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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21MB0U9346XG/2022-00064 发文时间: 2022-06-06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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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德清县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凤凰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226 2

德清县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凤凰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全面实施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为核心的“凤凰行动”,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德清板块”,加快构建上市公司引领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新格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6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湖政发〔20223号)精神,推动企业上市,聚焦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资本市场“德清板块”核心竞争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建立“目标化、专业化、协同化”的工作机制,构筑全生命周期服务企业上市工作体系,大力推动优质企业尽快登陆资本市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数量及发展质量,促进德清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

1.上市公司数量实现倍增。优化企业上市服务体系,强化全流程、全周期上市服务,加快优质企业上市步伐,到2025年末,全县上市公司总数达20家以上。

2. 后备梯队力量不断壮大。进一步挖掘排摸上市后备企业,力争全县每年新增上市后备企业5家以上,新增股份制公司20家以上,到2025年末,全县股份制公司累计达200家以上。

3. 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升。鼓励上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抢占行业制高点,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1500亿元,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取得明显成效。

4. 上市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发挥已有的高新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上市工作队伍作用,合力共推上市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充分运用省“浙里企业上市集成服务(凤凰丹穴)应用”,结合市“上市通”“绿融通”两大服务平台,发挥县上市协调服务机制作用,充实德清县优质科技型项目、人才项目,力争到2025年末,累计新增项目80家,形成线上线下互动式投融资全方位服务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后备梯队培育工程

1. 加强后备资源挖掘培育。健全上市后备企业挖掘和培育机制,加强对工业、农业、服务业、科技、人才企业排摸分析,并对地理信息、通航等新兴产业重点排摸研判,发现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具有较高成长性、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库,每年动态保持在库企业20家以上。力争到2025年末,累计新增上市后备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2. 合力招引上市后备企业。将上市后备企业招引纳入高新区、各镇(街道)招商工作重点内容,积极动员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等各类社会主体招引上市后备企业,充实上市后备企业库。发挥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资源优势,推荐一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落地德清。完善资本甄别和科技招商机制,通过建立产业基金、产业用地、政府服务配套与拟招引企业改制上市相挂钩的机制,集中优质资源吸引一批企业落户德清上市发展。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招引上市后备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办、人行德清县支行、县银保监组,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全县各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

3. 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结合企业发展状况,每年筛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重点股改企业名单。推动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在股权设置、资产重组、财务制度、经营运作等方面规范化运行,提高对接资本市场能力,夯实上市基础。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累计新增股份制公司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二)实施企业上市倍增工程

1. 分类开展规范指导。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开展个性化、专业化规范指导。针对具备上市潜力,但条件还不成熟的企业,着力培育企业做大业绩,完善环保、消防等行业监管要求,规范发展,争取尽快达到上市条件;针对具备较大规模,基本达到上市条件的企业,协助企业科学制定上市计划,明确上市时间、方向和路径,争取尽快启动上市;针对即将启动上市的企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助推筛选出有实力和讲诚信的中介机构团队。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推动10家以上企业启动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2. 科学选择上市板块。引导企业提前谋划、找准定位,选择适合的上市板块。积极推动规模大、效益好、主业突出的成熟型企业在沪深主板上市;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国家战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支持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境内外上市同步推进。鼓励规模与上市要求尚存差距,但具有一定潜力的中小企业率先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北交所上市或转板上市。力争到2025年末,科创板上市公司实现零突破,做到各板块全覆盖。(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镇(街道)、高新区经发局)

3. 加快推进上市进程。加强与浙江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对接,把拟辅导、拟报会企业作为服务重点,争取证监部门进行板块差异化辅导监管。加强企业上市专业辅导,督促中介机构准确把握审核政策,科学、合理、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精心制作申报材料,尽早完成上市申报。积极建立与证监部门的双向沟通渠道,掌握最新上市政策与要求,跟踪在会审核进度,协助企业及时做好反馈回复,提高过会率。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新增辅导和报会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三)实施高质量发展工程

