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政务服务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改革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政务服务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政务服务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落实省、市政务服务标准,拟订全县政务服务办事事项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指导全县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三)负责履行全县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职责。负责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保障服务、日常管理、培训和监督考核。受理政务服务相关投诉举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分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县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场所和电子交易平台管理,为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五)负责一窗受理和权力运行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对标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标准,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