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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071634449J/2018-00037 发文时间: 2018-11-05 17: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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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德清经信 发布机构: 德清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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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加快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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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资源要素供给效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委于近期制定了德清县《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加快工业 低效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现征求意见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的,请于11月9日(周五)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德清县经信委中小企业科,谢谢!联系人:黄建平,联系电话:8062005,传真:8066310,通信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 县行政中心B幢302室,邮政编码:313200。

附件:《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加快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加快工业

低效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资源要素供给效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认真贯彻全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目标,以加快低效企业转型升级主线,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统筹谋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施策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进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大幅提高亩均效益产出率,推动德清工业经济规范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为全县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到2020年,全县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实现翻番,达到25万元以上。

1.2018年,完成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15.2万元,年度增长25%。

2.2019年,完成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19.5万元,年度增长28%。

3.2020年,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25.3万元,年度增长30%。

(三)实施对象

在我县工商注册满最近三个年度平均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的制造业企业。水电气公益类企业和矿山企业暂不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转型提升一批鼓励全县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内仍在生产经营的工业低效企业通过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品牌创建、管理创新、工业设计、新产品开发、循环利用等手段就地改造提升。推动开发边界外的仍在生产经营的工业低效企业在自行关停淘汰现有产能后,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目录和准入标准的集聚入园、转型发展。

(二)倒逼腾退一批对全县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内存在较大空余土地的工业低效企业,推动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倒逼其腾退多余土地空间;对处于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及其他提质无望的工业低效企业,倒逼其整体退出,或实施兼并重组或“腾笼换鸟”。开发边界外难以入园转型发展的工业低效企业,限制要素供给,实施倒逼腾退。

(三)依法关停一批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存在偷逃税收、超标排放、有较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低效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应当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提质增效助推行动

1.强化提质增效服务。在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高新区、各镇(街道)根据工业低效企业产业类型、区域分布、经营状况等情况,与工业低效企业开展“一对一”面谈沟通,分析低效原因,共同研究提质增效的路径和办法,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原地提升、腾笼换鸟、兼并重组、分割转让、出租、依法关停、依法收储、政府托管等提质增效“一企一策”,并签订提质增效承诺书。(牵头部门:县经信委,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2.助推企业改造提升。鼓励开发边界内工业低效企业加大智能化技术改造力度,推进“机器人+”“大数据+”“互联网+”的融合应用,加大有效投入,提高投资强度及亩均产出效益。鼓励企业开发和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加强品牌建设和信息化管理,通过“品牌+”“信息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牵头部门:县经信委、县科技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3.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开发边界内工业低效企业通过引进嫁接、股权优化等方式进行重组提升规模化发展,整合优化资源要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牵头部门:县经信委、县财政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4.推动企业主体升级。进一步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个体作坊“个转企”“小升规”。(牵头部门: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5.高标准入园集聚。高效利用好开发边界内存量空间资源,发挥好各级小微园区的集聚承载作用,进一步强化平台园区和小微园区的产业定位和准入管理,筛选一批有潜质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入园集聚发展。(牵头部门:县经信委,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二)开展低效土地处置行动

1.全面核查低效土地状况。对全部工业企业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摸调查,对照“五未土地”的分类标准,全面核准“五未土地”状况,重点针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动态监管。(牵头部门:县国土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2.强力推进低效土地处置。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企业,要根据实际用地情况明确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无力整改的,采取全部或部分土地收回、嫁接转让等办法进行处置,对属于闲置土地的,依法依规收回。(牵头部门:县国土局、县经信委,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3.科学做好土地综合利用。对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外工业低效企业的工业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优先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腾出的建设用地空间、指标,向开发边界内转移。(牵头部门:县国土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三)开展规范经营执法行动

1.加大税务违法行为查处。重点加强对工业低效企业的税收征收稽查工作,强化征收管理、防止漏征漏管,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实现税收规范征收“零盲区”。(牵头部门:县税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2.加强审批不全行为查处。各行政审批部门根据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存在证照不齐的工业低效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或者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3.加强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查处工业低效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固废、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执法手段,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牵头部门:县环保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4.加大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安全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治,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牵头部门:县安监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四)建立要素配置差别化机制

