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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620G/2020-00519 | 发文时间: | 2020-06-04 09:3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有效 |
来源: | 原创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发文字号: |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湖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19〕36号)有关规定,拟在本县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已制定《德清县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若您有修改意见或相关建议,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于2020年6月12日17:30前,反馈至传真0572-8065591。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6月4日——6月12日。
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德清县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方案》意见的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