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1MB0U9346XG/2022-00186 发文时间: 2022-11-14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试行)》已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德清县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点)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明电〔2021〕19号)和《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点)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明电〔20217号)等文件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打造全县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阵地,推动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政务公开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标准。

一、定义范围

政务公开专区是指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为提高政策传播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和办事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的提供信息查询、办事服务、申请政府信息、咨询答复等服务功能的线下区域。

本标准适用于县本级(含县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

、公开内容

各县级部门、镇(街道)应围绕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类目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能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并实现查询咨询、申请接收、办事服务、意见征集、工作展示、活动发布等一体化功能。

鼓励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村务信息公开专区,重点围绕村情、村务、财务、村民自治事务等推动村务公开,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三、功能设置

(一)咨询互动区

与人工服务台关联设置,安排专人提供咨询、答复、打印、复印等服务。通过意见箱、调查问卷、现场互动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群众需求,改进政府工作,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可根据空间大小开展政策答疑、宣传、解读等政务公开主题服务活动。

(二)政府信息查询区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查询德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获取全县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2.审批服务查询。可通过上墙、纸质资料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提供查询公民、企业、社会组织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南、流程等内容。

3.文件资料查阅。提供党报党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公报、便民惠企政策汇编、行政规范性文件、年报汇编、宣传页等文件资料。

4.政务新媒体查询。提供本区域开发或上级开发的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新媒体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关注、下载或其他添加方式。

(三)政务服务办理区

提供人工和自助两种政务服务办事方式,企业和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在窗口或凭身份证在自助机完成大部分的企业一件事、群众一生事事项办理、治安交通违法事项办理、日常法律服务咨询等事项,方便远离城区的老百姓办理日常事务

(四)信息公开申请区

宣传普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含义、作用、途径、方式,提供线上和线下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合理有效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功能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其他功能区域

根据本区域特色亮点工作安排,设置其他工作公开功能区。

四、设施配备

各专区应设置“德清县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及宣传标语;四大基础功能区设置醒目的功能区牌子,根据各区域功能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以满足群众正常使用,具体详细见附件;特色功能区根据区域公开需求,自行配备设施设备资料。

五、管理机制

各政务公开专区应由设立单位建立专区管理办法,包括设备管理、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区域卫生等内容。各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围绕专区功能引导、意见征集登记、依申请公开受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解答、政务服务办理流程等内容。

     附件:1县级(含县级部门)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配置指引

     2.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配置指引

     3村(社区)级村务公开专区设施配置指引

     4.  德清县政务公开专区标识及颜色规范

附件1

县级(含县级部门)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配置指引

一、咨询互动区(引导展示)

1墙标设置“德清县政务公开专区”标识,配备引导服务牌,指引政务公开专区各版块功能区域。

2人工导台设置“咨询互动区”标识。

3配备意见征集箱、意见征集表或簿子、调查问卷等。

4适当放置文具、复印打印机、饮水机、老花镜、座椅、饮水机、急救箱等设备。

二、政府信息查询区

1设置“信息查询区”标识。

2配备政府信息查询一体机或政务公开查询电脑、电子阅报栏、政务公开资料展示架(柜)、文具等设施设备,并对应标注“政府信息查询机”“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政务公开电子阅报栏”“政务公开资料展示架(柜)”等标识。

3配置多媒体设备(整体展示墙、电子大屏等),展播政务公开宣传视频、政务服务事项、重点工作、政策视频解读等内容,有条件的可配置数据分析平台、便民地图、政策直播等。

4设置政务新媒体APP、小程序、公众号、便民服务事项等二维码矩阵,提供群众查询下载入口。

三、政务服务办理区

1设置“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区”和“窗口办理”标识。

2自助区配备湖州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并标注“政务服务一体机”标识;可根据场地安排设置其他县级部门自助办事服务设备。

3利用多媒体、小册子、易拉宝或其他形式展示高频事项二维码矩阵,并提供办事入口。

四、信息公开申请区

1设置“信息公开申请区”标识。

2配备电脑、桌椅、打印复印机、文具等物品,并标注申请信息公开专用电脑标识。

3配备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流程图纸质材料(塑封,多份)。

4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政府信息申请表填写模板(塑封),供群众填写参考。

附件2

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配置指引

一、咨询互动区

1墙标设置“德清县政务公开专区(xx镇(街道)分区)”标识,设置引导服务牌,指引政务公开专区各版块功能区域。  

2人工导台设置“咨询互动区”标识。

3配备意见征集箱、意见征集表或簿子、调查问卷等。

4适当放置文具、饮水机、老花镜、座椅、饮水机、急救箱等设备。

二、政府信息查询区

1设置“信息查询区”标识。

2配备政府信息查询一体机、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政务公开资料展示架(柜)、文具等设施设备,并对应标注“政府信息查询机”“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政务公开资料展示架(柜)”等标识。

3设置政务新媒体APP、小程序、公众号、便民服务事项等二维码矩阵,提供群众查询下载入口。

三、政务服务办理区

1设置“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区”和“窗口办理”标识。

2自助区配备湖州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等自助设备。

3利用多媒体、小册子、易拉宝或其他形式展示高频事项二维码矩阵,并提供办事入口。

四、信息公开申请区

1设置“信息公开申请区”标识。

2配备电脑、桌椅、打印复印机、文具等物品,并标注依申请公开专用电脑标识。

3设置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流程图纸质材料。

4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政府信息申请表填写模板(塑封),供群众填写参考。

附件3

村(社区)级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配置指引

除村(社)务公开栏公开村务信息外,各村(社区)可以结合办公区、活动中心、文化礼堂等场地,打造集咨询、查询、申请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

1配备资料查询台面,配置政务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电脑、政务公开资料展示架(柜)等设施设备,并对应标注“政务公开电脑”“政务公开资料展示架(柜)”等标识;配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政府信息申请表填写模板(塑封),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纸质材料,供群众填写参考(具体份数根据实际)。

2设置“德清县政务公开专区(村级点)”标识。

3利用小册子或易拉宝或其他形式展示高频事项二维码矩阵;利用二维码展示本地微信小程序,提供群众查看入口。

4放置文具、打印复印机、饮水机、老花镜、座椅等设备。

5配备“政务公开意见箱”、意见表或簿子、调查问卷等。

附件4

德清政务公开标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