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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05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德政发〔2023〕21号)文件规定,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制订了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现将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若有异议,请向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6年6月5日至6月11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6391。

 

附件: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5日


 

附件: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65

附件

 

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水平,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县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清县2025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筹措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造地改田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564号),上级下拨我县省级耕地保护补偿资金1009万,县财政配套969.4775万元,总计1978.4775万元。

二、申报情况

各镇(街道)共申报补偿面积119265.8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3434.77亩,一般耕地15831.11亩。

三、资金分配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德政发〔2023〕21号),按照符合补偿标准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其他一般耕地面积确定补偿单价,单价比例为5:4:3。根据各镇(街道)申报情况测算,2025年度粮食功能区补偿金额为185/亩,永久基本农田(粮功区外)补偿金额为148/亩,一般耕地补偿金额为111/亩,各镇(街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镇(街道)

补助资金(万元)

1

乾元镇

168.1996

2

新市镇

462.4565

3

钟管镇

203.3202

4

洛舍镇

147.2831

5

雷甸镇

109.2830

6

禹越镇

137.0931

7

新安镇

190.3934

8

莫干山镇

109.8916

9

武康街道

5.7084

10

舞阳街道

256.4043

11

阜溪街道

76.6752

12

下渚湖街道

75.9772

13

康乾街道

35.7919

合计


1978.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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