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 00256941X/2023-00194 | 发文时间: | 2023-09-27 10:4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莫干山镇人民政府 | |
单位地址: | 德清县莫干山镇庾村集镇育才路1号 | 联系电话: | 0572-8052761 |
2023年,我镇印发了《莫干山镇民宿发展管理工作方案》(莫政发〔2023〕15号),现对工作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莫干山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发展以“洋家乐”为代表的乡村民宿新业态,突出“原生态养生、国际化休闲”主题,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之路。我镇出台了《莫干山镇民宿初审管理工作方案》(莫政发〔2020〕51号),明确我镇民宿初审条件,规范了申报程序,加强了后续管理。在此基础上,为加强民宿管理,根据《德清县民宿管理办法》和《德清西部地区保护与开发控制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对《莫干山镇民宿初审管理工作方案》(莫政发〔2020〕51号)进行优化提升,发布了《莫干山镇民宿发展管理工作方案》莫政发〔2023〕15号)。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靠前服务,严把行业“准入关”,提升行业“关内”品质,以“控量提质”为主线,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三、主要内容
(一)民宿初审
民宿发展要坚持统一规划、科学有序、注重品质、体现特色、保护环境、永续健康、兼顾公平。民宿初审要按照初审流程进行。
(二)民宿管理
民宿管理由日常管理和结果应用两部分组成。日常管理分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第三方检查、平台监管、自我管理五部分。结果应用分建榜发布、联合执法、评星定级三部分。
四、涉及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民宿是莫干山镇区域范围内的民宿,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间,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五、执行标准
民宿初审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土地及村镇规划,新申办民宿需有不动产权证明。
2.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及二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高敏感区域。
3.不属于地质灾害点、灾洪易发区。
4.房屋及土地使用产权清晰,符合农村建房相关要求。
5.邻里关系良好,无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注意事项
民宿预评审需在通过民宿资格审查后,房屋改造之前评审,严禁房屋改造后,再使用效果图评审。
七、关键词解释
民宿初审:民宿初审是指民宿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用地、环保、消防、邻里关系、房屋安全、房屋合法性等方面的审核。
八、惠民利民举措
优化民宿初审,加强民宿管理,便于控制民宿数量,提高民宿质量,促进民宿有序、规范发展。
九、新旧政策差异
(一)新增民宿资格审查:新申报民宿需在莫干山镇农村建房审批会议上提出意向,会议联合审核具体条件,提出明确意见。民宿建设前需提供民宿资格审查表和民宿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新增民宿预评审:民宿资格审查通过后,需向综合科提供民宿建设方案,经莫干山镇民宿发展管理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与民宿预评审确认单),根据民宿建设方案建设。
(三)完善民宿管理:新增日常巡查、第三方检查、平台监管、自我管理,新增结果应用(建榜发布、联合执法、评星定级)。
十、解读机关
责任科室: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科
责任人:陈斌斌
咨询电话:0572-8052761