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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MB0U9346XG/2025-00051 | 发文时间: | 2025-07-16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德政办发〔2025〕2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政办发〔2025〕26号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清县进一步深化国有“三资”有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进一步深化国有“三资”有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德清县进一步深化国有“三资”有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进一步深化全县国有资金资产资源赋权、确权、活权,有效利用好国有“三资”,持续提升我县“三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国有“三资”有效利用工作围绕两类国有资金、两类国有资产、六类国有资源开展,通过资金统筹、资产增效、资源开发,推动国有“三资”有效利用工作走深走实。
(一)有效利用两类国有资金。聚焦闲置资金、低效资金等两类国有资金,对各级财政、行政事业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每年加大清理利用力度,加强资金统筹管理。
1.闲置资金。完善财政支出统筹使用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及时收回无法执行的项目经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项目,有具体管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原则上收回财政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预算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低效资金。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开展资金竞争性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预算单位)
(二)有效利用两类国有资产。聚焦行政事业性、国有企业等两类国有资产,采用“用、租、售、融”等手段,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
1.行政事业性存量资产。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在建工程、车辆、其他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存量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纳入排摸清查范围,特别是账外资产要重点排摸。推动党政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方式,提升资产利用效率。推动重点领域资产有效利用,包括交通、水利、收费管网、市政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场馆等存量资产。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深化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统筹抓好教育资产、医疗卫生资产等有效利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推进政府公物仓制度全覆盖,完善公物仓运行机制,健全“实体仓+虚拟仓”运行模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
2.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清查企业存量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商业物业、办公物业、住宅和公寓、厂房和仓库等)、土地、股权、债权、其他无形资产等。定制个性化方案,有效利用存量规模较大、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文旅景区、人防工程、水电气热市政设施等。针对历史遗留的权证不齐土地房产,加强确权政策支持,夯实资产利用基础。加大对全县国有园区闲置厂房、商业楼的清查排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等方式,有效利用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协同、资源匹配的战略投资者。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专业整合、培育上市,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县税务局、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
(三)有效利用六类国有资源。聚焦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水利资源、数据资源、特许经营资源等六类国有资源,推进国有资源资产化。
1.土地资源。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增存挂钩,有效利用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处置力度。挖掘利用城市的边角地、闲置地、零星地资源,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综合运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处置配置方式持续推进存量土地资产有效利用。按规划有序实施城镇土地综合开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2.矿产资源。利用国情调查成果,提交一批可开发利用的矿产储备地,探索公开出让一批国家战略矿产和我县优势矿种商业性探矿权,科学有序投放砂石土等矿种采矿权。深挖地质矿产资源潜力,深化地质文旅开发。强化成果转化应用,推广“零碳”“零购电”矿山建设。加大稀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力度,招引相关企业就近建设产品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条。支持地热、矿泉水等清洁能源、产品项目开发,推动地矿惠民富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3.林业资源。开展林业资源建账,建立和完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台账。鼓励林业资源入股加盟,引入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展林业资源开发和林区生产建设。合理利用林业资源资产抵押,融入信贷资金投入林区林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县财政局、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4.水利资源。加强水利资源利用,加强取水户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水资源税应征尽征。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和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水工程与水文化水旅游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水美乡村、亲水节点和滨水文旅线路。制定水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和价值核算办法,扎实开展水利工程开放共享,形成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权交易、水利风景区等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典型案例,拓宽水生态价值转换路径。(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5.数据资源。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交换的协调机制。聚焦全县绿色交易先行区建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围绕农业、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安防、交通物流、城市管理、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指导和谋划一批数据流通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县数据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6.特许经营资源。探索在能源、低空、交通运输、水利、民政、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政服务等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科学合理设立特许经营,挖掘有偿使用收入潜力。发挥国有和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强化政府、国企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二、健全机制
围绕深化国有“三资”有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清底建账、即时磋商、产权确权等七大机制,提升国有“三资”使用效益。
(一)实行“三资”台账动态管理。每年盘点核实,全面梳理各领域国有“三资”情况,做到底数常清。2025年6月底前完成国有“三资”的全面清查,由各牵头单位制定明细表单,汇总后向市级牵头单位报送的同时一并报送县财政局,形成总账,后续每年6月底更新报送。县财政局会同各牵头单位,从总账筛选出具备有效利用条件的项目,2025年7月底前建立有效利用台账,制定任务清单,逐一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资产持有人、有效利用方式等,台账每季度更新,实现长期动态闭环管理。每年将国有“三资”有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国有资产报告。
(二)建立即时磋商推进机制。由县财政局牵头,其他牵头部门参与,按需即时研究国有“三资”有效利用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寻找多样化解决方案。
(三)优化产权确权绿色通道。完善存量资产资源的规划、用地、产权登记、土地分宗、项目竣工验收、房屋安全鉴定等手续,对影响权证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资产产权登记绿色通道,精简办事流程,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推进落实,确保权证能登尽登、能补尽补。
(四)引入交易评估竞价机制。引导专业机构提供相关尽职调查、资产评估、方案优化、信息披露等服务,推动交易规范、高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竞价。
(五)推动闲置资产共享共用。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完善公物仓运行机制,健全“实体仓+虚拟仓”模式,打破壁垒,实现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调剂共享。
(六)拓宽生态价值实现渠道。通过产权界定建立“生态账本”,推进国有资源资产化,市场化交易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开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沉睡资源”到“流动资本”的转变,形成生态变现的可复制样板。
(七)丰富金融工具支持形式。鼓励银行、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国企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产抵押债券(AB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担保债务融资(CB)等途径发行融资。
三、保障措施
全县进一步深化国有“三资”有效利用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由县长总负责,常务副县长具体抓,县财政局牵头实施。严格风险防范,严防虚增财政收入,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有效利用存量“三资”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附件:有关单位责任清单
附件
有关单位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职责分工 |
1 | 县财政局 | 负责整体统筹,并做好财政资金清查利用、指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资产有效利用工作。 |
2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指导存量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权证办理,推动土地、矿产和林业资源有效利用工作。 |
3 | 县建设局 | 负责指导存量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推动市政、保障房等资产有效利用工作。 |
4 | 县发改局 | 负责指导特许经营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
5 | 县水利局 | 负责水利资源有效利用工作。 |
6 | 县数据局 | 负责数据资源有效利用工作。 |
7 | 县政府办<金融口> | 负责指导运用金融工具有效利用存量资产工作。 |
8 | 县税务局 | 负责资产确权办证、有效利用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辅导工作。 |
9 | 国有资产所属各单位 | 负责承担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工作主体责任,排摸各自资产底数,做好资产有效利用具体工作。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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