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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4871/2024-00122 | 发文时间: | 2024-07-24 10:0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根据浙财农〔2023〕8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补贴政策条件的种粮主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预拨的形式,对规模以上的每亩预拨200元,对规模以下的每亩预拨100元。在镇(街道)申报的基础上,公示期满后,将陆续拨付165户126260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