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1MB0U9346XG/2026-1010491099 发文时间: 2026-03-13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政办发20265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6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编制《2026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按照程序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决策方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考核。

 

附件:2026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2

附件

 

2026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

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承办单位

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第几项

 

计划完成时间

1

出台关于调整德清县耕地开垦费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64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三条第五项

4月底前完成征求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2

出台原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和新市镇卫生院建筑物拆除方案

20268

新市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第四项

6月底前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和风险评估工作。

7月完成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3

出台德清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63

县教育局

第三条第二项

3月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工作。

2月完成专家论证工作。

3月完成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4

出台德清县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20266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三条第一项

3月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工作。

4月完成专家论证工作。

6月完成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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