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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049C/2023-00028 | 发文时间: | 2023-04-27 09:16: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有效 |
来源: | 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文广旅体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发文字号: |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各地民众出游需求强劲释放,假期预订量暴增,已达到峰值。可以预见今年的“五一”,德清的旅游市场热度将创近年来新高。为营造德清县良好的旅游环境,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现对全县广大旅游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告知如下:
01
维护诚信经营环境
各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民宿等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合力创造温馨美好的诚信旅游环境。一是倡导放心消费,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和追求公平竞争,不搞欺诈,遵守行规行约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二是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三是对外宣传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予以严格查处。
02
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各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营造文明旅游氛围,倡导文明旅游理念。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要注意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文明用语,坚决杜绝因服务态度简单粗暴而引发的吵闹和纠纷,要向旅游者耐心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各旅游行业协会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
03
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导游和景区讲解员是旅游服务链条中与游客接触最为密切的环节,其服务水平直接影响游客消费体验的满意度。全县旅行社和A级景区要严格规范导游和景区讲解员执业行为,净化执业环境。要依法依规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要加强导游和景区讲解员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与服务水平,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
受理电话:
0572-8067901(县文广旅体局)
0572-8063315(县市场监管局)
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