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521000000/2025-1010426487 发文时间: 2025-12-31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德清县人民政府文件

 

 

政发〔202518

 

 

德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515号)及《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湖政发202521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高质量完成县域普查各项任务。通过普查全面精准摸清县域三农家底,准确把握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县域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德清特色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我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架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德清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普查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部门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保险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数据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普查等方面的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提供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电子地图、党政数字化项目审批方面的事项、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县地理信息局(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业务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有关单位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三)基层实施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普查机构,从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级政府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普查将从各镇(街道)(社区)聘用或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障抽调人员原单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规定,普查人员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填报,不得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或迟报、拒报。严格保密普查中获取的各类敏感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创新工作方法深化行政记录大数据在清查摸底中的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普查培训和登记环节的实践运用。合理采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农业经营主体直报试点和村级起报统计改革成果,提升普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普查宣传策划和组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服务平台、乡村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普查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德清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251231


附件

 

德清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吕秋月        

副组长:沈建敏县政府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

  俞思衍县委宣传部                戴琼妍县发改局

冯建超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施力峙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谭中河县人力社保局        沈铖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虹斌县水利局                崔连勇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潘根良县市场监管

姚朔舟地理信息数据局        付明亮县供销

蔡伟国县统计局                丁伟良县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蔡伟国兼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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