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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620G/2025-00253 | 发文时间: | 2025-06-04 11:43: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凯旋路91号 |
| 浙江汉声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汉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德清县阜溪街道凯旋路91号。企业原主要从事电子及通讯产品(除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生产)、仪表、软件产品的研制、生产,由于市场原因,原申报的“年产59万台电子仪表,系统、通讯、软件8万台项目”和“年产30万套光伏配件及五金加工项目”均不再实施,现有厂区内的厂房闲置或出租。 为紧跟未来发展趋势,勇抓发展新机遇,现企业进行转型,积极开拓宠物饲粮市场,拟申报“年产12000吨宠物冻干、湿粮食品”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利用企业现有厂房实施,已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411-330521-07-02-823805。 | / | 企业郑重承诺将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及异味气体和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 投料粉尘经通过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由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异味气体经车间新风系统换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时外运、搞好环境卫生、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由1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解冻废水、高浓度清洗废水、真空泵循环废水、低浓度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上述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机械格栅井+隔油池+综合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1+接触氧化池2+二沉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由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狮山污水处理厂和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纳管污水厂外排废水中,总氮、氨氮、总磷、CODCr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指标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清洗残渣、边角料、金属探测杂质、不合格产品、废一般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废水污泥和废过滤材料收集后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