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18〕193号 统一编号 ​EDQD01—2018—0024
制定机关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状态 废止
公布日期 2018-12-24 00:00:00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厨房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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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厨房革命”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4

德清县“厨房革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食安办〔20173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厨房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66号)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和食品安全战略,以“厨房革命”为主题,积极探索餐饮业提升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餐饮单位的规范提升和家庭厨房标准的推广,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保障来德游客的食品安全,助推服务业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新提升。分类推动大型以上餐饮(500 m2以上)、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型餐饮(150 m2500 m2)、小餐饮(50 m2150 m2)、微型餐饮(50 m2以下)、农村家宴中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经营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新突破。对大型以上餐饮(500 m2以上)、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家宴中心等风险集中的单位和场所,通过建设视频直播的可视厨房和智慧监管平台,实现远程管控和食材追溯电子化;对中、小、微型餐饮,通过与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和点评平台合作,鼓励其建设可视厨房并提升改造,逐步达到“厨房革命”对应的标准;建立第三方监督和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共同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3.食品安全意识和满意度有新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到位,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大幅提升;家庭厨房推广标准被广泛接受,公众自觉抵制不健康饮食行为;来德游客普遍认可餐饮业质量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社会各界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总体状况满意度较高。

(二)具体任务

1.总体任务:到2019年底,100%的大型餐饮单位达到“厨房革命”标准;100%的学校(含幼儿园)和养老机构食堂达到“厨房革命”标准;100%的农村家宴中心达到“厨房革命”标准;100%接入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的中、小、微型餐饮单位达到“厨房革命”标准;向十多万家庭推广家庭厨房推荐标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保障游客饮食安全,提高来德游客食品安全满意度。

2.年度任务:2018年完成“厨房革命”各类餐饮单位建设任务的10%2019年全面完成“厨房革命”各类餐饮单位建设任务;2020年起对其他小餐饮和微型餐饮单位进行改造提升,逐步达到“厨房革命”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规范厨房”湖州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单位“厨房革命”五类(中型以上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集体食堂、农村家宴中心)标准和家庭厨房推广标准,确保各类餐饮单位、家庭用户知晓标准、积极参与、主动落实。

(二)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大型餐饮、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家宴中心等食品安全风险集中的单位或场所探索“互联网+”餐饮监管,在餐饮单位厨房安装摄像头,并与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开发人工智能影像识别系统,对后厨异常因素进行智能识别和预警,实现对餐饮单位远程电子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餐饮单位人员管理智能化。各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探索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智能监管模式,先对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加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待运用成熟后,逐步向接入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的中、小、微型餐饮单位进行推广。

(三)探索多方管控联动机制。在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过程中,及时将“厨房革命”达标餐饮单位接入智慧市场监管系统,督促餐饮业主安装“食安湖州”APP(企业端),通过APP上传进货记录、原辅料台账、健康证、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信息,逐步建立食材追溯系统。探索第三方参与管控,对大型餐饮单位通过推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APP和第三方点评平台实现大众评价。对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通过向广大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推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APP,实现多方齐抓共管。对接入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的中、小、微型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硬件合规的基本门槛,积极推动入网餐饮单位建设可视厨房,让消费者放心点餐。动员村民关注农村家宴中心厨房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村民定期对农村家宴中心进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向来德外地游客实时推送手机短信和餐饮地图,引导游客择优就餐,鼓励游客通过各种渠道对就餐质量进行评价。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快速赔付。

(四)推动小微型餐饮单位改造提升。加强对小微型餐饮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一批有改造愿望的小微型餐饮单位实施硬件改造,列出一批问题突出且拒不整改的小微型餐饮单位“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小微型餐饮单位,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鼓励小微型餐饮单位改造提升,达到“厨房革命”相对应的标准后接入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经营。对新申请办证的小微型餐饮单位要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其按照“厨房革命”对应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后再正常经营。

(五)实行食品原辅料可追溯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原辅料台账登记制度,对当日使用的主要食品原材料(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用菌、调味品、水发产品等)的名称、来源、采购日期等信息建立台账,台账记录保存两年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制度,采用专栏张贴或放置公示牌等形式,在餐饮服务单位服务台、收银台、顾客等候区、就餐区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与台账内容必须一致。

(六)深化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行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全面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并规范运行,使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七)健全公众评价激励机制。强化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开展多方参与的公开评价。“厨房革命”达标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将结果作为餐饮单位承接重大活动、参评消信单位、守合同重信用、服务优强、旅游评星评钻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大力推行家庭厨房湖州标准。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家庭厨房推广标准,倡导广大群众选购安全食材、保持厨房卫生、注重营养搭配,科学保存、烹饪食物,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1031日前)。制定《德清县“厨房革命”实施方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根据“厨房革命”标准,全面调查摸清餐饮单位底数,明确“厨房革命”建设任务。

