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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5149 | 发文时间: | 2024-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政务办〔2024〕6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务办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德清县优化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十条意见
1. 强化项目预评价高效服务。针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下且未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准入预评价,所在平台、镇(街)线上申报前强化研判,联动企业和相关部门线下靠前协调问题,并将线上审批反馈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高新区投服中心、各镇街、各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带★为牵头部门,下同。)
2. 持续提升项目审批效能。不断优化联合审批服务机制,推进企业办事减时长、降成本。对民宿、文旅等项目发生变更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等情形后,未进行装修、场所地址、营业面积、使用性质、消防设计均未改变的,结合双随机监管实施承诺制极简审批。简化环评手续,对产业园区内“一个企业多个项目”“多个企业同一类项目”等实行“打捆审批”,在办理环评审批时,可同步申领排污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文广旅体局)
3. 全面推动中介服务规范提升。落实中介事项“单外无单”原则,通过中介服务“多介合一”、信用+星级评价、收费专项检查、限期办结、打造集信息公开查询和选取交易等功能一体的网上中介平台等改革举措,推动中介事项平均服务费用、用时均下降15%以上。(责任单位:★县政务办、县发改局)
4. 深入践行监管执法“无事不扰”。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监管率超40%。继续实施“轻微首违免罚”行动,对已受到行政处罚的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同时强化合规指导和信用修复等提醒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
5. 加大政府采购份额预留落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争取预留份额达75%以上,同时预付款比例达40%以上。对政府单位合同履约情况实行全流程监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6. 支持平等参与招标投标。引导政府(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合理划分标段,依规设置投标条件,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政府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鼓励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竞包。企业投资项目涉及工程项目发包,鼓励择优选取中小微施工单位。(责任单位:★县政务办、县建设局)
7. 强化要素精准供给对标培优。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精特新”企业对标培育等行动,举办“创业第一见面人”“银企合作”“小微你好”“一起益企·供需连线”“创新‘成果配’”等专题活动,同时支持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资金、人才、订单等资源要素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科技局)
8. 完善三方协同服务新模式。针对职业病防治指导、知识产权管理转化、法律咨询支撑等需提供法定专业技术支撑的领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服务机构。鼓励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为中小企业提供测试分析、小试、中试等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9. 公证赋能企业防范风险。实施不动产交易“带押过户”,由公证处对不动产交易的“首付、定金以及贷款”全项资金进行专户监管,降低企业交易风险。推行“公证继承+股权变更”打包服务,破解股权继承复杂问题。大力推广“区块链+公证”服务模式,助力企业以压缩空间、折叠时间、减小成本的方式办理公证业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10. 打造法护营商最优保障。对于双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案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
德清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202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