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1002569620G/2023-00007 发文时间: 2023-01-09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全年公布政府信息128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共5件,按时办结5件,所有申请全部予以受理,并按时办结。做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依照上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科室的政府信息,加强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根据保密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二是强化网上办事服务,加快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及电子化归档。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各单位的通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个别栏目的信息未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发布;二是各科室之间沟通协调有所欠缺,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对需公开事项把握不准,缺少沟通协调,公开事项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我局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对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做到及时有效的发布信息;二是增强公开意识、公开能力。加强对公开主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督促指导,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健全信息公开栏目,更好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