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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0016 | 发文时间: | 2024-02-04 16:4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一、政策出台背景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德政发〔2020〕27号)执行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服务业产业发展。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服务业和建筑业的要求部署,鼓励各产业相互融合发展,进一步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县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同时根据财政扶持政策整合优化的有关要求,县发改局会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着手对原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扶持政策进行完善整合,立足新阶段发展需求,重新制定新一轮服务业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二、总体考虑
新政策制定在原服务业政策基础上在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原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的最新要求和我县产业发展的最新实际,突出管用有效原则、体现政策整合优化。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支持服务业发展”、“支持建筑业和物业行业发展”、“支持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发展”、“支持服务质量建设”、“附则”五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涉及1—6条。分为“鼓励企业提档入库”、“培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做优做精”、“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商贸文旅项目落户”六个方面。与原《意见》的区别:取消了年度入库奖励,对月度入库新企业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由3万元提升至5万元;“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方式由原先的税收奖励变更为分行业分档奖励;增加支持商贸文旅项目落户相关内容。该部分第1—5条由发改局服务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第6条由商务局统筹安排。
(二)第二部分是支持建筑业和物业行业发展,涉及7—12条。分为“鼓励企业做强做优”、“鼓励企业稳步增长”、“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强化建筑业企业引进”、“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支持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六个方面。主要是整合原《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关于加快建筑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20〕21号)、《德清县物业服务行业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该部分资金由建设局统筹安排。
(三)第三部分是支持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发展,涉及13—15条。分为“支持集装箱物流发展”、“鼓励运输企业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支持邮政业做强做优”三个方面。主要是整合《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德政办发〔2020〕93号)、《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邮政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22〕65号)两个扶持政策。该部分第13、14条资金由交通运输局统筹安排,第15条资金由邮政管理局统筹安排。
(四)第四部分是支持服务质量建设,涉及16—18条。分为“加强服务业质量标准建设”、“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加强服务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三个方面。主要是对原《意见》中涉及服务质量建设的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该部分资金由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
(五)第五部分是附则。对《若干意见》的企业性质、企业要求、兑现原则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四、联系人及电话
县发改局,黄龙,0572-807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