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516C/2023-00247 | 发文时间: | 2023-05-26 10:4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有效 |
来源: | 德清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教育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发文字号: |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小学教学质量,掌握小学生艺术素养和能力,加强我县小学技能学科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根据《国家艺术教育指导纲要》《2022学年德清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奖励办法》精神,对全县小学音乐学科进行调研评价。具体评价实施方案如下:
六年级,随机抽测学生25人。不足25人的学校,该年级学生全部参加评价。
听力测试或现场演唱,抽签确定其中一项为全县统一评价项目。
1.测试内容:六年级下册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包含的音乐欣赏作品和学唱歌曲等,主要测试学生对音色、力度、速度、节拍节奏、演唱形式、演奏形式、作者、风格等音乐要素的理解和掌握。
2.测试形式:学生听录音书面答题,共10题。答对8题及以上为优秀,答对5-7题为合格,答对4题及以下为不合格。
1.测试内容:六年级下册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中的学唱歌曲。
2.评价形式:抽定其中一首歌曲,学生当场演唱,三位评价组成员进行评定。
3.评价标准
(1)能够正确演唱歌曲;
(2)音高、节奏基本准确,咬字吐字清晰;
(3)演唱自信大方,富有感情。
由现场评委根据受试者临场演唱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