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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521MB0U9346XG/2018-00463 | 发文时间: | 2018-05-21 |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有效性: | 有效 | ||
德政公领办〔2018〕1号
各有关部门:
《德清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德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德清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和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明电〔2018〕2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重点领域公开责任主体
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明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做好公开工作。属于本领域、本行业的公开事项,但由下属部门或其他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公开措施,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检查和督查,确保公开工作的落实。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负责推进。
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调整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版面,使调整之后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更加清晰醒目。在确保已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有序公开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设置。按照省市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分类细化设置公开目录,将遗漏的公开项目进行及时补充设置,对栏目名称不规范的进行及时更改和调整,确保栏目和公开内容的准确和完整。(5月底前完成)
三、梳理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各责任单位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推进信息更新发布。各责任单位对照德清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清单(见附件),梳理本单位应当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内容目录和公开时间。并按照“五公开”要求,以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白的方式及时在德清县门户网站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5月底前完成)
四、严格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间
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要抓紧研究提出公开细化方案,明确公开时间表。对于财政预决算公开等法定时间明确的公开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进行公开。对于其他政府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的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公开。对于细化的公开项目,纳入相应责任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并督促责任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公开情况督查评估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个责任部门的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将于半年度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附件:德清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