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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002569516C/2025-00142 发文时间: 2025-03-19 12:1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德清县初中学业 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及《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办〔2025〕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我县中考组织与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组织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具体内容

1.参加对象

中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中考成绩也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县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

2.考试范围和科目安排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中考范围,各校应当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6门科目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信息科技、艺术、劳动以及科学实验等暂不列入全县统一考试科目,可以按等级制列入考核。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卷面总分值为620分。具体见下表:

科目

卷面分值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语文

120分

6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科学

160分

下午

13:30-15:30

数学

120分

6月22日

(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

100分

下午

13:30-15:10

英语

120分

(含听力20分)

16:10-17:50

2025年社会科目,我县继续采取开卷考试方式(2026年起全省统一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其他四科采用闭卷考试。各科目均采用网上评卷。

 “体育与健康”的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等由县教育局制定,考试日期不迟于5月底,分值50分。

3.考试组织管理

县教育局建立健全中考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全面负责本县中考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考生权益,确保中考工作和招生录取安全、平稳有序。按本县域组织中考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全县中考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每个考点至少有来自两所不同学校的考生参考。合理安排考点布局,进一步完善中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切实保障考试组织的规范与安全。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组织中考评卷工作,并由市教育局统筹领导。各校要服从安排,把好评卷教师选聘关,认真做好评卷教师抽调工作,确保评卷工作顺利进行。中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当进行补考,补考由县教育局实施,初中(中心)学校组织考试和评卷。

三、其他事项

1.规范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初中(中心)学校要按《德清县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试行)》(德教基〔2018〕123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评价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规范实施。

2.推进招生信息数据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省级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归整,落实全范围内中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成绩和录取查询等网上办事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初中学籍管理,确保学籍信息与中考报考信息数据的精准对接。

各校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学籍挂靠、人籍分离的现象。除从外省市回本参加中考的考生外,其他考生按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初中(中心)学校不得招收往届生在校复读。

3.完善中考体育考试

我县体育考试的方式、项目和标准按既定改革进程进行。2025年体育考试实施办法按《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德教考中心〔2024〕96号)执行。

4.落实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政策

为有效遏制初中择校现象,推进城乡初中学校均衡化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文件精神,我县继续稳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从2022年开始,我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分配比例不低于75%。《2025年德清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实施办法》见附件1。

5.严格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和特色班招生

规范实施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和特色班招生,推进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化建设。

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总招生计划的2%,并在中考后录取。《2025年德清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2。

按照普通高中分类办学工作要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施特色班招生,特色班招生列入提前批招生计划。《2025年德清县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3。  

6.规范中考优待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中考优待项目和分值。我县中考优待项目仅保留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文件有规定的政策类优待项目。《2025年德清县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优待政策实施办法》见附件4。

7.保障随迁子女升学就读权利

已有我县初中学校学籍的非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可以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我县中考,在招生录取时与我县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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