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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0067 | 发文时间: | 2024-06-03 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德清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抢抓重大战略机遇,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力的消费,助力我县加快打造“改革创新高地 品质生活新城”,制定如下举措。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系统集成,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安全隐患大的产品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工作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稳步推进,项目化、清单化闭环管理,破解堵点难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坚持县域特色、加强谋划。以产业强县为导向,重点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地磁大装置、地理信息和人工智能等县域有基础的未来产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强化项目谋划和要素争取,更大力度推动产业提档升级,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对原有设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2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绿色家居等主导产业以及印染、铸造、墙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100项。(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实现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节能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标准指标更加先进,更新淘汰落后电机220套和落后变压器50套。(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集中供热、电网、光伏、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锅炉。到2027年,将12MW热电联产次高温次高压机组,升级为12MW高温高压发电机组,将75吨次高温锅炉改造成75吨高温高压锅炉;电网企业全面淘汰S7、S8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故障率高、有效数据传输率低的老旧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完成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1个(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或大修。聚焦群众更新意愿强烈与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制定更新、升级或大修计划,形成更新(升级、大修)清单。到2027年,推进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群众有强烈更新需求且经电梯安全评估需要更新、升级或大修的电梯60台左右;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0台左右。(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推动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推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改造或迁建。到2027年,完成更新改造燃气老旧管道21.2公里,燃气厂站和设施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照明及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窗、外墙、屋顶保温等更新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全县累计改造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16个以上,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以上;力争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推进危废利用处置企业提档升级,到2027年完成90%以上利用处置企业提档升级,培育危废利用处置领跑企业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综合执法局)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在我县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运力满足我县公交出行保障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年限,有序淘汰更新,2025年计划更新10辆,2026年及2027年各更新15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航道数字化改造10.8公里。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800台,2024年计划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1辆,2025年淘汰国四车辆40辆。到2027年,计划淘汰老旧内河货船累计20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5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高耗能老旧农机装备报废更新支持力度。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4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
12.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推进中小学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着重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结构性问题,解决高中段学校扩容增量问题。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中小学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同时按规定配备中小学实验仪器及设施设备,以达到报废年限或者即将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为更新重点,更新多媒体教室、实验平台、图书馆、数字资源中心等的设施设备,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明显改善。推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争取到2027年,所有教育部已出台教学条件标准的实训室,做到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仪器设备。持续推进小学生“午休躺睡”等民生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提升文旅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推动10家重点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建成智慧旅游景区10家,完成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总投资额0.5亿元。(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4.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优先更新大型老旧装备,到2027年所有县级公立综合性医院重点医疗装备达到基本配置标准。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等项目2024年竣工投运。争取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综合演训基地项目(东部)落户湖州德清。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达80%以上,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汽车以旧换新8000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50%以上,全年家电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8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送充电桩等活动。鼓励全县汽车置换更新、油换电、汽车下乡等各类活动出台支持政策。引导厂商、销售商、回收企业等联动推出惠民措施。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推动汽车报废更新。(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对非标等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相关支持资金。鼓励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积极开展淘汰更新工作。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承接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任务。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将家电以旧换新纳入重点支持的消费促进活动内容,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相关支持资金。(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居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家居消费,大力引导龙头企业对居民购买相关家居、家具、家装产品给予优惠补贴。大力培育绿色家居等专业展会,引导企业主体推出以旧换新产品及活动,鼓励绿色家居产品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持续实施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县累计建成2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机动车报废回收超1万辆。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广应用“互联网+回收”等回收模式,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由回收站点、分拣集散中心等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回收企业升级回收设备和技术,提升机械化智能化分拣水平和分拣效率。加大再生资源回收、拆解龙头企业培育,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供销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优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管理,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体系和诚信监督机制,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3.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工具刃具、专用器具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布局航空发动机、专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达到50%。完成一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风险整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项以上,制定省级、市级地方标准和县级地方技术性规范5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争取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个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20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1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3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4家以上。