1.建立差别化要素价格机制。严格执行全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和分类管理,凡属工业低效企业的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一律下调一档,严格执行用电、用水、用气(汽)、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牵头部门: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金融办、县国网公司,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2.建立电力调控差别化机制。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D类企业和工业低效企业,核减20%的全年用电总量,实行用电总量调控。同时在迎峰度夏、重要活动环境质量保障、保卫蓝天攻坚战等行动中实施严格的有序用电措施。(牵头部门:县经信委、县国网公司,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3.建立项目管控差别化机制。严格管控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外的工业低效企业技术改造,原则上不鼓励其原地技改,对自行实施技改的,不新增能源、土地、信贷等资源要素。除个别特别高质量项目经县经信委同意可“一事一议”外,禁止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外的工业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嫁接引进新的工业制造业项目。(牵头部门:县经信委、县发改委,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街道)

(五)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县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有关成员单位会议,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高新区、各镇(街道)、企业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县领导小组每季听取专题汇报,进一步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合力推进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

2建立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机制。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实施部门执法责任制,对工业低效企业存在税收、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根据企业提质增效中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服务指导,助推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

3建立政策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向高产出企业倾斜,对工业低效企业,取消各类财政奖补政策,实施水电气差别化价格,严格限制用地、用能、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倒逼企业转型提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德清县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高新区、各镇(街道)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落实工作人员,全力推进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

(二)完善机制,加强考核建立健全清单销号、月度跟踪、定期通报、部门会商等工作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进度督查和跟踪检查。强化结果考评,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将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列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和月晒季考体系。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制定手册,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及时宣传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引导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接受监督,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提前研判,确保稳各部门和高新区、各镇(街道要实时收集各类涉稳信息,由维稳办牵头提前开展分析研判,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做好风险评估、矛盾调解、信访接待等工作,及时消除涉稳风险。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将矛盾和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整治过程中社会面的总体平稳。

方案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德清县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德清县工业低效企业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1

德清县工业低效企业提质增效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敖煜新

副组长:陈永明

成  员:徐国荣(县政府办)     吕秋月(县督查办)

吴建勇(县委宣传部)   钟嘉平(县维稳办)

章洪春(县发改委)     郭坤华(县经信委)

姚新乔(县安监局)     姚国丽(县科技局)

陈  强(县财政局)     郭志伟(县国土局)

方  凯(县建设局)     张  铧(县环保局)

章  仁(县统计局)     吴  胜(县市场监管

张芳根(县金融办)     俞景云(县税务局)

周敬嵩(县国网公司)   朱国忠(高新区经发局

陈兴江(乾元镇)       许哲峰(新市镇)

谈国明(钟管镇)       唐  (洛舍镇)

何爱芬(雷甸镇)       陈  奇(禹越镇)

陈杨名(新安镇)       曹娅芬(莫干山镇)

潘建良(武康街道)     潘国良(舞阳街道)

沈钧晶(阜溪街道)     应  敏(下渚湖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坤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孔文伟、沈  忠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德清县工业低效企业主要指标解释

一、用地面积

指企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含有证面积和无证面积),以经信委确定的实地丈量土地为准。

经批准的项目新增土地面积在土地出让合同内规定的建设期、过渡期内可不计入用地面积,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县国土资源局确认为准。

二、税收实际贡献

指最近三个年度税收实际贡献平均值。年度税收实际贡献指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申报净入库数和调库产生数。其中:国税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当年入库数+工业企业出口当年调库产生数。地税企业主要税费实际入库数=9项分税净入库数,分税费净入库数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固定资产抵扣税及其他按相关政策享受的税收减免金额计入年度税收合计,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县税务局确认为准。

承租工业企业的税收纳入土地所有权企业进行一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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