊、范围认定随意、清单编制不规范、程序履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利于提升教育系统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

二、切实把握教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省教育厅将有关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涉及体制性、机制性、长期性等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的教育决策纳入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管理范围。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实施性政策可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县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

三、认真研究制定县本级教育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由政策法规科根据行政决策中的相关因素编制当年《德清县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除依法不予公开的议题事项外,原则上在第一季度通过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四、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坚持从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需求;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教育决策;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教育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由涉及事项的科室牵头开展,政策法规科配合,教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各具体承办科室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德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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