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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30521000000/2025-1010426514 | 发文时间: | 2025-11-19 |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德清县人民政府文件
德政发〔2025〕16号
德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德清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全垦造林。按照《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36号),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德清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数量199个,面积3401.04公顷,占国土总面积3.63%,涉及乾元镇、钟管镇、洛舍镇、莫干山镇、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康乾街道等9个镇(街道)。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全垦造林。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模式,并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保护表土层、降低整地强度、修筑蓄排水系统、坡面植草、设置植物绿篱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德清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统计表
2.德清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德清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统计表
序号 | 行政区划 | 禁止开垦面积(hm2) |
1 | 阜溪街道 | 161.79 |
2 | 康乾街道 | 25.48 |
3 | 洛舍镇 | 23.55 |
4 | 莫干山镇 | 1581.07 |
5 | 乾元镇 | 37.01 |
6 | 武康街道 | 792.99 |
7 | 舞阳街道 | 612.46 |
8 | 下渚湖街道 | 149.86 |
9 | 钟管镇 | 16.83 |
合计 | 德清县 | 3401.04 |
附件2
德清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乾元镇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钟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洛舍镇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莫干山镇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武康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舞阳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阜溪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康乾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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