1.建立全域标准体系。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等行动,全面梳理收集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分析提出采用标准清单与缺失标准清单,形成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全领域层次清晰、动态优化的标准体系,支撑全县工业、交通、教育、建筑市政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
2.加快技术标准创新。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奖励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技术标准制定,增加绿色家居、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浙江制造”标准等先进团体标准数量,不断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支持企业参与或承担国际、全国和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提升行业影响力、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3.推进先进标准实施。建立健全以“浙江制造”标准引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管理提升的有效机制,重点推进绿色低碳、先进制造业、循环经济等领域国家级及省级标准化试点申报与建设,实施产业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大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实力度,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和标准“领跑者”,打造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性标准化场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4.实施综合标准评价。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全面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深化企业标准化统计监测,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标准硬约束倒逼落后产能快出清、重点产业快提升。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促进企业提升标准化创新发展水平。加大重点产品执行标准的监督抽查力度,评价产品符合标准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加大既有政策、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配套资金原则上从相关领域预算已安排资金中调剂解决。加大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改支持力度,引导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积极争取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持续用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补助资金。统筹用好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增加县级层面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支持。在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增加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类补助。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国资办))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省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等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统筹利用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和县级商贸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完善绿色产品采购制度,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全县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例达85%以上,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
(三)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争2024年全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25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和支持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大转型金融对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转型金融产品,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信贷资金5000万元以上,不断拓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融资渠道。(责任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清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国资办))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高端装备、新能源、纺织、绿色低碳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重点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4项左右。提升我县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附件:德清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德清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目标举措 | 牵头单位 |
1 |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县经信局 |
2 | 能效不达标设备淘汰更新 | 完成S7型变压器淘汰12套,更新淘汰落后电机50套。 | 县发改局 |
3 | 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 启动1个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4 | 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 完成12MW热电联产次高温次高压机组,升级为12MW高温高压发电机组,75吨次高温锅炉改造成75吨高温高压锅炉。 |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5 | 锅炉、炉窑废气综合治理 | 完成德清旺能超低排放改造。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
6 |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 | 完成1个空气自动站智能化运维改造。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7 | 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 | 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8台。 | 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
8 | 燃气老旧管网改造 | 2024年完成更新改造燃气老旧管道5公里,燃气厂站和设施1个。 | 县建设局 |
9 | 新能源驾培车、新能源城市配送车、新能源工程车辆新增和更新 | 强化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更新新能源驾培车15辆,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5辆。 |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 |
10 | 老旧内河货船淘汰 | 淘汰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内河货船8艘。 | 县交通运输局 |
11 | 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 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51辆。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
12 | 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 完成800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13 | 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淘汰更新 | 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20台,新增先进适用农机具30台套以上(含国四以上农业柴油机械)。 | 县农业农村局 |
14 | 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 | 新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2个。 | 县农业农村局 |
15 | 推进中小学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 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按规定配备中小学实验仪器及设施设备,配备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2600套。 | 县教育局 |
16 | 文旅领域设备更新 | 更新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领域设备项目3个。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17 | 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 | 1家县级公立综合性医院达到基本配置标准。 | 县卫生健康局 |
18 | 老旧重点医疗装备更新 | 完成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手术机器人、远程医疗类更新省定目标。 | 县卫生健康局 |
19 | 病房改造 | 启动病房改造项目,完成省定目标。 | 县卫生健康局 |
20 | 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更新 | 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同比增长20%,渗透率达50%;家电销售量同比增长20%。 | 县商务局 |
21 | 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 | 淘汰登记在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50%以上。 |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县商务局 |
22 | 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建设 | 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回收点2个。 | 县商务局 |
23 | 标准更新和实施推广 | 推动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制定发布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2项以上,标准实施宣贯、实施检查、实施评估2项以上。 | 县市场监管局 |
24 | 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 | 力争2024年全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25亿元。 | 县财政局(国资办) |
25 | 加强用地保障 | 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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