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阳光招生工作会议同意,现将本县幼儿园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1.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A类生6月3日—6月6日,B类生6月10日—6月13日,C类生6月17日—6月20日;补登记时间为6月23日—6月24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各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也将公告幼儿园招生简章。 3.招生办法 (1)A类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及报名条件 ②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条件录取。 审核预录取。在线登记时间6月3日—6月6日,已进行手机在线登记的家长,于6月8日8:30—12:00到所申报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后续的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6月9日教育局将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A类生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B类生招生。 ③政策性安置办法 2025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纳入政策性安置的,如: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以及2020年抗疫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于5月31日(上午8:30—11:30)到行政中心11号教育窗口报名(不需要进行在线登记)。需带材料请咨询0572-8070302、0572-8069705。 (2)B类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A类生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南园区、机关幼儿园城东园区、地信小镇幼儿园第二园区、东宸幼儿园狮子山园区。 ②报名条件 幼儿户籍在县中心城区相应招生服务区,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有效房产或签订一年及以上的住房租赁协议),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 ③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户籍迁入时间相同,则按服务区内有效房产登记日期先后录取。 在线登记时间6月10日—6月13日,家长在线登记申请时,可在户籍地所属“招生服务区”内选择不超过3个园区(招生服务区划分详见附件),按自身意愿排序填报。 “招生系统”按第一意向划分到相应园区,如无法录取,再按第二意向录取,以此类推。 家长接到预录取的通知后,于6月15日8:30—12:00到预录取的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后续的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6月16日教育局将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B类生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C类生招生。 (3)C类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B类生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本县非: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的本县户籍幼儿,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相应招生服务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有效房产或签订1年及以上的住房租赁协议)。 新居民:幼儿为监护人直系亲属子女,监护人需持有居住证且在县中心城区相应招生服务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有效房产或签订1年及以上的住房租赁协议)与合法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 ③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监护人持有的有效房产登记日期先后分批录取。若再超出剩余学位数,则进行摇号录取。 在线登记时间6月17日—6月20日,家长在线登记申请时,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内选择不超过3个园区(招生服务区划分详见附件),按自身意愿排序填报。 “招生系统”按第一意向划分到相应园区,如无法录取,再按第二意向录取,以此类推。如出现填报的3个意向园区都无法录取的情况,则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至有学位的园区。 家长接到预录取的通知后,于6月22日8:30—12:00到预录取的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本县非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新居民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监护人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4)“长幼随园”服务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推行此项服务。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小班或中班的,二孩(三孩)可申请大孩(二孩)目前就读的园区。家长于4月30日前向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线登记时,家长在“备注”栏目填写已申请哪所幼儿园的“长幼随园”。 1.招生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乾元第一幼儿园、乾元第二幼儿园、新市第一幼儿园、新市第二幼儿园、新市第三幼儿园、士林幼儿园、钟管幼儿园、干山幼儿园、洛舍幼儿园、雷甸第一幼儿园、雷甸第二幼儿园、雷甸第三幼儿园、徐家庄幼儿园、高桥幼儿园、新安幼儿园、下舍幼儿园、莫干幼儿园、筏头幼儿园、上柏幼儿园、三桥幼儿园、浙工大附属秋山幼儿园、三合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A类生6月3日—6月6日,B类生6月10日—6月13日,C类生6月17日—6月20日;补登记时间为6月23日—6月24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由镇(街道)幼儿园根据全县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精神,参照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时间、批次、服务区等,各园制定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1.招生幼儿园 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乐乐幼儿园、伊顿幼儿园、圆圆幼儿园、新市康乐幼儿园、恒星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6月3日至6月24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1)民办幼儿园根据各园经审核过的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2)小区内的民办幼儿园,包括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须先确保本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入园。 (3)优先考虑所在城区居住,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子女入园。 1.拿到录取通知单后,不得再改报其它幼儿园。 2.错过相应批次在线登记时间的家长,6月23日—6月24日期间进行在线补登记,家长在A、B、C类生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园区中选择不超过3个园区并按自身意愿排序填报。 3.各幼儿园应在招生前制订招生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4.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说明,咨询电话0572-8070302、0572-8069705。非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镇(街道)幼儿园负责说明(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5.招生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投诉电话0572-8066783。 本方案解释权在德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服务区”说明 根据区域特点、幼儿园设置情况及便于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原则,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共划分为5个服务区,主要面向B类生、C类生。各服务区内招生的幼儿园(园区)如下: 德清县幼儿园 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