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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9941004QFA01/2025-00032 | 发文时间: | 2025-04-25 14:3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医疗保障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生活中,定点零售药店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凭借着医保定点的资质,以及线下门店近距离、面对面服务的特性,成为许多人购药的首选。
但近来,一些定点零售药店却悄然将自身优势当作不合理涨价的“底气”。
地理之便,不应成为价格“枷锁” 近日,来自辽宁大连的王鑫(化名)表示,自己怀孕后查出缺乏维生素D,医生给她开了一盒价格为47.4元的双鲸维生素D滴剂(胶囊型)。 这盒药吃完后,王鑫又在家楼下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同品牌同规格的药物,看到价格为63元。疑惑之下,她打开某电商平台进行搜索,发现一些店铺29.8元就能买到同款药品。 家门口的定点零售药店,本是为了方便居民随时获取药品,应对突发的健康需求。可如今,部分药店却利用这一地理优势肆意抬高药价? 还有其他消费者反映,同样一款常用感冒药,在电商平台上价格亲民,可在小区附近的定点零售药店,价格却高出了一大截。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让便民的初衷大打折扣。
医保之利,岂容成为加价“噱头”
能够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无疑是定点零售药店的一大优势,吸引着众多参保人前来购药。
然而,个别药店却把医保直结当作了加价的“噱头”。特别是对于一些慢性病用药,患者需要长期购买,对便利性依赖度高。
这些药店便趁机实施捆绑销售,比如将几种药品强制组合售卖,价格远超单买的总和;或者进行隐性加价,表面上药品单价不变,但在医保报销环节设置障碍,让患者实际支付的费用增多。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医保资源,也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信任之重,不可化作涨价“借口”
长期以来,消费者对实体药店积累了深厚的信任,认为在这里购买药品质量有保障,药师的指导更专业。但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却辜负了这份信任,将消费者的信任当作随意涨价的“借口”。
一些紧俏药品,在其他渠道价格相对稳定,可在这些药店却频繁涨价,理由往往含糊其辞。当消费者出于信任选择在此购药时,却要承受不合理的高价,这无疑是在透支消费者的信任,破坏市场的诚信环境。
面对定点零售药店不合理涨价的乱象,监管部门已积极行动。国家医保局统计显示,截至今年2月,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线定点零售药店比价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了清晰的价格参考。
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如咸阳市医保局印发《咸阳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负面清单》,明确规范药店价格行为。汉中宁强县医保局强化“两个不高于” 等举措,维护价格合理稳定。
定点零售药店应清醒地认识到,自身优势是服务大众的基石,而非不合理涨价的理由。与其在价格上做文章,不如回归服务的本质。利用专业药师队伍,为患者提供精准的用药指导;开展用药跟踪服务,确保患者安全合理用药;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为消费者的健康提供长期关怀。
通过提升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与支持,实现从价格竞争到服务竞争的华丽转身。如此,即使药价因合理成本略有提高,消费者也会理解并欣然接受。只有这样,定点零售药店才能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实现可持续发展,真正成为守护大众健康的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