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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30521000000/2025-1010426487 | 发文时间: | 2025-12-31 |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德清县人民政府文件
德政发〔2025〕18号
德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5〕15号)及《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湖政发〔2025〕21号)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高质量完成县域普查各项任务。通过普查全面精准摸清县域“三农”家底,准确把握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县域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德清特色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我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架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德清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普查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部门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保险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数据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普查等方面的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提供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电子地图、党政数字化项目审批方面的事项、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县地理信息局(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业务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有关单位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三)基层实施。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普查机构,从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县级政府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普查将从各镇(街道)、村(社区)聘用或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障抽调人员原单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规定,普查人员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填报,不得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或迟报、拒报。严格保密普查中获取的各类敏感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创新工作方法。深化行政记录大数据在清查摸底中的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普查培训和登记环节的实践运用。合理采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农业经营主体直报试点和村级起报统计改革成果,提升普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普查宣传策划和组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服务平台、乡村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普查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德清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德清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吕秋月
副组长:沈建敏(县政府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俞思衍(县委宣传部) 戴琼妍(县发改局)
冯建超(县公安局) 张 镭(县民政局)
施力峙(县司法局) 冯 杨(县财政局)
谭中河(县人力社保局) 沈铖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虹斌(县水利局) 崔连勇(县农业农村局)
凌 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潘根良(县市场监管局)
姚朔舟(县地理信息局(数据局)) 付明亮(县供销联社)
蔡伟国(县统计局) 丁伟良(县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蔡伟国兼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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