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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002569620G/2025-00288 | 发文时间: | 2025-06-26 09:2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颗Micro-LED微显示芯片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高新区秋北区块秋北路东侧 | 浙江鸿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鸿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公司拟选择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高新区秋北区块秋北路东侧,总投资12亿元,固定投资10.7亿元,项目一期新增用地30亩,新建无尘车间、购置键合机、蒸镀设备等制造设备,项目达产后年产300万颗Micro-LED微显示芯片项目;二期新增用地约50亩,扩大产能,年产700万颗Micro-LED微显示芯片项目。项目合计形成年产1000万颗Micro-LED微显示芯片项目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食堂屋顶高空排放(DA001)。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狮山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一般水洗废水通过一套“低温蒸发器(处理能力为2.4t/d)”低温蒸发浓缩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冷冻水系统,浓缩液作为危废处置,生产废水不排放; 超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冷冻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生产固废:一般固废仓库:位于3#车间东侧,面积约50m2,定期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危废仓库:位于3#车间东侧,面积约50m2,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