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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69540/2019-00106 | 发文时间: | 2019-11-21 22:07: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有效 |
来源: | 雷甸镇 | 发布机构: | 雷甸镇 |
单位地址: | 德清县雷甸镇新大街183号 | 联系电话: | 0572-8485180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发文字号: |
1.学校财务信息
雷甸中学建立针对本校的内控管理制度、其中就有各类财务管理制度。如收支业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等。
学校配备专业会计人员由教育局支付中心统一管理、本校配有报账员一人。学校各类开支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学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所有收支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并定期由学校工会人员对学校账目进行审计。
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见附表。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学校不收取学费、学杂费。只收取学生伙食费2018学年7.5元每餐。
2.雷甸镇初级中学学校介绍
雷甸镇初级中学是公办农村初级中学。学校位于德清县雷甸镇新大街183号。学校联系电话:05728485180,邮编313219。目前学校现有22个教学班,近900名学生。学校在职教职工 88 人,专任教师 68 人。学校占地近 34 亩,建筑面积 22239 平方米。拥有2 幢教学楼,1幢综合楼。配有容纳200余人阶梯教室和容纳600人就餐的学生餐厅。教室面积达标,内设电子白板等现代化的电教设备,学校还配有生物、化学、物理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等专用教室,另外学校还配有标准的录播教室、心理辅导室等功能室。学校还有图书馆,教职工阅览室。另有250 米塑胶跑道的田径场,足球场,标准化的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配置了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监控系统等现代化设施,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数字化校园初步建成。学校的设备设施达到省级规范III类标准。
3.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严格执行德清县教育局规定的相关政策,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杂费:免除。二、义务教育学校教科书费:免除。按教育局规定对贫困生实行“营养餐”补助,补助标准500元每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