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21MB0U9346XG/2021-00109 | 发文时间: | 2021-03-30 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有效 |
负责人: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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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清 县 人 民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纪 要
〔2021〕4号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德清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
第79次常务会议纪要
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6日举行第79次常务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王波、陈亦平、熊卓越、王振权、洪延艳、陈永明、胡渊、姚明星、闻洪泉。沈生章、姚欣应邀出席了会议。
王波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姚新乔关于传达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建议、坚决打赢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争先战实施意见及县安委会(含各专业安委会)组成单位人员调整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宣坚锋、王国树关于杭德城际铁路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戚芳丽关于莫干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行政奖励名单的汇报;听取了沈忠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分工的汇报。
一、关于传达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由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议,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加快组织实施。会议强调,一要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不折不扣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二要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树牢“防是前提、控是关键、救是保底”的观念,认真履行“防”的法定职责,发挥好护林员、网格员等一线作用,督促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三要管住源头,坚决盯住关键、看住苗头,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管控,特别要盯牢清明等关键节点,落实岗位职责,严禁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严格实施禁烧措施;四要深入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发动、群防群控,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全覆盖;五要快速反应,全面做好森林扑火准备工作和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值班制度,做到准备足、反应快、责任清,确保森林消防安全。
二、关于坚决打赢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争先战实施意见及县安委会(含各专业安委会)组成单位人员调整工作
会议认为,坚决打赢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争先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年以及市委市政府风险防控争先战的具体要求。会议原则同意由县应急管理局提交的《关于坚决打赢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争先战实施意见》(讨论稿),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坚决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整体仗,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守住底线;二要强化闭环管理,完善发现机制、交办机制、通报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压实各方责任,及时完成闭环整改,及时发布风险提示,针对性强化风险管控;三要强化人物并防,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及各专业安委会的作用,抓住源头治理要害,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结合数字化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立体化防控体系,切实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关于杭德城际铁路工程项目
会议认为,杭德城际铁路是“十四五”期间省市县轨道交通建设的标志性项目。会议原则同意由杭德城际铁路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议,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目标不变,按照国家、省市“今年确保开工”要求,把加快杭德城际铁路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二要合力攻坚破难,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线型走向优化、敷设方式调整等前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三要加强要素保障,相关单位要超前识变、积极应变,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要尽快拿出土地、资金等细化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天、责任落实到人;四要立足长远谋划,加快谋划沿线TOD开发,提前做好上盖物业、地下通道等功能组合及空间布局,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提升,推动县域城市能级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度假区管委会关于莫干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行政奖励名单的情况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会议还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分工的情况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列席:沈 忠 蔡 明 蔡勤锋 沈 莉
潘宗敏 吴 胜 宣坚锋 郭坤华
沈松泉 许勤峰 吴建勇 沈福康
姚新乔 陈建峰 施剑锋 丁燕英
杨力平 姜庆华 唐 捷 姚建强
许建驰 李洪权 刘 晴 胡勇明
应璐祺 徐燕燕 郭宁宁 徐 畅
周 敏 侯海明 许定福 沈钧晶
陈国松 沈群涛 邱芳荣 居晓华
王国树 许哲锋 张 铧 戴红翔
徐晓飞 吕建强 屈联国 李 峰
沈琛杰 戚芳丽 施 颖 闻卫强
周云娥
分送:高新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县府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