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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52147122043GY/2020-00049 发文时间: 2020-06-29 10:36: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有效
来源: 阜溪街道 发布机构: 阜溪街道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规范性文件编号: 发文字号: 德阜党政办发〔2020〕9号
关于推进沿街商铺自治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和规范沿街商铺自治会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商铺经营户的组织化程度和自律自治的能力,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街区治理格局。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和湖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争先创优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挖掘沿街商铺自身资源和优势,发挥沿街商铺自治联动作用,全力打造具有创业活力和服务影响力的街区管理品牌。

二、主要内容

1.建设标准

(1)设立程序。沿街商铺自治会的设立,由所在村(社

区)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筹建,对于符合条件的,同步组建党支部。自治会的日常管理,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2)人员组成。自治会主要由所在区域的商铺经营户代表组成,一般为9-15人组成,经营户代表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征询商铺经营户和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后推荐产生,必要时,可以推荐村(社区)责任干部参与自治会。自治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5人,由商铺经营户代表选举产生。

(3)阵地建设。在不新建造的原则下,充分利用自治会成员的商铺或整合附近公共设施,建设服务微阵地,服务阵地要达到五个一的基本要求:一张会议桌、一个学习角、一本活动记录本、一套马甲(袖套)、一个宣传栏。其余根据服务阵地大小进行个性化设置。

(4)先锋亮相。对沿街商铺经营户中党员、退伍军人必须亮明身份,自治会会长和成员必须挂牌亮相,所有的商铺经营户晾晒经营承诺。

2.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主动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商铺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2)组织发动沿街商铺经营户参与民主自治管理,提高商铺的组织化程度,了解掌握店铺情况和社情民意,向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3)积极对接政府(社会)资源,开展创业和经营技能培训,提升商铺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牵头协商解决商铺之间、商铺与居民之间的矛盾,组织邻里间的互助服务,维护文明和谐的商铺经营;

(4)积极开展教育科普、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活动和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商铺月月评活动,评选新时代文明经营户。 

3. 工作制度

(1)每周轮值入户。每周由自治会成员轮值,接待来访的店铺反映各类情况;或入户开展走访收集民情民意。

(2)每月议事会议。开展“月月评”评选工作,总结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商议下月工作计划。

(3)每季集中宣传。每季度开展一次以店前屋后整治、宣传教育、文化文体等内容为主的集中活动,推动商铺全民参与的氛围。

(4)每年评优评先。年底由自治会,根据月月评考核情况及群众口碑,评选一批新时代文明经营户,进行表彰和挂牌。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确保全面铺开。沿街商铺自治会是各村(社区)推动自治提升德治强化法治的有效手段,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各行政村(社区)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全面有效的铺开。要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对自治会的日常监管和服务,确保自治会正确的前进方向。

2.营造氛围,确保人人知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短信、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发动全体商铺经营户积极参与到自治会活动中来,充分发挥自治会的牵头组织作用,形成共同参与、以商管商、民主自治的良好氛围,同时深入挖掘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3.强化保障,确保行之有效。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为自治会服务阵地建设和日常运行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必要保障。街道每年底根据自治会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经营户口碑,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的自治会,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

四、其他

1. 沿街商铺文明经营自治公约详见附件1。

2. 本意见为指导性意见,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调整创新。


附件1

沿街商铺文明经营自治公约

为提高各经营户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谐构建政府部门与商铺之间的桥梁,维护商铺的权益,实施有效综合治理,特制定本公约,并承诺共同遵守:

1、遵守政策法规。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自觉服从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诚信经营。亮证亮照经营,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保证商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品。严把质量关,坚持价格诚信,杜绝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提供优质服务。文明待客,店内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店前店后无乱搭建、乱堆放、乱泼倒、乱挂晒、乱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为顾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4、积极参与自治。对照自治会工作职责,积极参加自治会组织的各项宣传、文化活动;积极提出自治管理合理化建议;对照“月月评”要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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