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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0025690652/2023-00234 发文时间: 2023-06-19 11:4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有效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机构: 德清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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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管理工作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3〕8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

(二)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管理,增强防范能力,将预防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起来。

(三)坚持属地为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谁主办、谁负责。

(四)坚持快速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了解、掌握事件的情况信息,分析发展动向,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五)坚持协调结合。按照职责分工,将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工作机构

设立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培训等保障;监督、管理县域内直属管理的各类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的落实;及时上报本地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信息。

三、做好预防和监测

(一)加强日常监测。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指导高新区、镇(街道)对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监测。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规范招聘要求我县内的中介机构没有场地条件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招聘会具有一次性可容纳 200 人以上的场地组织招聘会的应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并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实行事前备案。我县内高新区、镇(街道)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要事先上报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备案,并根据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现场秩序正常,如遇突发事件能有效控制和迅速处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县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和劳动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

(四)加强巡查指导。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及时对已审批举办的招聘会进行现场巡查和指导,在招聘会现场公示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规范招聘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响应处置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在接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响应,并将信息迅速通报相关职能部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上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六)加强沟通协调。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督促高新区、镇(街道)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保证应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应急事件预防及处置方法

(一)人员拥挤踩踏事件。进场时应在有关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进场。因举办开始时间未到,门前出现人员拥挤,并有可能出现踩踏事件的,应提前打开进口,在安全保卫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进场。因场内人员容纳有限,出现人员拥挤,并有可能出现踩踏事件的,一方面由安全保卫人员把持进口,视情况采取暂停进人或凭求职相关证件入场,无关人员谢绝进入另一方面打开所有通道,由安全保卫人员安排无关人员出场。在此期间,应安排一定力量,加强场内巡视,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对于一些招聘摊位前出现应聘人员较多的现象,应安排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采取增加人员、简化审查程序、先留材料事后洽谈等应急措施,尽快疏散人员。当出现人员有意外伤害事故的时候,应立即将伤者送到招聘会现场的医务室进行紧急救治,伤势较重的迅速拨打“120”送当地医疗机构救治。

(二)火灾事件。招聘会前要严格检查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生火灾时,招聘会工作人员应视情况在第一时间拨打“119”联系当地消防部门救援,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救治伤者。同时,应将工作人员分为三组,第一组到事发现场,组织保护现场,立即关闭电源,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用场馆内的消防设施救火以及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者;第二组按事前制定的疏散、撤离方案,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出危险区域和固定消防栓场所,采取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第三组安全人员到招聘会各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和公安干警以及医疗人员援助。要主动向消防、公安以及医疗人员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查明原因,配合进行扑救、破案。

(三)打架斗殴等事件。人力资源招聘会举办期间,发现有闹事、打架斗殴、流氓、偷窃和应聘人员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导致招聘会秩序混乱,管理失控的,首先应安排安全保卫人员在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劝阻、缓解情绪,将当事人带入治安室,驱散其余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蔓延,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移交公安机关究责任。对损毁公共财产的,责令其停止破坏行为,并作出相应赔偿发生伤害的,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救治伤者。

(四)多人诉求事件。部分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人才招聘会的组织或质量效果等有不满情绪,形成多人诉求,导致招聘会秩序混乱,管理失控的,首先应派人了解情况,必要时在场外安排场所与诉求人代表进行协商洽谈,视情况满足其合理要求。对组织管理不力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数对有虚假欺诈招聘行为的,应立即责令其纠正。如调解劝阻无效,要讯速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事态发展和出现过激的非法行为,防止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参与寻衅滋事。

(五)携带危险品事件。招聘会举办期间,发现有入场人员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并指派安全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及时收缴,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六)爆炸事件。应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打开所有通道,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勘破案件,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七)非法大小字报、传单、标语事件。应立即指派安全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及时撕下、覆盖或收缴,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并将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的内容、张贴或散发的时间、位置等进行取证,并查明书写、抄写、张贴者,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八)其他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如有人员伤情出现,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立即按照制定的疏散、撤离方案,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出危险区域,并协助医疗机构抢救伤者。

五、及时报告与通报

(一)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后,突发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在岗的负人应在突发地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延报。报告内容应尽可能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谎报。同时要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采取续报方式,及时报告动态情况。

(二)特大事件必须上报。发生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须在1小时内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在2小时内上报。

(三)上报内容全面准确。上报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程度等;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有关部门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情况、处置措施和结果;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善后处理

在突发事件结束后,县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协同事发地劳动保障部门对责任单位的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事件发生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实践的社会影响和后果,总结经验教训,并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突发事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关处理,对处置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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