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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161B/2020-00035 | 发文时间: | 2020-07-21 15:18: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有效 |
来源: |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发文字号: |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 133号)、 《浙江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浙财建[2016] 193号)和《关于做好浙江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2018]47号)、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区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湖交[2018]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德清县公共交通、出租车行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德清县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德清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纪检组反映(个人请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有效期为7天,自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
联系地址:武康街道中兴北路483号, 邮编: 313200 ,
联系电话: 8082161 , 传真:8082161
附件:德清县2017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退坡资金分配方案
德清县2017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退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根据《德清县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德交发〔2020〕 3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分配使用方案。
一、本次退坡资金分配来源
本次分配使用的资金来源于2017-2019年浙财建农村客运、出租汽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
二、本次退坡资金使用目标
本次退坡资金分配使用,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客运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主要用于引导和鼓励巡游出租车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和发展更新新能源车辆,提升科技化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三、本次退坡资金使用范围
(一)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向新能源化发展
对购置的新能源巡游汽车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补助。
(二)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围绕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省级文明车队和最美人物评比奖励,文明创建宣传费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出租车信息流量费的补贴;巡游出租汽车第三方服务质量测评;提升行业基础设施和科技化管理水平,补贴出租车服务站清洗。
(三)疫情期间出租车公司及出租车驾驶员补助
受疫情影响,重点给予出租车公司防疫物资补助、出租车驾驶员疫情期间补助。
2017-2018年度出租汽车油价退坡资金分配使用表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补助单价(万元) | 数量 | 补助金额(万元) | |
1 | 新能源车辆购置更新奖励 | 更新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出租车 | 0.2 | 5 | 1 | |
2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奖励
| 省级文明车队和最美人物评比奖励 | 3 | 1 | 3 | |
出租车文明服务第三方测评 | 4.6 | 1 | 4.6 | |||
文明创建宣传费用 | 36 | 1 | 36 | |||
基础服务设施和科技提升补贴 | ||||||
服务站出租车清洗 | 20 | 1 | 20 |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出租车信息化项目(信息流量费) | 13.075 | 1 | 13.075 | |||
3 | 疫情期间出租车公司及出租车驾驶员补助 | 出租车公司防疫物资补助 | 0.02 | 163 | 3.26 | |
出租车驾驶员疫情期间补助 | 34.395 | 1 | 34.395 | |||
4 | 合计 | 11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