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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9452/2019-00081 发文时间: 2024-03-21 14: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洛舍镇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洛舍自然资源所

 

洛舍国土资源所

 

工作职责:

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市、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在市、县国土资源局领导下,在其管辖的区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协助乡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

5、协助乡镇做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辖区内土地利用动态巡查,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土地利用计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宅基地管理、统一区片价标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6、开展辖区内日常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对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7、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了解掌握辖区内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意见建议、矛盾纠纷动态等情况,排查发现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配合地方做好稳控工作。

11、做好乡镇国土资源所基本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行为规

范、公开办事及承诺制度、业务工作台账制度、集体会审制度、执法巡查及办案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学习及例会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基本制度。

12、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洛舍镇西直街377号

联系电话:0572-8222678、0572-8222855

站所负责人: 邓国良(所长)

 

办公时间:夏秋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春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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