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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002569516C/2023-00240 发文时间: 2023-05-09 15:2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有效
来源: 德清县教育局 发布机构: 德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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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职普融通”课改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20号)的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沟通,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和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推动我县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同意德清县职业中专和德清一中招收“职普融通”课改实验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班与学籍管理

(一)招生计划。德清县职业中专招收240人。

(二)报名录取。学生在中考填志愿时填报德清县职业中专 “职普融通班”,与中考同步录取。

(三)学籍注册。考生录取后学籍在县职业中专注册,经学生申请和选拔后到德清一中就读普高的,学籍转入普高。

(四)费用收缴。学生在职业学校就读期间,按照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并享受职业学校学生相关免费政策。学生转入普高就读后,按照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二、教学与教育管理

(一)教学内容。报到后在职业学校学习,按平行班实施教学,课程、教材与德清一中同步,同时选修职教类相关课程。学生分流后,入普高的学生学习普高课程,入职业学校的学生可选择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就读。

(二)考试组织。第一学期参加德清一中高一年级的各类过程性评价考试,由合作学校教务部门统一施考、统一阅卷,成绩作为融通班学生选拔职普分流的依据。

(三)日常管理。分流前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班级管理要求管理。分流后按学生所在学校要求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教师安排。文化课教师由合作学校协商安排。职普融通班文化课教师参加德清一中相应学科备课组的教学研究活动。

三、选拔与融通办法

(一)选拔原则。按学生意愿,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选拔工作。融通班学生必须表现良好,无严重违纪记录。

(二)入普高办法。职普融通课改实验班学生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开始选拔入普高就读工作,入普高就读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成绩处在职普融通课改实验班学生总数的前10%;

2.成绩不低于对应学校普高学生排名的前80%。

融通班学生按各类过程性评价考试成绩作为选拔依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末位出现重分学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出先后顺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并办理转学手续。若经选拔有转入普高就读资格的学生自愿放弃到普高就读机会,则名额空缺。若融通班学生达到入普高就读条件的学生少于学生总数的2%(四舍五入到整数),则成绩排名前2%的学生允许进入对应普高就读。

三)入职高办法。融通班学生经选拔,有转入普高就读资格而自愿放弃的,以及其他学生,可按职业学校要求在相关专业就读。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结束时,有意愿转入职业学校学习的,经职业学校考核认定,可转入职业学校相应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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