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的有关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禹越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整治大会战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把“落地转化”作为核心价值取向,作为谋划、布局、执行、评价工作的标准,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群众全力投入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中,确保实现全镇交通事故警情下降1%以上,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高于2024年度,坚决杜绝发生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会战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全面普查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隐患,边查边整、边整边改,做到以整促治、以治促稳,将宣传、排查、整治贯穿行动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31日千,全面总结集中会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确保全年目标圆满实现。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畅联网格”多方联动大格局。(镇交安委负责)
1. 建立联系领导负责制。重点道路由交安委办公室分析确定后,明确有关镇领导领办,对此道路公路设施、养护、安全、交通秩序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
2. 建立领导干部到场制。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浙道安〔2019〕3号),建立到场信息清单,强化分析评估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做到领导干部到场率100%。
3.建立交通事故通报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三级预警”通报制度,交安委将以月对各村(社)道路交通事故接警数、死亡数进行“三级预警”通报。
(二)推进“畅行无恙”交安设施大提升。(村镇建设办、各村社、交警中队负责)
1.道路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全面落实网格排查与路长巡查,全镇道路隐患按属地原则由各村(社)落实,对道路、护栏、标识标线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每月定期巡查,每月上报镇交安委,经交安委研判后落实整改;需要上级部门进行整改的,由镇交安委及时上报县交安委。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建成一批“设施规范、秩序规范、管理规范”的“无隐患美丽道路”。
2.交通设施全面改造提升。由交警中队牵头,完成对全镇事故隐患点位排查,对发生亡人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口开展风险隐患评估,提出改进方案。确需实施的,由镇村镇办牵头,针对不合理的路口实施改造提升,保障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投入,确保达到既定标准。
3.交通网络整体优化畅通。由镇村镇办负责,对前进桥、罗家里桥、徐石桥、中心2桥等桥梁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树下埭-东南坝、新禹线-蔡家角2条道路;改造提升天皇殿-蔡家里、南苏林-受舍、栅里-北圩、新禹线-三林、庙西-高桥集镇5条道路。确保东港村委-东湖北路大桥融杭工程顺利推进,争取于2025年6月底前全线竣工通车。
(三)实施“畅通有序”交通乱象大整治。(交警中队、综合执法中队负责)
1.加强重点违法查处。对渣土工程车、散装水泥车等重型货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每月要开展3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对行人闯红灯,电动自行车带人、逆向行驶、占道行驶、不戴头盔、酒驾等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或无牌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实施扣留车辆,并对驾驶超标电动车或无牌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确保新禹线育才路路口、新禹线镇西路路口、新禹线航海路路口、振兴路徐兴路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守法率和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对非法营运、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联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开展12次以上的联合执法行动。
2. 加强违停日常管理。根据《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镇域范围内的停车管理。对严管路段、学校周边、主干道、投诉较多的路段,通过“人工+智能”多渠道开展查处行动,有效遏制违停行为的多发势头。积极争取新建大型车辆停车场一处,切实根本防范因大货车违停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3. 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镇5所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到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100%、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覆盖面100%,确保上放学时段学生伤亡交通事故“零发生”。同时积极护卫学生安全畅通出行,常态化实现校门“堵点”变“通途”。
(四)开展“畅叙交安”文明出行大宣教。(交警中队、镇机关各办站所、各村(社)、各企事业单位负责,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
1.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全镇机关、村(社)党员干部、企业员工、志愿者落实签订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深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加大“一盔一带”“禁酒驾”“开车不用手机”等宣传发动和执法提示活动的力度,引导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
2. 集中开展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赋色管理。采集老年人年龄段、健康状况、交通出行习惯等安全出行指标,进行赋色管理,红色人群一个月宣教一次,黄色人群一季度宣教一次,蓝色人群一年宣教一次,并实行动态计算个体老年人安行指数,每月评定新增老年人个体安全出行风险等级,确保60岁以上老年人宣教全覆盖并精准开展宣教服务。
3. 开展各类志愿者认领“文明交通”路口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镇、村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文明交通素质,营造文明交通人人有责、人人行动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4. 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各类监督协商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实地观摩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提升工作。召开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民生议事堂活动,多渠道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水平。
(五)强化“畅享安心”重点源头大监管(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负责)
1. 加强电动车市场整治。对电动车(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商进行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行为的源头监管及查处力度,依法严格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切实做好电动车、三轮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 加强货物运输源头监管。对企业、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月体检”行动,压实货物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交警中队定期对重型货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同时对重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停止驾驶车辆半个月,并约谈企业交通安全负责人。全面实现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5%。
3. 加强重点驾驶人员管理。交警中队建立本镇吸毒、精神病史、个人极端暴力倾向以及失驾人员名册清单,落实一人一档管控,定期开展面对面教育、短信提醒、警示宣传。建立营运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名册清单,定期滚动筛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不得聘用相关重点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交安委工作职能,推动交安委办公室(交通安全管理站)实体化运行,通过《禹越镇交通整治全年大会战各单位工作职责规定》(详见附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大会战行动涉及部门多,工作点多面广,各办站所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研究,确保工作落地。镇纪委和交安委要开展常态化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办站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完善机制,强化整治实效。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大整治行动,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健全责任倒查、约谈机制,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及交通参与者责任,相关督查与全年各类评先评优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交通亡人事故的,将严肃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