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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1883/2025-00003 | 发文时间: | 2025-01-21 11:16: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司法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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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德清县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体执法力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执法主体亦在各自权限内严格按照相关单行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
我县共有47个行政执法主体,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551人。按照执法区域全覆盖的要求,在乾元镇、新市镇、钟管镇、雷甸镇、洛舍镇、新安镇、禹越镇、莫干山镇、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康乾街道设置执法派驻机构。我县行政执法年报及相关执法信息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统一使用案件管理系统,自动对接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平台。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跨区域协同治理。为破解跨界执法难、溯源执法难等问题,与杭州市拱墅区、西湖区、临平区、余杭区签订“杭湖五地合作框架协议”,在下渚湖街道、良渚街道、仁和街道设立跨区域综合执法站,建立案件联查、区域联防等机制提质提效。今年来,移交相关案件线索59个,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32次,查处涉外违法行为297起,查扣涉案渣土车辆463辆,线下执法响应率100%。
2.开展“最洁净城市”行动。围绕“最洁净城市”16个专项行动,每周六常态化开展整治,规范城市“六乱”2.4万余处、机动车违停6万余辆,处罚违停机动车15188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采集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161168件,结案率99.95%,按期结案率97.23%;利用市容AI系统,自动抓拍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8大场景问题8000件,处置率100%。联合开展“最洁净城市”专项调研,研判反馈、整改问题5286个。
3.开展农村管线序化治理。助力德清成功入选2024年全省农村管线序化试点县,制定《德清县农村管线序化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一带一区”作为3年试点范围,目前“一带”进度95%,“一区”进度40%,共拔杆1838根,清理废线852公里,多杆合一27公里,上改下30公里,新建线缆1703公里。承办全市农村管线序化推进会,相关经验做法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全市综合执法系统“一季度、三季度”项目之星,多次获省市县领导现场调研。
4.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湖州蓝盾护航”系列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全县所有民营医院(共8家)进行依法执业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5家医疗机构均予以立案查处,其中轻微不予行政处罚2起。
5.开展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浙江省疾控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浙疾控综合发函〔2024〕8号)文件要求,2024年4月-11月,对辖区内的3家县级医院,8家民营医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52家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截至2024年11月,此次专项共检查医疗机构77家,共计立案查处医疗机构45家,其中轻微不予行政处罚7家。
6.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执法。依托双随机等工作,围绕场所卫生管理、集中空调、禁烟等重点内容,对重点场所、风险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公共场所规范有序经营。依法严肃查处160起违法行为,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及时复查抓落实。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公共场所先照后证督办662余家、许可承诺制60日内审核754家。完成辖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和信息报送568家次。
7.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开展酒类生产企业、桶装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检查各类生产企业27家,发现隐患150余个,监督抽检25批次,查处案件2起。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立案9起,移送公安5起。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累计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配送单位501家次,落实问题整改304个,累计抽检学校食堂食材115批次。开展反浪费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累计检查餐饮单位3645家次,发现问题单位245家,利用“简案快办”查处餐饮食品浪费案件共计191件。
8.严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底线。开展“无忧乘梯安民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紧盯公共场所电梯、客运索道等重点设备,共发现隐患467项,整改率100%,下达指令书83份,立案查处51起。开展简易升降设备专项整治,排查相关设备256台,其中纳入特种设备管理的72台,均已按要求检验合格;需整治的设备184台,已完成整改。开展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专项整治,摸排相关设备底数清单,逐台建立台账清单,对前期发现的36项风险隐患开展针对性指导并督促闭环整改,目前已完成100%登记和数据录入,并实施动态监管。利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数据库线上排摸和实地线下现场检查方式,全面梳理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数量,并对需要加装双限位装置的26台设备建立清单。
9.深化民生领域“放心计量”专项行动。以电子秤计量准确性为抓手,深入践行“计量筑基新质生产力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监管端、监管对象端、社会监督端三端发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行业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子秤销售单位8家,维修单位6家,使用单位1310家,查处违法案件23起,罚没款共计8万8千余元,电子秤计量方面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5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10.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行动。依法开展“雷霆1号”“雷霆2号”“雷霆3号”“蓝天”等专项行动4项。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重点打造“莫干黄芽”和“德清早园笋”两个主要地理标志品牌,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全县共5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了约谈。加强电商平台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对所辖5个专业市场、3个大型商超和3家电商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共出动60人次,发现存在问题6条,约谈5家单位。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加大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力度。积极利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系统,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出账管理,全面保障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目前已有13个项目纳入新监管模式;检查在建建筑工地1481余次,发放整改通知书681余份,暂停施工近181份;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行动,累计检查用气末端企业点位9563家次,排查并动态整治安全隐患1606个;邀请燃气专家,开展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项培训28次,累计培训3300余人次。
2.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民生商品价格和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强化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价格监管力度,集中开展商超、旅游景区价格整治,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共出动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90余家。
3.“全域全程”监管餐饮油烟。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餐饮单位2239家,并完善“一户一档”资料。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对新开餐饮单位进行事前检查,453家餐饮单位成功备案。同步推进油烟在线监测仪安装和问题整改工作,已安装1229台。安装地信、春晖两个省控点周边活性炭吸附设备、喷淋设施4家,组织各镇街落实商贸集中区排水排污、废弃油脂整治等,立案143起 。
4.“地空一体”监管秸秆焚烧。联合相关部门、属地街道等建立联合响应机制,利用“高空瞭望系统”,落实秸秆露天焚烧“1530”闭环处置机制,出动巡查人员9482人,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550起,立案查处100起。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45843件;予以许可145156件。其中,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许可决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22617件,罚没总额146076.16万元。其中,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49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行政处罚决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2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3360件。其中,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行政强制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行政强制决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6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2件。
第二部分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实施总体情况 | 许可种类 | 听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受理数 | 申请数 | 许可数 | 不予许可数 | 撤销许可数 | 总数 | 行政许可 | 特许 | 认可 | 核准 | 登记 | 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许可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德清县 | 145702 | 145843 | 145156 | 684 | 3 | 140629 | 140133 | 5 | 460 | 6 | 10 | 1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3.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位 | 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万元) | 听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案件 总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照 | 吊销许可证照 | 行政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德清县 | 322617 | 55725 | 263968 | 266 | 74 | 46 | 731 | 117 | 1660 | 30 | 146076.16 | 239 | 4 | 239 | 238 | 1 | 339 | 339 | 0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位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总数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总数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 | 拍卖、变 卖 等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行政强制执法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件数 | 金额(万元) | ||||||||||||||||||||||
德清县 | 3360 | 2 | 37 | 1874 | 0 | 1447 | 2 | 2 | 6.1 | 0 | 0 | 0 | 0 | 0 | 4 | 0 | 0 | 1 | 0 | 0 | 7 | 7 | 0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位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听证组织实施情况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
行政收费(件) | 行政征税 (件) | 其他征收(件) | 征收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
德清县 | 29 | 0 | 0 | 4571.13 | 4 | 4356.61 | 50242 | 584759.01 | 70505 | 17926 | 1720.90 | 617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