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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支持企业稳生产、抢订单、扩投资 助力“开门稳、开门红”的政策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10来源:乾元镇

德清县支持企业稳生产、抢订单、扩投资

助力“开门稳、开门红”的政策意见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大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加快拓市场、抢订单,推项目、扩投资,助力经济“开门稳、开门红”,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连续生产

励企业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对2023年一季度应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且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达到25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达到1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达到5亿元(含)—10亿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2023年一季度(按统计口径)应税销售收入30万元(含)以上的规下样本制造业企业,同比增长15%以上、25%以上、35%以上的分别给予5000元、8000元、10000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稳岗留工。(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加大企业引工扶持力度

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求职招聘信息集中采集,开展稳岗留工政策、用工需求信息的推广宣传。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活动,加强对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对20231月至2月期间德清县企业新引进的员工(德清县首次参保),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给予企业1000/人的一次性招用补助。对20231月至2月期间为我县企业引进县外人员(德清县首次参保)就业2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各类主体(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劳务输出地村或社区),给予200/人的一次性引工奖励。对在2023122日至25日期间,由规上制造业企业统一组织20人以上(同一个县)的县外员工包车返德的,包车费用由政府补贴50%。对在2023122日至25日期间,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到我县规上制造业企业返岗就业,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非德清户籍老员工,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交通补贴。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赴中西部等地区的招工活动,由县财政给予相应补贴。补贴上限为: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1000/人次、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2000/人次、1000公里以外地区3000/人次。(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三、支持工业项目快复工扩投资

鼓励在建或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早复工、早开工,对在2023210日前开复工且一季度投资入库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4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四、加大外贸企业引育力度

2023年一季度国际贸易额超过全省平均增幅且正增长的企业,或对2022年度国际贸易额达到2000万美元(含)以上且2023年一季度正增长的企业实行梯度分段奖励。按国际贸易额增量1000万美元(含)以下、1000万美元以上至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以上,每500万美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五、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

2023年一季度继续开展商务包机(包舱)工作,持续提升企业出入境便利化水平,助力企业积极拓市场、抢订单,参展企业乘坐包机(包舱)费用给予100%补助。对2023年一季度没有乘坐包机(包舱)而赴境外参展的企业人员,在现有开放型经济政策基础上给予每人1.5万元限额奖励,实际发生人员费用小于1.5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奖励,同个展会每家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2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2023年一季度末贷款增量及增速贡献度高的银行机构在政府性资源匹配中给予倾斜。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按照新增贷款额度的1%给予企业补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继续降费扩面,对所有企业担保费率下调20%(执行期限至2023630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担保费应免尽免、担保额度从最高500万元扩额至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七、支持服务业复苏促增长

2022年度销售收入20—50亿元(不含)、50亿元(含)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增长2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2022年销售收入1.5—5亿元(不含)、5亿元(含)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增长3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0.5—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增长2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0.2—0.5亿元0.5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同比增长2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2023年首次实现“升规上限”的住宿业、餐饮法人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鼓励旅游企业创新经营促消费

2023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或有新业态项目投入运营的旅游景区,按照增幅10%15%20%,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组织接待县外过夜游客同比增长15%以上的旅行社,按照人均实际消费额2000元(含)以内和2000元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励。支持文旅企业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对一季度OTA合作订单量同比增长15%以上的旅游饭店,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开展“相约星期五、免费游德清”文旅惠民活动,每周五全县4A级景区向游客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继续实施非公企业职工县内疗休养补助活动,活动时间从2023115日至2023228日,补助标准为50%。(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九、开展“迎春送温暖”系列活动

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工会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对困难职工家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的职工,以及困难企业职工开展慰问。春节期间国有景区、场馆、场所向留德员工和家属全部免费开放,鼓励引导民营景区、场馆、场所开展打折畅游活动。春节期间面向全县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电影票,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文化需求,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春节期间为非德清户籍用户提供每月10G20G的免费本地流量包,提供新春套餐、宽带等特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政策意见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意见落地见效,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补助)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

本政策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331日。本政策意见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德清县助企纾困稳进提质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