(二)开展试点阶段(201811月至201812月)。按照“厨房革命”五类标准,确定试点单位,开展“厨房革命”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数应达到建设总数的10%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1月至201912月)。对五类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对照《“厨房革命”—“规范、可视、健康”厨房建设标准》,督促餐饮单位进行改造提升和问题整改,确保“厨房革命”对象可视厨房建设达标、硬件改造提升达标、污染排放达标、安全经营达标。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1月至20203月)。对“厨房革命”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深入分析在“厨房革命”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建立健全“厨房革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厨房革命”建设成果。同时,对其他小餐饮和微型餐饮单位进行改造提升,逐步达到“厨房革命”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德清县“厨房革命”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小组成员和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及时将“厨房革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要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厨房革命”顺利推进。可视厨房项目建设由市级统一招标后按全市统一标准进行实施,厨房革命项目建设经费和项目建成后的服务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保障。要安排奖励资金,鼓励小餐饮和微型餐饮单位改造提升,对经验收达标的小微型餐饮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办法由县财政会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另行制订。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厨房革命”各项措施,督促餐饮单位对标整改,加快建设可视厨房,提高可视厨房覆盖率,并启用智慧监管平台。要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公开评价,及时公开评价结果,推动餐饮单位主动整改、按时达标。要注重示范街、样板店、美丽食堂建设,着力打造“厨房革命”德清特色。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深入社区、村庄、学校、家庭,大力宣传“厨房革命”,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全民共建,实现社会厨房和家庭厨房同步推进。要充分运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厨房革命”科普知识和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将“厨房革命”纳入县政府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德清县“厨房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德清县“厨房革命”部门职责分工

3. 德清县“厨房革命”推进表

附件1

德清县“厨房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洪延艳

副组长:宋生来(县政府办公室)吴胜(县市场监管局)

高群(县综合执法局)

成员:吴建勇(县委宣传部)余小堂(县公安局)

盛丹华(县发改委)尤晓春(县经信委)

周骏(县教育局)于宏(县民政局)

俞明耀(县财政局)张玉明(县建设局)

沈海峰(县规划局)张伟民(县旅委)

朱建福(县卫计局)陈珏(县环保局)

王耀宣(县机关事务局)吴志军(县综合执法局)

傅小亮(县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吴胜兼任办公室主任,傅小亮、吴志军、张玉明、陈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德清县“厨房革命”部门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厨房革命”的宣传发动;加强对“厨房革命”评价标准和家庭厨房推广标准的宣传和普及。

县公安局:负责对餐饮单位配备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牵头推进 “厨房革命”行动;牵头制定“厨房革命”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厨房革命”标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贯、培训;组织开展现场评价和督查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接入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平台餐饮单位的远程电子监管;将通过“厨房革命”评价的餐饮单位作为参评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县发改委:将通过“厨房革命”评价的餐饮单位作为评选服务优强的重要参考依据。

县经信委:负责指导监督工业企业食堂的“厨房革命”;参与对工业企业食堂的现场评价。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食堂的“厨房革命”;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现场评价。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养老机构食堂的“厨房革命”;参与对养老机构食堂的现场评价。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厨房革命”工作经费。

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对餐饮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明确新报建含商铺的商业建筑功能划分,对餐饮功能的商铺提前预留隔油池和排烟设施。

县旅委:负责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厨房革命”;参与景区餐饮单位的现场评价;将通过“厨房革命”评价的餐饮单位作为旅游评星评钻的重要参考依据。

县卫计局:负责指导监督医院食堂的“厨房革命”;参与对医院食堂的现场评价;负责组织体检机构做好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餐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和油烟、噪声污染的检测工作。

县机关事务局:完善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审查程序,确保重大活动承接单位达到“厨房革命”标准。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餐饮单位店外经营、违法占道经营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督促有关餐饮单位加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加强油烟排放的日常智能监管;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监督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专用回收容器,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污水排放、餐厨垃圾的日常监管和处罚。

附件3

德清县“厨房革命”推进表

镇(街道)

任务

乾元

新市

钟管

洛舍

雷甸

新安

禹越

莫干

武康

舞阳

阜溪

下渚湖

合计

总体完成比例

大型及以上餐饮

2018

1

0

0

0

0

0

0

1

4

1

0

0

7

11%

2019

4

3

1

0

1

1

0

8

35

2

2

0

57

89%

合计

5

3

1

0

1

1

0

9

39

3

2

0

64

100%

加入网络订餐平台的中小微型餐饮

中型

2018

0

0

0

0

0

0

0

0

8

0

0

0

8

11%

2019

4

8

0

0

1

0

1

0

45

0

3

0

62

89%

合计

4

8

0

0

1

0

1

0

53

0

3

0

70

100%

小型

2018

0

0

0

0

0

0

0

0

69

0

0

0

69

16%

2019

17

62

0

0

2

0

30

0

215

8

34

0

368

84%

合计

17

62

0

0

2

0

30

0

284

8

34

0

437

100%

微型

2018

0

0

0

0

0

0

0

0

79

0

0

0

79

17%

2019

23

58

0

0

5

0

2

0

223

23

61

0

395

83%

合计

23

58

0

0

5

0

2

0

302

23

61

0

474

100%

学校、养老机构食堂

2018

2

0

0

0

0

0

0

0

3

4

0

1

10

10%

2019

10

16

6

3

4

4

5

4

27

2

11

2

94

90%

合计

12

16

6

3

4

4

5

4

30

6

11

3

104

100%

农村家宴

中心

2018

0

2

1

1

0

0

0

1

1

0

0

1

7

11%

2019

5

8

6

1

3

8

4

3

7

3

5

2

55

89%

合计

5

10

7

2

3

8

4

4

8

3

5

3

62

100%

合计

2018

3

2

1

1

0

0

0

2

164

5

0

2

180

15%

2019

63

155

13

4

16

13

42

15

552

38

116

4

1031

85%

合计

66

157

14

5

16

13

42

17

716

43

116

6

1211

100%

备注:考评验收以各镇(街道)实际餐饮单位数量为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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