1. 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上市优势募集资金,增强资本实力,做强主业。推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运用再融资注册制、小额快速融资机制,采用配股、增发或通过发行可转债、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进行融资,着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引入社会资本,增强长期资本粘性。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定制多元化融资产品支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管理层融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上市公司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发行绿色债券。(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发改局、人行德清县支行、县银保监组,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2. 实施并购重组再发展。推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开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人才和高端品牌为重点的并购,实现供应链优化和产业链整合,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研发创新、品牌塑造、资源获取等核心方面能级。重点支持上市龙头企业运用“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产融发展模式,开展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开展国际化并购,整合行业资源,形成“上市龙头企业+主导产业+上下游企业集群”的产业架构。鼓励各类并购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并购,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业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金融办、人行德清县支行、县银保监组,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3.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培育龙头型、国际化上市公司。聚焦我县具备强大产业带动和社会贡献能力的优秀上市公司,创新政企合作,加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共建、产业投资等合作,着力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上市公司引进和培育高素质科研人才,推动建设以上市公司为依托的区域创新平台,持续孵化具有引领效应的科技项目和企业,使上市公司成为创新人才、技术和项目等高端要素集聚的重要枢纽。强化产业配套链、信息技术链和金融服务链等基础配套建设,加快形成上市公司与配套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形成产业集聚,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资本、人才、技术、产业发展平台等优势拉动中小企业发展,助力往资本市场发展,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等措施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参与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以实际行动反哺社会,树立和提升良好的社会形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金融办,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4. 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协助配合浙江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督导、调研和培训,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引导上市公司按照要求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内控有效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完善上市公司风险监测机制,分类化解上市公司大股东高股权质押率等风险,落实上市公司“一企一策”纾困帮扶机制,通过行政、财税、金融、司法等手段,加大协调纾困力度,努力化解风险。强化应对上市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支持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法院、县税务局、人行德清县支行、县银保监组,高新区、经开区、莫干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德清县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德清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要同步建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抓好任务落实。

(二)优化协调服务。各镇(街道)、高新区及县级部门要严格落实县委“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要求,将上市后备企业纳入“三服务”的重点对象,开辟服务企业股改上市“绿色通道”,简化各类合规性证明办理程序,支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上市事项访谈。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科技、市场监管、国资、人行等部门,对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证照办理和行政许可衔接、返程投资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应给予指导与支持,及时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公安、司法、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执法部门,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纠纷处理,应按照“风险提示在先、服务沟通在前”的原则,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指导;作出行政处罚的,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认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发展改革、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企业报送的上市或再融资募投项目,应按照政策规定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

(三)强化督查激励。建立企业上市目标任务清单和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并将上市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建立健全上市工作定期通报、工作例会、年终考核的督查推进机制。建立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招引上市后备企业考核激励机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分值。

(四)加大宣传力度。将企业股改上市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知识实际运用能力。组织企业参加上市仪式、培训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组织新闻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上市公司的上市活动、先进案例、成功经验,树立一批上市典型,积极放大“示范效应”,激励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附件:1. 德清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德清县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凤凰行动”

计划任务分工表附件1

德清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波

副组长:金卫亮

成员:姚建强(县政府办)沈清(县政府办)

高芸(县委组织部)梁建红(县委宣传部)

汪庆新(县法院)宣坚锋(县发改局)

施剑锋(县经信局)姚新乔(县应急管理局)

黄菊芬(县科技局)夏婷(县财政局)

周敏(县人力社保局)邱芳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捷(县建设局)陈杨名(县农业农村局)

曹娅芬(县商务局)铧(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邱连荣(县综合执法局)肖新方(县市场监管局

丁金伟(县金融办)王文国(县税务局)

许勤峰(人行德清县支行)夏勤良(县银保监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丁金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建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全县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和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

附件2                                                                             

德清县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凤凰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序号

单位

主要任务

1

县金融办

负责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凤凰行动”计划。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和指导。建立与证监部门、交易所、省市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机制,优化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全过程服务。

2

县委组织部

负责培育人才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和提供人才企业上市培育清单。负责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综合协调,开展检查督促。

3

县委宣传部

负责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强化上市公司网络舆情风险监测。

4

县发改局

负责协助提供服务业企业上市培育清单。在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募投项目备案核准、能耗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5

县经信局

负责协助培育工业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和提供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清单。负责指导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研究扶持资金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的政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整合,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等区域创新平台建设。

6

县科技局

负责牵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市科技型企业,建立和提供这类企业的培育和在库清单。对接国家、省、市科技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7

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企业上市相关财政政策,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助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8

县人力社保局

负责加强企业上市方面人才培育,优化对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的人力社保服务,协调解决人力社保相关问题,支持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人才引进。负责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劳动、人事等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9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做好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募投项目用地保障,协调解决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土地、房产等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土地、房产等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10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负责对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募投项目,在环评方面给予支持。指导和服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规范运营,符合上市环保方面的要求和标准。负责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环境保护等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11

县建设局

负责协调指导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工程建设等工作。

12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牵头培育农业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和提供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企业上市清单。

13

县商务局

负责招引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负责指导企业对外投资、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等工作。

14

县应急管理局

对涉及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15

县综合执法局

对涉及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16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为企业上市进程中涉及改制、合并、股份制改造等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支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注册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协助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注册登记手续。负责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知识产权等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17

县法院

负责对上市公司的涉案涉诉情况进行监测,协调上市公司风险处置中的涉诉工作。负责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18

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税问题,落实有关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成本。负责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纠纷处理问题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帮助。

19

人行德清县支行

负责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资源优势,通过行内协同、同业联动等机制,推荐一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落地德清。负责企业的外汇登记管理等,加强对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的信贷、外汇政策支持,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

20

县银保监组

负责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加大对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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