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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MB0U9346XG/2025-00034 发文时间: 2025-05-1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政办发202518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5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2025年全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2025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3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2025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湖政办函2025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做好我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202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为研究我县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县抽取30009000人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202511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由县统计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成立德清2025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县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德清2025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高新区有关局、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关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和组织本区域内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县本级及高新区有关办局、各镇街道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高新区有关办局、各镇街道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19

附件

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建设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地理信息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                     20255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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